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帖子涉嫌网络传销发展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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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壹灯法师
[泡菜]
12-11-13 14:42
该贴链接的博客暗藏下线链接,涉嫌网络传销。已经违法了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禁止传销条例》,该法案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请管理员及时关闭此帖。
/thread-732753-1-1-1.html --------------------------------------------------------- 以下为中※※民※※※《禁止传销条例》原文 中※※民※※※国务院令 第 444 号 《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http://www.gov.cn/zwgk/2005-09/03/content_28808.htm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本帖最后由 壹灯法师 于 2012-11-13 14: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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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壹灯法师
[泡菜]
12-11-19 10:53
壹灯法师 发表于 2012-11-13 14:42 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