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做法
1086
15
[1 楼] jc90454
[资深泡菜]
20-11-12 22:11
戚某峰驾驶车牌号为深圳B****B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荔枝仔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荔枝仔路出坑尾塘路东229米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使车辆倒地滑行,车轮与前方对向车道由孔某红驾驶的粤S****Q号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害及戚某峰头部和身体多处擦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戚某峰驾车操作不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孔某红不负事故责任。
以上内容引自深圳交警公众号,后面还有这样的提示: 法治时代,不存在谁弱谁有理 如果认定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责任 那么一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自 iOS客户端 |
[16 楼] 居有容
[泡菜]
20-11-14 21:31
本来就该如此,各负其责,这也叫拨乱反正,否则社会只会越来越乱。
|
[15 楼] springbell
[资深泡菜]
20-11-14 21:21
弄个马甲上来 发表于 2020-11-14 17:40 同等责任不是赔偿总金额对半的? 本帖最后由 springbell 于 2020-11-14 21:27 编辑 |
[14 楼] 拔刀
[陈年泡菜]
20-11-14 19:54
yoong 发表于 2020-11-14 10:40 深圳现在开始搞电动二轮车上牌了,要在手机上先学习,然后交保险。 |
[13 楼] 神经病
[老坛泡菜]
20-11-14 18:42
地平线AA 发表于 2020-11-14 13:31 |
[12 楼] 弄个马甲上来
[资深泡菜]
20-11-14 17:40
浙江交警也不错,上月我客户一出厂门就补逆行的电瓶车撞在副驾车门上,交警判各一半责任,车主修对方电瓶车和人,电瓶车负责修汽车的费用。
人没啥事情,对方电瓶车维修700. 对方要赔修车费几千。 |
[11 楼] nightfalcon
[资深泡菜]
20-11-14 15:25
老天真 发表于 2020-11-14 07:22 本帖由 MI+9 客户端发布 |
[10 楼] 老天真
[泡菜]
20-11-14 15:22
nightfalcon 发表于 2020-11-14 04:59 无接触判机动车有责任的案例还少吗? 本帖由 samsung+SM-G9750 客户端发布 |
[9 楼] 地平线AA
[泡菜]
20-11-14 13:31
为什么以前胡乱判责任?
|
[8 楼] nightfalcon
[资深泡菜]
20-11-14 12:59
老天真 发表于 2020-11-13 00:11 本帖由 MI+9 客户端发布 |
[7 楼] jc90454
[资深泡菜]
20-11-14 10:57
yoong 发表于 2020-11-14 10:40 你可以把这个顾虑反应给交警。 在我看来,全责一方身故,无责方最多是不方便追索民事赔偿 |
[6 楼] yoong
[泡菜]
20-11-14 10:40
别高兴太早,因为那只是小伤。死了就不会这样划分责任了。
|
[5 楼] 老天真
[泡菜]
20-11-13 08:11
jc90454 发表于 2020-11-12 14:11 确认飞机不是因为受到惊吓才滑倒的??? 本帖由 samsung+SM-G9750 客户端发布 |
[4 楼] asdfmm
[禁言中]
20-11-12 23:03
这种判决会越来越多的
![]() 某人上去以来,周边人普遍都说办事越来越规矩 |
[3 楼] gray88
[泡菜]
20-11-12 22:41
![]() |
[2 楼] 19541954
[泡菜]
20-11-12 22:16
支持依法治国
本帖由 Nokia 客户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