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关于房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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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屹
[资深泡菜]
10-2-26 16:04
今天看到《中※※民※※※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这意思可不可以理解成平时说的买房其实就是70年租住权,真正的大房东是国家?70年后价格为零? 现在建国还没到70国,不知道具体本怎么操作。到时会不会改为永久使用权?可能性有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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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屹
[资深泡菜]
10-2-27 15:58
原文由 cmcj 在2010-02-26 21:51发表 我原来也这么想,可突然发现国家早就做了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我要没理解错,到了70年,房子和地都是国家的。和我就没关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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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漫漫旅途
[资深泡菜]
10-2-26 23:08
过虑了吧。现在城市里30年的住宅房都很少见(大院或别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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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cmcj
[陈年泡菜]
10-2-26 21:51
原文由 屹 在2010-02-26 17:24发表 所谓自动续期就是缴交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费,如果国家要※※※※那国家应该赔偿房子,土地是不能算到人头的,你现在有多少平方的房子拆除时就赔偿你多少平方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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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Bohnenkaffee
[陈年泡菜]
10-2-26 20:49
一般来说70年不到就会※※,除非偏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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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laoliang
[资深泡菜]
10-2-26 20:39
1.活不到70年后
2.70年前的人们无法预测现在,同理我们也无法预测未来 3.抓紧目前享乐,不要杞人忧天,徒生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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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faquir1
[资深泡菜]
10-2-26 20:33
原文由 pppjuice 在2010-02-26 16:55发表 房子成为危房以后怎么办?大家不齐心共建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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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weakleilei
[资深泡菜]
10-2-26 20:22
原文由 pppjuice 在2010-02-26 17:13发表 这个想法很幼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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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屹
[资深泡菜]
10-2-26 17:24
原文由 cmcj 在2010-02-26 16:53发表 建设用地自动续期,但现在的设计寿命一般是50年,过了50年就成危房了。到时国家要※※※※,土地怎么算到人头?土地可以续期,担房子早晚要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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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pppjuice
[禁言中]
10-2-26 17:13
没什么问题,中国没有物业税,土地出让金相当于70年物业税一次性交清
原文由 无忌调人 在2010-02-26 16:56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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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allenlts
[禁言中]
10-2-26 17:12
原文由 pppjuice 在2010-02-26 16:55发表 同感, 物业税估计就是为那时准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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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cmcj
[陈年泡菜]
10-2-26 16:59
解读物权法:满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0:5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田雨)“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大量集中在住宅小区内。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回答了广大群众关于“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的疑问。 ※※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 据※※※※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当时出让的一些土地使用期限较短,一些只有30年,很快就要到期。特别是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使土地使用权期满的问题更加引人关注。 虽然物权法关于70年后自动续期的规定,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不少人注意到,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对此,※※※※代表王焕永表示:“中国老百姓从改革开放到今天,好不容易有了房子可以传下去,如果到了孙子那一代,房子的情况还说不清,多让人不放心!”他建议,国家在制定相关的规定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反复斟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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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无忌调人
[泡菜]
10-2-26 16:56
这叫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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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pppjuice
[禁言中]
10-2-26 16:55
我的理解,如果房子没坏的话,交物业税继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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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cmcj
[陈年泡菜]
10-2-26 16:53
中※※民※※※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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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srivatsa
[泡菜]
10-2-26 16:31
物权法修改办法会参阅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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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baresi
[资深泡菜]
10-2-26 16:23
汗,现在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敢回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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