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老编在自己管理的帖子删除意见相左的言论 并修改他人图片 误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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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9 00:59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9 00:45

[153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9 00:45
[152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9 00:34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23:12

[151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23:12
[150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8 22:10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20:14
老编懂不懂校色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老编不懂摄影。

永久记录封神榜
/thread-1148742-1-1-1.html

本帖最后由 老编 于 2014-8-28 22:28 编辑

[149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8 21:55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20:14
老编懂不懂校色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老编不懂摄影。
瘸子你懂,行了吧

本帖最后由 老编 于 2014-8-28 21:57 编辑

[148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20:14
老编 发表于 2014-8-28 19:59
动手才是硬道理,说谁不会啊。


老编懂不懂校色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老编不懂摄影。
[147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8 19:59
动手才是硬道理,说谁不会啊。
[146 楼] 无忌小镇 [资深泡菜]
14-8-28 14:37
编总 发表于 2014-8-28 09:24
少废话,把这仨图校了先,谁跟你玩嘴皮子啊,沏


别怪俺说实话,开彩印部的这么校校还有点用!自己玩儿嘛,只能呵呵!
[145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12:00
编总 发表于 2014-8-28 09:24
少废话,把这仨图校了先,谁跟你玩嘴皮子啊,沏


别激动嘛,老编。

你想想,我虽然没有校色经验,但是有物理学光学信息学计算机科学基础,熟悉各种图像编码格式规范,能拍出更好的照片;你呢虽然不懂IT技术,但是有丰富的校色经验。咱们优势互补,珠联璧合,取长补短,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吗~ 本帖最后由 一碗水端平 于 2014-8-28 12:04 编辑

[144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10:51
编总 发表于 2014-8-28 09:24
少废话,把这仨图校了先,谁跟你玩嘴皮子啊,沏


别激动嘛,老编。

你想想,我虽然没有校色经验,但是有光学和信息学计算机科学基础,能拍出更好的照片,你呢虽然不懂T,但是有校色的丰富经验,咱们优势互补,珠联璧合,不是很好吗~
[143 楼] 编总 [泡菜]
14-8-28 09:24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09:10
.....
请你把你所有支撑你那“数码相机在使用RAW格式拍摄时,在RGB三个通道均不过曝溢出的前提下应向左曝光,哪怕是RGB任意通道欠曝溢出也在所不惜,以便留下更多的后期空间” 这个论点的所有帖子链接发出来,我呢,新开一帖子逐条批驳,保证数学公式、图像编码格式标准、通信原理、信息学原理、数据结构和图像算法、例图说明应有尽有,算是pk一下,你敢么?


少废话,把这仨图校了先,谁跟你玩嘴皮子啊,沏
/thread-1029142-1-1-1.html
本帖最后由 编总 于 2014-8-28 09:30 编辑

[142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09:10
编总 发表于 2014-8-28 03:53
哇靠,你这么一说老编的小拇头指立马被吓到中指上啦,哈哈哈哈。你按下面截图搜素一下看看是不是伪造的截图,还有很多数不清啊,去查查看。那年深圳某公司就是想用吓唬的口气在法庭上作证诬告老编,最后呢,哈哈,反倒被老编的截屏证据让原告败诉了。
IT的事情老编还是很内行嘀,你丫的还是歇歇吧。


你说你IT内行,那好吧,看在俺们都是深圳人的份上,俺就跟你认认真真来一回,不扯皮了。

请你把你所有支撑你那“数码相机在使用RAW格式拍摄时,在RGB三个通道均不过曝溢出的前提下应向左曝光,哪怕是RGB任意通道欠曝溢出也在所不惜,以便留下更多的后期空间” 这个论点的所有帖子链接发出来,我呢,新开一帖子逐条批驳,保证数学公式、图像编码格式标准、通信原理、信息学原理、数据结构和图像算法、例图说明应有尽有,算是pk一下,你敢么?
[141 楼] 编总 [泡菜]
14-8-28 03:53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02:01
信息盲?
想和 "编老" 撇清关系?做梦!
现在还有一些时间,给你一个修改帖子的机会。否则30分钟到期我将公布铁证。
请你小心了,我的铁证都是实实在在定格住的帖子,不可篡改。我可不会像你那样伪造一些图片就拿来当证据。


