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75眼中的妹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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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叶天璞璞 [泡菜]
16-5-31 15:35
月末了,乘现在还有不少粮票,发几张妹子们
[201 楼] 叶天璞璞 [泡菜]
16-6-16 10:56
tvb982000 发表于 2016-6-15 22:39
去襄阳可以去扫扫 北街  上一张在北街扫的


好的,谢谢推荐
[200 楼] 叶天璞璞 [泡菜]
16-6-16 10:53
hytangyg 发表于 2016-6-16 04:58
系统出错不是一个人一一

他是在替某一部分人发言,这部分人大概是把把自己的肖像权看得如同处女膜一样珍贵,所以特别容易被所谓侵权而受到心理伤害

这样的人是有的,所以系统出错说的没错。

错的是现代法律把在公共场所的自由拍摄归入言论自由范畴,伤害了这部分人的利益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法律系统出错了


[199 楼] hytangyg [泡菜]
16-6-16 04:58
系统出错不是一个人一一

他是在替某一部分人发言,这部分人大概是把把自己的肖像权看得如同处女膜一样珍贵,所以特别容易被所谓侵权而受到心理伤害

这样的人是有的,所以系统出错说的没错。

错的是现代法律把在公共场所的自由拍摄归入言论自由范畴,伤害了这部分人的利益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法律系统出错了
[198 楼] chenzf [资深泡菜]
16-6-15 23:17
奥巴松下抱头痛哭。
[197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23:01
tvb982000 发表于 2016-06-15 14:58
担心肖像权的问题可以去国外的论坛发图 不必担心被发现 我推荐一个 当然要注册

...

按照那个兄弟的说法,这不是要引起国际纠纷的前奏吗?好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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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楼] tvb982000 [泡菜]
16-6-15 22:58
担心肖像权的问题可以去国外的论坛发图 不必担心被发现 我推荐一个 当然要注册

http://www.beauty-of-feminine.com/forums/index.php
[195 楼] tvb982000 [泡菜]
16-6-15 22:39
叶天璞璞 发表于 2016-6-15 09:44
过几天去襄阳,月底或下个月能上图


去襄阳可以去扫扫 北街  上一张在北街扫的
[194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22:17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06-15 13:58
街拍这种事这么多年了发了这么多片子,真正出事的没几个,真正原因其实就是都是小范围交流而已,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拍了,更不知道自己的照片...

别说这些没用的,你三观正赶紧把你的观点抄送到无忌的每一个街拍贴子去,看看大家的反应。此处应有掌声,壮士慢走,不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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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楼] 系统出错 [泡菜]
16-6-15 21:58
koumei 发表于 2016-6-15 21:32
是不是别把事情放得太大了?也许就只有论坛上的人,可能只有M43论坛的人能够看得到照片,有谁会去转载呢?(也没人敢转载吧?- 我的意思是怕惹上麻烦,别多联想)。

