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投诉中的回复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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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codasky [资深泡菜]
10-8-3 20:52
我在2010-08-01 19:34发表了投诉贴《投诉以下ID违反版规》,此贴中有几位朋友给予回复,对我本人恶意攻击,其实我本来并不想给予回应的,这些人无法无天蛮狠无理,谁又知道会有什么手段报复我?而且帖子已经处理,我不能回复。但是由于我看到其中有一位的言论值得回复,才决定开这个贴一并给予答复。

原帖如下:

/showthread.php?threadid=767935

壹.

原文由 audiomeet 在2010-08-02 00:45发表
资深可以有特权么?俺举报一个,此等也能做资深?

/showthread.php?threadid=621102

[audiomeet 编辑于 2010-08-02 00:47]


对此我没意见,audiomeet您可以单独开贴投诉。

贰.

原文由 一品狼毫 在2010-08-02 03:00发表

楼主这算是替谁叫屈呐?

P家的资深真伟大,直接赛过蜘蛛侠

跑到建议版面替索黑叫屈?

这么热心,是不是为自己的马甲叫屈呢?

哎呀,我诛心鸟~~~罪过罪过~~~


原文由 日NC 在2010-08-02 03:00发表

屏什么是无端?你这个资深眼瞎了吗?

那几个5毛胡言乱语,扰乱视听算什么?

难道那几个5毛有这位资深的马甲?

许你杀人越货不许百姓点灯?什么道理?

[日NC 编辑于 2010-08-02 03:05]


原文由 m7d 在2010-08-02 05:43发表

我可不是无缘无故给别人钱的

接着赏,你今天早点钱有了


原文由 dianzhewudi 在2010-08-02 06:26发表

引用:
原文由 日NC 在2010-08-02 03:03发表
屏什么是无端?你这个资深眼瞎了吗?
那几个5毛胡言乱语,扰乱视听算什么?
难道那几个5毛有这位资深的马甲?
许你杀人越货不许百姓点灯?什么道理?
[日NC 编辑于 2010-08-02 03:05]
当然有马甲,这是恶人先告状,像LZ这样的人品,常做的事。看他发的那个帖子就知道,只不过他发得越多,自己的漏洞越多,实际扰乱论坛的是那几个马甲,把他们封掉坛子里自然相安无事。


以上几个回复内容类似,一并回复:

郑重声明如下:

我在无忌只有一个ID:codasky,没有任何其他ID。你们可以自己去查证,如果你们没有条件,可以通过无忌工作人员核对IP地址。如果查出来我本人真的有其他ID在无忌注册,我愿意立刻自行注销我的用户名,永远不来无忌。但是如果查不出来呢?都是成年人了,敢不敢为自己说的话负责?
不过我也不指望你们敢负责,“负责”两个字对你们来说太奢侈了。

1.你们说我投诉那个贴楼主coollpe是我的马甲,你们有证据吗?我在看到这贴之前根本就没有在无忌看到过这个人的ID,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我是看到黑白毛笔的投诉贴才去看他的个人文集,才看到这贴的。所谓马甲和“几个5毛”根本就是你们血口喷人。

2.你们说coollpe是5毛,有证据吗?拿不出任何证据不是“无端”是什么?如果你们认为有人在你们的地盘“胡言乱语,扰乱视听”,如果你们认为有竞争厂商的工作人员到你们地盘散布不利言论,你们为什么不到这里来向无忌工作人员投诉?而是要用这种违反版规的方法以暴易暴?岂不正说明你们心虚么?