哇靠,你这么一说老编的小拇头指立马被吓到中指上啦,哈哈哈哈。你按下面截图搜素一下看看是不是伪造的截图,还有很多数不清啊,去查查看。那年深圳某公司就是想用吓唬的口气在法庭上作证诬告老编,最后呢,哈哈,反倒被老编的截屏证据让原告败诉了。
IT的事情老编还是很内行嘀,你丫的还是歇歇吧。
[140 楼] 编总 [泡菜]
14-8-28 03:31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02:01
信息盲?
想和 "编老" 撇清关系?做梦!
现在还有一些时间,给你一个修改帖子的机会。否则30分钟到期我将公布铁证。
请你小心了,我的铁证都是实实在在定格住的帖子,不可篡改。我可不会像你那样伪造一些图片就拿来当证据。

哇靠,都过了一小时啦,你丫的查清楚没?
截图显示你在这里发言后又去了你那个唧唧歪歪帖里闪了
这是老编为粮票注册的号啊,哈哈哈哈。俺要申请数码后期版的版主啊,你支持不支持啊,表格态嘛。
[139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8 03:08
哈哈哈哈,管理员在恶搞了?这样搞有意思吗?我该用截图大家看吧
居然把我给的链接在后台该了,唉!那您就玩吧,不赔了

本帖最后由 老编 于 2014-8-28 03:15 编辑

[138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8 02:57
总 发表于 2014-8-28 02:34
有本事你就查呀!
你怎么能够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认定編老就是编老???

你这个号是刚注册的,其实“编总”这个号我早在2011年02月就注册了,就是老编我!请看个人图文集:
你这个繁体字的“編”总我可以投诉封掉

@值班管理员
@无忌管理员
@老西

这个用繁体字注册的“編总”的号违反了无忌注册规定,请看个人图文集 本帖最后由 老编 于 2014-8-28 03:13 编辑

[137 楼] 編总 [泡菜]
14-8-28 02:34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02:01
信息盲?
想和 "编老" 撇清关系?做梦!
现在还有一些时间,给你一个修改帖子的机会。否则30分钟到期我将公布铁证。
请你小心了,我的铁证都是实实在在定格住的帖子,不可篡改。我可不会像你那样伪造一些图片就拿来当证据。


有本事你就查呀!
你怎么能够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认定編老就是编老???
[136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02:01
編老 发表于 2014-8-28 01:41
我這個編老的號無忌領導最清楚,我註冊後無忌管理員很快把老編幾個技術貼管理權改成了現在這個編老的號,你說話要負責哦,否則你....說你智商低就是低啊,看看個人圖文集不就清楚了嘛,你網盲了?確切說是信息盲。
這個表情符是我製作的,你有意見嗎?


信息盲?
想和 "编老" 撇清关系?做梦!
现在还有一些时间,给你一个修改帖子的机会。否则30分钟到期我将公布铁证。
请你小心了,我的铁证都是实实在在定格住的帖子,不可篡改。我可不会像你那样伪造一些图片就拿来当证据。
[135 楼] 編老 [泡菜]
14-8-28 01:46
毫無意義的糾纏和無聊——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6 17:12
我认为在 /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47833&page=1&ordertype=1#pid56021718
主帖中的说明已经比较完整清晰和明确。
从目前老编的答复看,老编暂未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其所谓证据,和我主帖中的证据两相对比,即可明显发现其为伪证。因此目前暂无必要补充其他材料和相关说明。

鑑定完畢!
[134 楼] 編老 [泡菜]
14-8-28 01:41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01:11
哟,封禁了  "老" , 又冒出个 "老"

我這個編老的號無忌領導最清楚,我註冊後無忌管理員很快把老編幾個技術貼管理權改成了現在這個編老的號,你說話要負責哦,否則你....說你智商低就是低啊,看看個人圖文集不就清楚了嘛,你網盲了?確切說是信息盲。
這個表情符是我製作的,你有意見嗎?
[133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01:11
編老 发表于 2014-8-28 01:03
犯了什么王法?


