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命也来操个主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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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行者无影 [泡菜]
13-11-22 20:27
第一,行政长官普选时,需要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照2007年12月※※※※常委会的决定,这个提名委员会可参照目前的选举委员会来组成。

第二,任何符合基本法第44条规定资格的人,即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且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并且符合香港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都可以向提名委员会争取提名,被提名权、被选举权没有不合理的限制。

第三,提名委员会提名是机构提名,也就是说,要在争取提名的人当中,按照※※程序由提名委员会正式提名若干名候选人,供全港合资格选※※举。

第四,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产生的行政长官候选人,全体合资格选民均有一人一票的投票权,选出行政长官人选,选举权是普及而平等的。

第五,行政长官人选在香港当地产生后,报※※人民※※任命。
除了第一条外(是不是类似现任的选举方式),貌似很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