3.我记忆中在SONY坛发帖应该只有三到五个回复,没有任何主贴,你们自己去查,都是什么内容。我在EVIL没有发表过任何主贴和回复。

4.我不是任何相机厂商的工作人员,根本不是这个行业的。如果你们认为我是,请你们自己证明。

5.我只代表我自己发表看法,和无忌宾得区没有任何关系,和无忌其他任何人没有任何关系。

6.我投诉的内容是你们自己违反版规,和coollpe发表的内容没有关系。我发表投诉贴不代表我认同和否定他的观点,他的观点和我无关。

以上我说的也许你们不能理解,因为你们已经习惯党同伐异地对待他人了,在你们看来谁说SONY的产品不好,谁就是别家的5毛,谁反对你们就是5毛的马甲,而完全无视版规上的规定,公然集体违反版规,反而反咬一口说别人扰乱论坛,颠倒黑白到如此地步。你们已经习惯于以暴易暴,而对于合法的渠道难以理解了,也根本不会想到使用。

我提醒无忌管理人员注意的是,就在我的这个投诉贴里面,以上几位就已经涉及侮辱我为5毛,甚至于m7d依然用同样的方法无端指责我是厂商的“枪手”、“托”或用类似言词,根本就不顾这里是建议区,根本就枉顾无忌工作人员的存在。我投诉的本意之一是要让这些人知道,无忌的版规中是有这条内容的,没想到这些人知法犯法。

就coollpe这贴来看,现在的事实是,一旦有谁发表了不利于SONY产品的看法,你们这些人就群起而攻之,纷纷学习黑白毛笔的榜样,集体用违反版规的方法无端指责此人。是不是SONY坛不许说SONY不好?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是5毛?请问,这是理性的讨论问题的方法吗?这对论坛的气氛有任何好处吗?

你们不问自己的做法是不是违反版规,你们恶意污蔑他人根本不需要任何证据,你们不问自己的做法是不是在恶意攻击他人,你们不问自己的做法对于论坛的气氛有利不有利,只问别人是不是对SONY的产品有意见,只问他人的言论是不是合自己的心意,甚而至于将和此话题无关的投诉者也一并攻击。把发表异议者都灭了,论坛就好了?还是变成你们的一言堂?或者是大家都为SONY欢呼,这样最好?

叁。

原文由 牛黄解毒片 在2010-08-02 03:47发表

其实宾得没出可换镜头的微单,应该有人家厂家自己的商业考量。

作为任何一个卡口的用户,哪怕是现实中在工作上也好,学业上也好,受到委屈,需要到网络上发泄一下,调剂一下,跟三岔五偶尔的和其他的卡口用户插科打诨,别人还是可以包容的。

可是楼主(因为楼主发了这个替那几个人喊冤的帖子,姑且就权当楼主是那几个人中的一个吧,如有冒犯,还请见谅)最近发泄的也太勤快了点:)

现在的EVIL论坛里几乎每个帖子都充斥着楼主和您的伙伴的身影,四处专门说一些叫NEX用户很不愉快的言语。

别人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嘛。总这样弄,就搞坏了论坛的气氛,这样对谁也没好处。

静下心来交流下片子,不是更好吗?何必总要把自己推到别人的对立面去呢?

[牛黄解毒片 编辑于 2010-08-02 03:49]


我正是看到这个回复才有发表此贴的想法,我感觉其中有一定程度上的误会,所以想要澄清。

首先,和以上几位和您的想象完全相反的是,我对SONY的产品包括数码单反、卡片机和现在NEX没有任何恶感,我用过SONY的walkman,东西很好,但是质量不行。不过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这跟现在的产品没有任何关系。

我在无忌如果我记忆没有错的话,没有发表过任何关于SONY数码单反的评论,关于NEX,我只在宾得区的一个别人和宾得KX对比的帖子里说过NEX的操控比KX差,仅此一条。更从来没有在SONY区,EVIL区发表过任何关于SONY产品的评论,这点你们可以自己去查证。

真实的案例是:上个星期四下午五点,我在上海ChinaJoy W1场馆碰到我的一个朋友,拿着5D2+70-200/2.8L IS+580和550D+16-35/2.8L拍照,并且说31日要带这套装备去呼伦贝尔徒步,我说你还不如买nex呢,轻便,成像不差,你带这套不要重死的?他是不泡无忌的,根本不知道SONY还有这个产品,当场我就在场馆里找到用NEX的用家,指点给他看。当然,他还没从呼伦贝尔回来,我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买NEX。