哟,封禁了  "老" , 又冒出个 "老"  
[132 楼] 編老 [泡菜]
14-8-28 01:03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00:46
@值班管理员

编老已被封禁,其新马甲老编拒不认账,耍赖到底。
呼吁管理员撤销其斑竹资格七天,以观后效。

点击此处查看老编引用时篡改网友原文的相关证据
犯了什么王法? 本帖最后由 編老 于 2014-8-28 01:04 编辑

[131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00:46
老编 发表于 2014-8-28 00:39
我给你演示一下加个表情符的时间。


@值班管理员

编老已被封禁,其新马甲老编拒不认账,耍赖到底。
呼吁管理员撤销其斑竹资格七天,以观后效。

点击此处查看老编引用时篡改网友原文的相关证据
[130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8 00:39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00:28
截图也能称之为证据,真是天大的笑话,毫无技术含量可言。

我给你演示一下加个表情符的时间。 本帖最后由 老编 于 2014-8-28 00:39 编辑

[129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8 00:35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8 00:28
截图也能称之为证据,真是天大的笑话,毫无技术含量可言。

既然没有技术你干嘛这么亢奋啊,不就修了你一张图嘛
现在你要给大家交代的是两分钟时间加了一个表情符,神啊!
本帖最后由 老编 于 2014-8-28 00:37 编辑

[128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8 00:28
老编 发表于 2014-8-26 16:16
哈哈,你说我不懂网络是吧,告诉你老编自打中国互联网试运行那年(1996年在深圳)就是※※站管理员,做过三家网站的版主,和两家企业网站系统工程师(网页设计、更新及维护)和管理员。系统运作我比你熟悉专业的多。马化腾那时拿在玩他的BB传呼机呢。
网络事件一般不计秒,所以你无论怎样编辑修改,你的原始发表时间仍是04:52分,当你编辑完再次提交时就会显示你编辑的时间04:54分。接着你的泡网分和发帖数也会记录下来。

你说你编辑的原因是加了一个表情符号,于情与理和逻辑都说不过去,只有白痴才会发言后再次编辑加表情符的,你唬鬼去吧,加个表情符能用2分钟???你太流氓了。

如果系统设计没有这个功能,你作了案网络公安就就查不到你的蛛丝马迹了。我为什么喜欢截屏,就是那个年代养成的互联网守则和监督的职业习惯!我的工作严谨是业界有目共睹的,要么怎会是研究员。沏,小屁孩你太嫩了。

不合规外链图片,不直接显示,谨慎点击

[127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7 01:23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6 17:12
我认为在 /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47833&page=1&ordertype=1#pid56021718
主帖中的说明已经比较完整清晰和明确。
从目前老编的答复看,老编暂未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其所谓证据,和我主帖中的证据两相对比,即可明显发现其为伪证。因此目前暂无必要补充其他材料和相关说明。

下面就是再次说漏嘴的证据: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6 23:21
......
但是我是在移动终端上操作的,回味一下,点编辑,调出小小的表情框,小心翼翼双击一下加上去,再点保存直到保存完成....
骗子,你当大家都是傻子啊?看看移动客户的引用回复发帖是个什么样子,我帖里每天都有移动客户的发帖,难道让你这么一骗就蒙过去了?骗子

固定用户无论怎么发帖下面都不会有系统显示,除非像你这个骗子赶紧编辑了才会显示文字的,看清楚了,骗子。
睁开你的瞎眼再仔细看看我最后这段话下面有没有显示出是移动客户还是固定上网客户,这个回帖和你上面我的截屏显示你第一次回复是否一致?
[126 楼] 老编 [资深泡菜]
14-8-27 00:35
一碗水端平 发表于 2014-8-26 23:44

.....此处查看:
/collection.php?action=forumphoto&uid=2025048
本帖最后由 老编 于 2014-8-27 00:37 编辑

[125 楼] 一碗水端平 [泡菜]
14-8-26 23:44
真当回事了 发表于 2012-9-24 12:11
不得不说,你这张图校色的真准,寒冬腊月的 居然会有翠绿的树叶  笑死了


楼主,老编的截图大法再次破产了。
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