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真诚的请教:在论坛上发布有人的照片,肖像权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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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17
如题。比如扫街啊,大型活动啊,风光照片中的人像啊...凡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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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 scfxbo
[泡菜]
11-7-24 16:51
原文由 磨叽大神 在2011-07-24 15:38发表 很好!了解了。 |
[25 楼] scfxbo
[泡菜]
11-7-24 16:42
原文由 kakaka21 在2011-07-24 08:29发表 谢谢!可是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道无忌上的照片怎么删! |
[24 楼] 磨叽大神
[泡菜]
11-7-24 15:44
原文由 磨叽大神 在2011-07-24 15:38发表 还有个说法是这样的。 肖像权有专属权性质。即使没有作为商业用途使用,拍摄人也是由此获得了人品、心理等的收获,算一种变相的肖像权换取。所以,也算侵权。可是这种侵权在法律上无法衡量,一般不作为侵权考量。 还是那句话,尽量获得肖像权人允许,也是对人的尊重。在客观限制无法获得允许的情况下,也尽量不要用于商业目的。这也是为何google或者其他网站马赛克的原因。 |
[23 楼] 磨叽大神
[泡菜]
11-7-24 15:38
肖像权侵权的要素:1、未经本人同意;2、进行商业用途。两者缺一不可。
所以,作者在网站上张贴肖像,如未有盈利行为或盈利倾向,或者经过本人同意,就不侵犯肖像权。 而在媒体上以各种形式对肖像进行诋毁、侮辱等行为的,侵犯的不是肖像权,而是名誉权。这两种侵权要分清楚。 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再发布,即使未有侵权,也是一种尊重。 |
[22 楼] panys
[泡菜]
11-7-24 15:20
可以去搜索关于Model release的信息
http://en.※※※※※※※※※.org/wiki/Model_release 摄影师拥有版权,可以展览,新闻用途 但是不能用于商业 |
[21 楼] f4xinzhu
[资深泡菜]
11-7-24 09:09
在公共场合拍摄侵犯谁的肖像权?新闻摄影而已。
![]() |
[20 楼] kakaka21
[资深泡菜]
11-7-24 08:29
我的理解是:在公共场合拍摄的;不丑化被摄者的;不涉及被摄者隐私的;不用于商业目的;若拍摄者提出异议即可予以删除的发帖照片,就不应该算作侵权。
事实上,若遵守了以上几条仍可被算作侵权的话,那么不仅仅是无忌,就是大部分网站上的照片均应该被删除,摄影这门艺术也就应予取缔。 |
[19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23:41
原文由 碧海一舟 在2011-07-23 23:15发表 谢谢 碧海一舟 的指点。但我疑惑的是:作为一个以摄影为根本的论坛,难道对这么基础的问题都没有现成的说法吗?或者是已经有了专门的解释?请哪位给个链接? |
[18 楼] 碧海一舟
[泡菜]
11-7-23 23:15
我理解是不用于商业目的,不恶意损坏别人形象,不传播应该是不属于侵犯别人肖像权。但无忌传播这么广,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是会有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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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23:04
原文由 scfxbo 在2011-07-23 21:30发表 难道是喝高了? |
[16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21:30
为了真相,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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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差不多男生
[泡菜]
11-7-23 18:11
这个我也想知道。有必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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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xelmirage
[泡菜]
11-7-23 18:06
原文由 strobist 在2011-07-23 17:37发表 那个起初似乎是因为隐私权才这么做的 而且google这个东西因为是跨国界的,所以也要先明确是根据哪国法律这么做的 |
[13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55
这个也值得参考,也比较简短
录一小段: ...肖像权与姓名权一样,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只能归公民本人所有,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详细请看: http://bbs.07430743.com/read-htm-tid-74306.html |
[12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44
原文由 strobist 在2011-07-23 17:37发表 strobist老师,如果按照你的说法,无忌的麻烦可不小哦 |
[11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42
无忌的管理员老大可不可以也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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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strobist
[资深泡菜]
11-7-23 17:37
严格的话要模特签同意书的
乱贴路人清晰正面照理论上都是违反肖像权, 只不过目前基本没人追究罢了 你看google街景路人脸上都是马赛克 |
[9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36
原文由 沉思良久 在2011-07-23 17:31发表 谢谢 深思良久 and 瘦子 的指点。先学习一下,争取作个总结给大家参考 |
[8 楼] 瘦子
[泡菜]
11-7-23 17:33
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和无恶意的应该没问题吧,不懂法纯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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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沉思良久
[资深泡菜]
11-7-23 17:31
百度了一下,有解释得比较详细的,可惜太长,链接如下: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7681540.html |
[6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29
本坛里很多打街照片的人物都是很“主体”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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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27
有被人找过麻烦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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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23
我的意思是:“只要不把ta的肖像作为主体即可”这个“作为主体”在法律上有专门的解释吗?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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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scfxbo
[泡菜]
11-7-23 17:20
原文由 沉思良久 在2011-07-23 17:19发表 谢谢!这种说法有法律支持么? |
[2 楼] 沉思良久
[资深泡菜]
11-7-23 17:19
公共场所中的人,既然到那个场所了,肯定也把肖像公开了。只要不把ta的肖像作为主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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