同时我自己也在百思买使用过NEX,并且用我自己的SD卡拍过照片,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对比别家EPX来说,已经很超值了。

当然,说这些,你们也不会信。你们根本不能理解,好像我投诉你们就是跟SONY公司作对一样,投诉你们就是为了阻碍NEX销售?其实你们根本没想到过,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人存在才真正阻碍了SONY的销售。我本来是完全可以买SONY器材的,也介绍几位朋友购买,包括一台A900,一台A850,但是一想到要跟你们这样素质的人混在一起,就断然打消这个念头了。我那位朋友因为不泡无忌,所以我才会推荐。当然,以上评论不包括牛黄解毒片兄。

其次,我再次说明,我投诉的内容是那个投诉贴里面点名的几位本身违反版规,我和coollpe根本不认识,并不存在所谓的“喊冤”。我更不知道牛黄解毒片兄说的所谓的“那几个人”是谁,我极少去EVIL论坛,并且至今没有在EVIL论坛发表过任何帖子和回复,何来替“那几个人喊冤”?

请问下,牛黄解毒片兄您怎么证明您如下的发言?您怎么证明“几乎每个帖子都充斥着楼主和您的伙伴的身影”?我更不知道所谓的“叫NEX用户很不愉快的言语”都是些什么言论。是我本人发的吗?如果不是,和我有什么关系?您怎么证明和我有关系?难道就因为我投诉你们违反版规,所以我就一定和这些用户、这些言论有关系?那么如果无忌管理人员处罚了你们,是不是也可以证明这些用户是无忌管理人员的马甲,这些言论是无忌管理人员发表的?这是什么逻辑?

“现在的EVIL论坛里几乎每个帖子都充斥着楼主和您的伙伴的身影,四处专门说一些叫NEX用户很不愉快的言语。”

我提醒牛黄解毒片兄不要人云亦云,您为什么不在发帖前先审视下别人的判断是否对就盲目采信呢?

我很同意您的观点:

“别人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嘛。总这样弄,就搞坏了论坛的气氛,这样对谁也没好处。

静下心来交流下片子,不是更好吗?何必总要把自己推到别人的对立面去呢?”

但是我觉得您搞错对象了,搞坏论坛气氛的并不是我这样的投诉者,而是那些视无忌版规为无物的人,是那些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恶意攻击他人的人,是那些用肮脏的言辞辱骂他人的人,是那些听不进任何异见的人。

正是这些人,才把自己推到别人的对立面,而不是我。

以上,我希望您不要误解,不要再被别人利用了,要有自己的判断,谢谢。
[4 楼] codasky [资深泡菜]
10-8-4 10:23
原文由 炸弹一样安静 在2010-08-04 09:02发表
真奇怪 lz我怎么得罪你了?
列举那个帖子我说什么违规的话了?
这样的漫骂无忌都不管,你还在这里激动啥,我还没激动呢


炸弹兄,请看原文第11贴:

/showthread.php?threadid=767935

我只知道audiomeet兄列出了此贴,我根本没有看此贴,并不知道他投诉的是哪位资深,他也没有具体指明。

但是他有权利举报违反版规的内容,所以我说“对此我没意见”。那是他的事情,和我没关系。

如果他另行开贴,投诉的正确,无忌工作人员自然会处理,这不是我关心的事情。
[3 楼] xander [泡菜]
10-8-4 09:07
哥又看到蜘蛛侠了…
OCN
[2 楼] 炸弹一样安静 [资深泡菜]
10-8-4 09:02
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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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udiomeet 在2010-08-02 00:45发表
资深可以有特权么?俺举报一个,此等也能做资深?

/showthread.php?threadid=621102

[audiomeet 编辑于 2010-08-02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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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我没意见,audiomeet您可以单独开贴投诉。

真奇怪 lz我怎么得罪你了?
列举那个帖子我说什么违规的话了?
这样的漫骂无忌都不管,你还在这里激动啥,我还没激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