直行的停车让行(八角牌)方与右方或左方转弯车辆相撞,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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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carac [泡菜]
18-10-15 19:48
纯科普性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1.停车让行标志(八角牌)以及减速让行标志(倒三角牌)等是不是必须、且只可能出现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也就是说,上述两个让行标志是给没有交通信号灯、无人指挥的路口提供让行依据的吧?

2.案例------
直行的停车让行(八角牌)方与右方或左方的转弯车辆相撞,怎么判?
是采用“让行方未让行”还是按照“转弯不让直行”?
如果是判直行车未让行,那么问题又来了:直行方事实上“有没有在八角牌前停车瞭望后再启步”这点对于最后的“量刑”有没有影响?
比方说最后通过监控证实,
2.1 直行车在八角牌前根本没有停车、甚至都没减速,那么直行妥妥的全责?
2.2 直行车在八角牌前确实停了一下、也观察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和右方的转弯车撞了,那么直行可以降档混个主责?
是不是这样?
还是说,实际有没有停车瞭望对最后定责没有任何影响?

3.如果上述案例是按照“转弯不让直行”来判,那么想确认下-----
停车让行标志是不是和三无路口(无信号灯、无人指挥、无让行标志)的”让右“规则一样,都只适用于相同路权的车辆发生碰撞时的定责?
也就是说在无信号灯、无人指挥的路口,只有“都是直行”或者“都是转弯”时发生碰撞,才适用上述两个让行规则?

4.接着上面的问题-----
八角牌停车让行规则是不是优先于“让右”规则?
也就是说,是不是可以这样总结几个让行规则的优先使用次序:
在没有信号灯、无人指挥的路口
4.1 首先看路权,“转弯让直行”是享有最优先级?
4.2 在路权相同的情况下,再看让行标志?
4.3 在路权相同、又没有让行八角牌的情况下,最后才祭出“让右”规则?


5.1 有八角牌等让行标志的路口,是不是可以认为依旧采取的是2004年之前的老交规的“主、次路”体系
也就是说,有八角让行牌的道路,一般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次路/支路”?
5.2 而无信号灯、无人指挥、无任何让行标志的三无路口,已经彻底摈弃了”主、次道路“的说法了
也就是说在“三无”路口,就不要再凭主观感觉的想当然的谈什么主路、次路了?[/color]
因为时代在发展,很多地方已经很难简单界定主、次道路了,不是简单的凭道路宽度、车道数量来主观臆断了?
所以我一直认为,只有立了停车让行八角牌的路口才可以明确区分和判断所谓的主、次路,否则都是主观臆断~(当然,只有交管部门说了算)
(这也就是我之前讨论过的问题《再论“让右”规则,是否需要区分主、次道路?》)

6.上文几点聊的多是八角牌,那么减速让行标志(倒三角牌)呢??
是不是也完全类似?

。。。。。。。。。。。。。。。。

大家别看不起这些问题,虽然很枯燥、很呆板学究
但我相信不是每个人都能回答清楚~
而本人专门喜欢讨论交规中的模棱两可、未置可否的争议条款~

正所谓理越辩越明、道越论越清,
通过激烈的讨论,大家共同进步~ 本帖最后由 carac 于 2018-10-15 20:14 编辑
[13 楼] carac [泡菜]
18-10-19 12:42
luckydandy 发表于 2018-10-18 07:03
停车让行,不仅仅是停一下观察一下,而是要让所有没有停车让行标志路口的车辆全部通过,路口清空后才能通行,根据这个定义,在这种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需要停车让行一方的责任。

下一题:
交通信号灯和八角牌应不应该同时出现在一个路口?
[12 楼] luckydandy [泡菜]
18-10-18 07:03
停车让行,不仅仅是停一下观察一下,而是要让所有没有停车让行标志路口的车辆全部通过,路口清空后才能通行,根据这个定义,在这种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需要停车让行一方的责任。
[11 楼] carac [泡菜]
18-10-17 22:59
happy99 发表于 2018-10-16 18:41
云南小村庄的支路,都有让字牌的了,,,


[10 楼] happy99 [老坛泡菜]
18-10-16 18:41
carac 发表于 2018-10-15 20:22
.....所以我一直认为,只有立了停车让行八角牌的路口才可以明确区分和判断所谓的主、次路,
其他路口就不要谈什么主次道路了~
当然,交管部门那边应该有原始的道路设计定义,但意义已经不大了,
个人以为2004年的新交规出台的让右规则,就是为了慢慢淡化主次道概念、让三无路口、相同路权车辆事故的定责变得更简单~

