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决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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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柠檬茶1225
[泡菜]
19-4-1 14:56
电动车逆行与轿车相撞,交警却判轿车主责,双方却因此起冲突_哔哩哔哩 (゜-゜)つロ 干杯~-bilibili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45121562/?spm_id_from=trigger_re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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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楼] tigeryeh
[泡菜]
19-10-31 10:41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10-30 22:48 这是交了保护费的,不能随便撞。个人观点,只要在停车位上按规定停车,还是可以容忍的,至于停车位规划不合理,应该让人有合理的反映渠道。 |
[346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10-30 22:48
用户已注销,历史内容不予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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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楼] hhddhms
[泡菜]
19-10-30 14:45
filter 发表于 2019-04-11 16:40 对于我这种非机党来说,强烈要求违停在非机道和人行道上的汽车,就应该100%处罚。 本帖由IOS客户端发布 |
[344 楼] Boulevard
[泡菜]
19-10-30 13:07
结果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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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楼] filter
[陈年泡菜]
19-4-11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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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4-11 19:55
filter 发表于 2019-4-11 16:40 自由裁量的东西,很混乱。 荒凉的野外,靠路边停车,赏一张罚单,也符合处罚规定,理由是影响通行。 城市里的密集交通路段,开个洗浴中心,也能在人行道,或是非机道,给划出几个车位,似乎又不影响通行了。 甚至,在城市道路,距离斑马线1米的位置,也能划出车位。 行人从斑马线通过,必须以盲区鬼探头的模式,出现。 当然,晚上也有车,直接停在了斑马线。 家附近就有这种地方,开车注意力必须100%集中。 盲区+斑马线+行人,这可是路权100%的鬼探头。 当然,也可以说,开车的我,才是鬼探头。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19-4-11 19:58 编辑 |
[341 楼] Boulevard
[泡菜]
19-4-11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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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楼] filter
[陈年泡菜]
19-4-11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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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楼] Boulevard
[泡菜]
19-4-11 18:05
filter 发表于 2019-4-11 16:40 规则肯定是严格执行。 车位不足问题可是定规则时候就比如规定好非停车位停下必需留下电话,呼叫后5分钟内出现等, 或多画弹性车位,闲时,周末可停等 办法总是有,只怪不够细心 |
[338 楼] 柠檬茶1225
[泡菜]
19-4-1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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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楼] filter
[陈年泡菜]
19-4-11 16:40
北京还是哪里,根据统计,合法停车位 : 机动车保有量 = 1 : 2 (大概的数字,不需要精确) 这种社会现实条件下,违章停车怎么根治?天天给一半的机动车(几百万辆)开罚单?那司机还不得造反啊 ![]() 停车问题,也是司机、警察/城管之间的一种猫鼠游戏,需要互相理解、互相配合、默契,才能玩得和谐。 ![]() 谁也不要过度吐槽警察蜀黍执法不严。真严了,很多人受不了。 ![]() ![]() ------------ 如果让“你”当警察蜀黍,该怎么办?管还是不管?怎么管? ![]() 而且,不管怎么管,得到的评价一般都是:该管的不管(因为你没有处罚他看不惯的违章),不该管的乱管(因为你处罚他本人的违章了) ![]() ![]() ![]() 这个大概是世界的真相 |
[336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4-1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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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楼] tiepo
[资深泡菜]
19-4-11 16:27
随风8122 发表于 2019-04-11 14:46 我后来想通了,违停为什么不能治,本质可能还在于治好了找谁罚钱去啊?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
[334 楼] filter
[陈年泡菜]
19-4-11 15:54
或许我前面的所谓“高度”让某些泡菜不舒服了。
我觉得现在的法律挺合理的,交警很讲道理,法院也很讲道理(虽然极个别奇葩的交警、法官、案件也存在)。这些交通规则和定责原则,在我看来都属于本能和常识,几乎不用记,不用学习,凭直觉就可以知道司机该怎么做,行人和非机该怎么做,警察会怎么断案。 ![]() * 题外话:科目一基本上是不需要学习的,凭直觉和常识就应该能通过。 ![]() 【预测】系列(以及未单独开贴的预测性发言)无非是我玩的一个游戏,show 一下这种直觉和常识而已。 如果本主题以及其他涉及法律讨论的帖子中和某些泡菜的观点不符合,只能说“抱歉”。大家对世界的理解确实是多样化的,我不过是碰巧理解得和警察/法院的一样。 ![]() 纯属运气。和“高度”无关。 ![]() |
