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颁布,扫街和发贴怎么才能不侵犯肖像权?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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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山高城峭
[泡菜]
22-3-9 15:47
以前对于肖像权的理解, 一直以为只要在公共场合拍摄且不以为营利为目的就妥妥的没事儿,可《民法典》颁布后,似乎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在网上了解了一些相关信息: 1、《民法典》颁布后,肖像权不再将“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侵权标准; 2、街拍时,没经过肖像权人许可是不能对其进行拍摄的; 3、没经过肖像权人许可是不可以将其内容进行公开的。 不知道我所了解的信息是否正确。如果理解无误,意味着我们扫街时未经拍摄人物同意进行拍摄,这是一种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而且即使拍摄时经过拍摄对像的同意,但公开发贴时未经其同意,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想知道大家对扫街和发贴有关肖像权的问题是怎么看待的 |
[6 楼] duoduobear
[Canon论坛版主]
23-1-31 10:16
山高城峭 发表于 2022-03-09 15:47 网上信息很多都站不住脚。不知道这3条从何说起。法律条文是清楚的,下面就有。就按照下面的法律条文执行即可。 虽然最高法院也出司法解释。而且目前这是司法解释的唯一特例。否则都需要由立法机关来解释。 |
[5 楼] ljj
[泡菜]
22-3-10 10:53
有一个问题,在公共场合,私装摄像头,如何?
比如,家门口,汽车记录仪。 本帖最后由 ljj 于 2022-3-10 10:56 编辑 |
[4 楼] 人来人往p67
[泡菜]
22-3-9 17:31
小蚂蚁大力士 发表于 2022-03-09 16:51 是的,公对应的是私,公共场所扫街还是没问题的,但旅游区里闯民宅拍居民,就不行了,哪怕是没有盈利目的。 发布自 iOS客户端 |
[3 楼] 小蚂蚁大力士
[泡菜]
22-3-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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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人来人往p67
[泡菜]
22-3-9 16:35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制度
发布自 iOS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