(这也就是我之前讨论过的问题《再论“让右”规则,是否需要区分主、次道路?》)/thread-1791556-1-1-1.html
云南小村庄的支路,都有让字牌的了,,,
[9 楼] 笨熊可乐 [泡菜]
18-10-16 16:10
图片没有显示,附加了一个德国道路交通的理论考试题,就是主路发生拐弯,另外两条路为辅路的情况下,主路车辆按照主路拐弯方向行驶,其他车辆驶向主路(逻辑为直行),但是实际答案是,直行车辆需要等待主路车辆完成拐弯后再继续。
[8 楼] 笨熊可乐 [泡菜]
18-10-16 16:07
4点,还是不是。有任何让行标记的路口,要看其让行的其他道路是否为优先道路。只有在两条道路平权的情况下,才有所谓的谁优先的问题。否则,在优先道路(主路)上的车辆,有最高优先权,无论是直行,左拐,右拐,左拐离开主路,右拐离开主路,让行道路的上的车辆都必须等待。
[7 楼] 笨熊可乐 [泡菜]
18-10-16 16:05
首先,中国的先行权是不完整的,没有建立类似西方完整的先行权体系。所以,我的解释是在基于对西方国家交规理解下的答复。
1,停,让标志不是一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有信号灯的路口也可能有,主要作用是在信号灯不作用的时候(比如停电,闪黄灯)的时候,确定双方的优先权利;
2,按照完整的先行权体系。有避让标志的为次级路,则另外一条为主路。在主路行驶的车辆,无论其左右拐弯,都有第一优先权,次级路车辆需要在主路车辆通过后再继续行驶。注意,从主路驶向次级路的道理是一样的,让行车辆需要等待主路车辆完全通过后再通行。
3,转弯不让直行只在主路发生拐弯,而另外两条路为辅路的情况下发生。此时情况同第二点,主路车辆车辆进行左拐,辅路车辆需要等待主路车辆完全行驶完成后再通行。
[6 楼] 天上有贼 [泡菜]
18-10-16 14:08
看到【停】字牌,一定要在路口外面停下来。
不能进入路口才停,停在路口中间,就挡住了别人的前进路线,是堵路。

停下来以后,观察其他方向,只要有车过来,就要让人家先走。这才是让。
别管人家怎么走,直行还是转弯,那是人家的事,与你无关。

停下来,看到没有其他车过来,或者其他车很远(视线很好、能见度良好,能看很远的条件下),自己能够在不妨碍人家正常通行的条件下通过路口,才可以走。什么叫不妨碍别人正常通行?别人不需要松油门、不需要踩刹车、不需要变道,就当你不存在,以最高限速轰着油门直接通过,这叫不妨碍。

如果自己对距离、速度、时间判断不清楚或者经验不足没有把握,还是停下来等人家过去了再走。
否则,一旦判断失误,就是事故。发生了事故,你说,是谁的责任呢?
[5 楼] 天上有贼 [泡菜]
18-10-16 13:53
很简单啊,驾照买来的不谈,只要是考来的,都知道,驾驶员开车上路,有义务【确保安全】。
那么如何确保安全呢,除了练技术,还要有规章制度,有信号灯,有各种标志。

现在,想一想,【停车让行】这个牌子给谁看的,谁就有最大的义务确保安全。

还有,关于【让】这个字,很多人理解有偏差,以为带一脚刹车速度慢一点就是让。让,是要把路让出来,不要挡住别人的路,让别人毫无妨碍的先走,这才是让,其他的都不是让。自说自话,说什么”我停下来了呀“,停在路中间,别人走不了,这也叫让?这叫堵路好不好。
[4 楼] carac [泡菜]
18-10-16 12:51
skywalker1991 发表于 2018-10-15 20:47
去美国考个驾照,啥都明白了。

在天 朝就别费劲了,一团浆糊。


学知识不一定要去美帝……

我们这里讨论一下就能厘清的问题,何必去西方取精呢
[3 楼] skywalker1991 [资深泡菜]
18-10-15 20:47
去美国考个驾照,啥都明白了。

在天 朝就别费劲了,一团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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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carac [泡菜]
18-10-15 20:22
.....所以我一直认为,只有立了停车让行八角牌的路口才可以明确区分和判断所谓的主、次路,
其他路口就不要谈什么主次道路了~
当然,交管部门那边应该有原始的道路设计定义,但意义已经不大了,
个人以为2004年的新交规出台的让右规则,就是为了慢慢淡化主次道概念、让三无路口、相同路权车辆事故的定责变得更简单~

(这也就是我之前讨论过的问题《再论“让右”规则,是否需要区分主、次道路?》)/thread-1791556-1-1-1.html 本帖最后由 carac 于 2018-10-15 20:26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