[333 楼] filter
[陈年泡菜]
19-4-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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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楼] zorro01
[泡菜]
19-4-1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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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楼] zorro01
[泡菜]
19-4-11 15:02
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1 09:26 法律的制定都是本着以人为本,保护人的生命权。 你所说的“撞死白死”,明显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 在“撞死白死”的观点前提下,根本没有讨论双方责任的必要! |
[330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4-11 14:52
或者换个描述:
假设:行人进入机动车道,就会面临撞了白撞的风险。 推论:一切导致行人,从机动车道绕行通过的行为,都涉嫌谋杀,或是危害公共安全。 包括各种违停,占道摆摊,市政建设,违法施工。。。。。。。。。。。。。。。。。。。。。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19-4-11 14:55 编辑 |
[329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4-11 14:46
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1 13:51 不同的道路,有不同的标准。 天朝的高速路穿越,就基本等同于撞了白撞 普通道路,规定,行人走上机动车道,撞了白撞。 利用规则,停一辆车,逼行人从机动车道绕行,另一辆车实施意外撞击,太容易了。 停的这辆车,对行人安全的影响,是致命的。 出于公平,对停的这辆车,必须强制清理,并实行严厉的处罚。 或者,赋予行人权利,可以对车任意处置,然后合法通过。 而不能要求行人,因对方的过错(甚至是故意行为),把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状态。 |
[328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4-1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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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楼] Boulevard
[泡菜]
19-4-1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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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4-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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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楼] 小汪
[泡菜]
19-4-1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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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楼] Boulevard
[泡菜]
19-4-1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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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4-1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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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楼] Boulevard
[泡菜]
19-4-1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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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4-11 14:04
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1 09:26 请仔细阅读交通法规,不要断章取义。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压根就没有逆行的概念。也没有在非机动车道上必须靠右的说法。 本帖最后由 风中的蝶舞 于 2019-4-11 14:05 编辑 |
[320 楼] filter
[陈年泡菜]
19-4-11 13:59
Boulevard 发表于 2019-4-11 13:51 这类讨论,因为涉及的是事故的责任划分(和附带的民事赔偿),所以本质上是事故双方的一种零和博弈。 只要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场,必然可以“说理”出一大套,让另一方多背一些义务和责任。 现实中的法律/警察/法官,则是在这场零和博弈中扮演一个调停者/裁决者的角色,消解矛盾、不激化矛盾;(同时,对对双方都有利的行为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对双方都错误的行为产生抑制作用,所谓执法的示范效应)。 站的高一点,看的远一点,一切都可以秒懂。 ![]() |
[319 楼] Boulevard
[泡菜]
19-4-11 13:51
filter 发表于 2019-4-11 13:39 基本上都是以讲理为准。 比如这个里边解释为例,德洲交规里边行人穿马路(jaywalk)必需让行汽车,除非是在人行横道上。 如果行人选择了jaywalk那就是违法了。 出事后责任,如果司机没有溜神,没有酒驾等情况,则行人全责。 如机动车司机有不足一半的责任,行人仍然无追偿权力。 如果机动车有过半责任则受害行人能追偿。 也就对于违章行人,机动车只要不是在溜神(比如你采取了制动,监控显示你刹车了),你出的后果无责任。 这是简直是普世的简单道理 https://www.tatelawoffices.com/blog/who-is-at-fault-in-a-jaywalking-accident/ 人家根本没讨论闯红灯行人。估计没这种事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