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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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2双 [资深泡菜]
01-1-19 13:29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各位摄影人请高举法律之剑,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同样,网络上也该有自我保护意识。以下是案情分析。
    我于1999年8月参加了上海某房产公司举办的"寻找上海弄里人家足迹"摄影大赛.9月的某一天,我接到获奖通知(入围奖)当时,还挺高兴的呢!(入围后还将评奖)所以等待着希望的到来.但,原本是件好事.确让我万分伤心.我一次又一次的同举办单位电话联络.得到的结果总是我们评奖后会通知你的.(这话一讲就是遥遥无期,无法兑现)
    10月份在新民晚报上多次刊登了我的3幅摄影作品.并作为宣传房产广告.日后,举办单位又在南丹路口挂出灯箱广告.宣传它的商品房.上面还清晰的写着※※※※******** 等字样.其实,说实话我也是偶然经过此处.一眼看到广告.此时,我无法克制积压内心多时的愤怒.一纸诉状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
    2月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这里要提一下,属于知识产权案的都由一中院统一审理)为了立案,前前后后跑了不少地方.2000.3.20在一中院第一次开庭.(庭前准备会)双方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法庭进行调解.此时的被告代理律师这样讲到:"同意调解.并且赔偿人民币1000元."我们这边发出一片冷笑声.随着一片笑声法挺审判长宣布将于4/17再次开庭审理.
    4月17日我如期来到法院.一进一中院第7庭随之而来的是一种神圣`一种庄严.随着,法官一声----现在开庭.一下子进入细节.在事实面前被告不得不承认侵权.并且同意赔偿.接下来,法官宣布休庭20分钟.不久法官宣布被告赔偿原告1万元人民币.我这才松了口气.

    下面谈谈,关于著作权法.※※早在1990年就颁布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作者享有:

       (一)   发表权,作品是否公之于众.
       (二)   署名权,作品署名的权利.
       (三)   修改权,修改作品或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
       (四)   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   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希望各位平时多学些法律常识.不要让侵权者钻法律的空子.所以每位摄影人都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请不要随意使用他人作品。请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望我们的摄影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现在搞得我更不敢在网上贴图了。所以,DX们有何防范措施?于此同时,也提醒网管,对上传的图片能否加以保护?

[17 楼] 老色虎 [资深泡菜]
01-1-20 03:10
明天去青蛙论坛查版权,准备查封!
GOD,是今天天一亮就去!
[16 楼] 老色虎 [资深泡菜]
01-1-19 16:35
都是高级干部了,还这样骗工分?好歹加个笑脸啊、标题啊、内容啊、签名啊什么的!或者打倒车技啊、打倒xitek啊什么的!啥都没有,骗工分也太明目张胆了8?

(也许这叫做此时无声胜有声!俺又得1分,可喜可喜!
[15 楼] chyangwa [泡菜]
01-1-19 16:32
如果谁要来查我的版权问题了,我就逃之大吉了。

叔叔大爷,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 呱呱...
[chyangwa 编辑于 2001-01-19 16:34]
[14 楼] cheji [陈年泡菜]
01-1-19 16:29
公司宣传海报没有这种版权问题吧。

不过你那个论坛里的文章和图片,呵呵
[13 楼] chyangwa [泡菜]
01-1-19 16:25
有个疑问,
比方说网站里有1片Nikon器材介绍的文章引用了F5相机的照片。那是否算侵犯Nikon公司拍摄这张F5宣传海报用照片的版权?这太多了。
首先,我坦白,我的青蛙网里的东西90%以上都是侵权的。
象西老这样杰出的原创站点,尽管有很多都是西老请笔书写的,但引用的图片也太多了。不可能都一一指出出处的。要不都要西老自己去拍摄样照了? 所以,我认为网络上的版权很复杂,要区别开来。但现在没有1个标准。如果过头了,网站就没有办法做了。 不要说网站了,就是传统媒体,比如大众摄影,在报道新器材时,所引用的器材照片,是否也算存在版权问题了?
[12 楼] cheji [陈年泡菜]
01-1-19 15:45
解海龙的复康就是侵权照片送来的。
[11 楼] 老色虎 [资深泡菜]
01-1-19 15:43
俺的作品还没有达到双双公主这等会被人盗去发表的高度!

俺认为,做到这一点还是要大家对作者也是对自己的最起码的尊重!如果是转载,如果是非盈利的,一定要注明作者、出处,如“转自青蛙论坛,作者双双公主”,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转载或者在传统杂志上面刊登,注明作者、出处、并请作者提供银行账号,以寄稿费,如“转自青蛙论坛,作者双双公主,请作者提供工行账户,以便我们及时将您的稿费10000元(扣税后实得8000元)存入您的户头”等等。无论哪一种情况,没有征得作者许可,不要随意修改作者的作品的原貌!记住,尊重别人,也就是尊重了你自己!

俺也算是法盲,也就瞎掰两句,也不知道对不对!
[10 楼] 2双 [资深泡菜]
01-1-19 15:31
严重同意CHEJI的。大家都要提高意识。

试问如果小偷来偷你口袋的东东,你看着他拿不是?!

这样就助长了他的行为。为什么国外公民的法律意识都很强呢!

不过,通过人民摄影报上的案件分析,可以得出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

增强。因此,望各位...  这可是为咱摄影人大家好!
[9 楼] david [泡菜]
01-1-19 15:27
恭喜双双公主!10000大洋的赔偿可比稿费强多了。

感谢你提醒各位色友,我们一定要“高举法律之剑,来保护自己合法
权益”。

你说的版权问题真还不好办。如果用你的片子在东北或哪个
不知名的、你又不会去的地方发广告,你公主发现不了,一个子儿
也得不到。

在网上贴片应该没问题,除了网页上可以用,也就能打出3寸片子
糊弄人,没什么商业价值。

保护好自己的底片非常重要,没有底片,作不好大图,想盗版也没辄。

你在哪个网页上看到的图不能复制?

把你战斗成果的片子发上来大家欣赏一下,最好搞一个专集,怎么样?
[8 楼] cheji [陈年泡菜]
01-1-19 15:14
不能因为自己买了水货相机,用了盗版软件就淡薄自己的版权意识,任由自己的照片被人家随意取用。

LongVoyage:我自豪,我用正版!
[7 楼] LongVoyage [泡菜]
01-1-19 15:06
要讲版权的话,先问问这坛子里有多少WINDOWSxx,PSxx,CORELxx,VUESCANxx是维护了版权的.
[6 楼] chyangwa [泡菜]
01-1-19 14:55
版权是一定要考虑的,可是如果过分讲究的话,估计以后坛子里没有人贴图了,因为转贴图可能也会有版权问题,最好针对互联网有专门的政策法规能出台,不能完全照办传统媒体的做法。
[5 楼] lala [资深泡菜]
01-1-19 14:33
2MM真是好福气啊!若要在影赛中拿1万,非得斗个头破血流,天上掉下个慈善家,捧你登报纸上灯箱,还赏你银子. 噢,那时还没C5+IS28135吧,好福气!好福气!
[4 楼] 2双 [资深泡菜]
01-1-19 14:17
如果上面打上名字,没用的了。用photoshop制作一下就去掉了。

哈哈哈。。。

我到是在网上见过 ,我如果想复制,系统不让。

听说有用水印的。就是在你的图片上加上一层什么的。这样的方式很好啊!不过,这可大大烦死我们的网管了。

ha ha ha...
[3 楼] []
01-1-19 13:46
我想,网上的照片分辨率一般不会高,是没有除制作网页以外的商业用途的。可以在照片上标明:"双双摄于XXXX”,就不用担心什么了。

BTW,你那一万RMB用来置办了些什么呀?
[2 楼] cheji [陈年泡菜]
01-1-19 13:34
支持你的行为!这样的※※行动多了那些人才会有所顾忌。

可以在页面上增加版权说明,但是无法阻止别人非法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