开开玩笑好不好:整件事情,只有奥林巴斯在哭泣。
街拍这种事这么多年了发了这么多片子,真正出事的没几个,真正原因其实就是都是小范围交流而已,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拍了,更不知道自己的照片传到了网上,但是不代表这就是合法的。我的意思也只是想说,你拍了人家人家不知道,你传上无忌来了,当事人也看不到,当事人没有看到也没有对你明确提出删片子要求之前我们是可以打打擦边球发上来交流一下,但是最最最起码应该尊重一下别人,像那些闭眼的表情姿态不好的片子不要放上来好吗?就因为是陌生人所以不管拍成什么样都可以一股脑传上网?我很想问问这些拍摄者如果换做自己家人拍成那样还会发上来吗?还有不少人竟然认为在街上随便拍别人随便传上网来不是问题,连这点最基本的意识都没有,我很遗憾。
[192 楼] koumei [泡菜]
16-6-15 21:32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6-15 20:48
我再次强调,也是第三次强调一下我的观点。1,楼主私自在网络上发这种未经授权的,偷拍的,没有强调环境而是单纯表现人物主体的半身或全身人物肖像的行为,就已经侵权,无忌和其他论坛包括我自己,如果有同样的行为也都是侵权,没人计较只是当事人没看到而已。2,我建议选拍得好的照片发,是因为这个帖子里有一些一些比如闭眼,目光无神,姿态表情怪异等等有丑化他人嫌疑的片子,你可以说她本人就是那个样子不怪你,但是人家没有允许你去拍摄,更没有允许你发上网,我建议挑好点的照片发,原因一方面是要尊重被拍摄者,任何人都不希望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不好看的照片出现在网络上任人评论,另一方面,也是让拍摄者少惹些麻烦,并不是说你把人拍漂亮了就不是侵权就可以传上网,同样都是侵权,只不过把人拍漂亮了,比起把人拍丑了,在当事人看到的情况下,前者对当事人的侵害程度小一些,可能也会更容易和解一些。
街拍永远不可能消失,街拍中涉及到的侵权行为也一定会在很长时间内存在争议,我不反对街拍甚至偷拍,但是我建议当你把镜头对准街上的行人按下快门之后,在道德和法律之间多研判一下,再选择片子传上网络交流的话,于人于己都会少很多麻烦。


是不是别把事情放得太大了?也许就只有论坛上的人,可能只有M43论坛的人能够看得到照片,有谁会去转载呢?(也没人敢转载吧?- 我的意思是怕惹上麻烦,别多联想)。

开开玩笑好不好:整件事情,只有奥林巴斯在哭泣。
[191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21:03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06-15 12:48
我再次强调,也是第三次强调一下我的观点。1,楼主私自在网络上发这种未经授权的,偷拍的,没有强调环境而是单纯表现人物主体的半身或全身人物肖像的...

以你之矛,攻你之盾。你的观点一和观点二是自相矛盾的,,这样的逻辑悖论有啥好说的,既然你上纲上线来看待这个问题,就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标准下统一评判标准,不存在所谓的例外,你这观点好比带套不算强奸一样。闲话少说,赶紧把你的观点去每一个街拍帖子里去贴一下,看谁会鸟你?说了半天等于啥也没说一样,你打这么多字意义何在啊?楼主发片明显无恶意,顶多是没有做一个关于肖像权的声明而已,被无聊看客包括你围观起哄,这里是摄影论坛,不是政法园地,不谈摄影作品,反而站在道德高地揪着楼主的瑕疵动辄挥舞法律的大棒,真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一路过的都看不下去啦。

本帖由 iPhone8,2 客户端编辑于:2016-06-15 21:05:00
[190 楼] 系统出错 [泡菜]
16-6-15 20:48
与食俱进 发表于 2016-06-15 12:13
你这些话恰好可以送给你自己啊!越发荒唐了,连构图都可以成为判断是否可以po到网上的依据了。。。。。你到底要表达什么?法律不谈了,谈道德,道...
我再次强调,也是第三次强调一下我的观点。1,楼主私自在网络上发这种未经授权的,偷拍的,没有强调环境而是单纯表现人物主体的半身或全身人物肖像的行为,就已经侵权,无忌和其他论坛包括我自己,如果有同样的行为也都是侵权,没人计较只是当事人没看到而已。2,我建议选拍得好的照片发,是因为这个帖子里有一些一些比如闭眼,目光无神,姿态表情怪异等等有丑化他人嫌疑的片子,你可以说她本人就是那个样子不怪你,但是人家没有允许你去拍摄,更没有允许你发上网,我建议挑好点的照片发,原因一方面是要尊重被拍摄者,任何人都不希望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不好看的照片出现在网络上任人评论,另一方面,也是让拍摄者少惹些麻烦,并不是说你把人拍漂亮了就不是侵权就可以传上网,同样都是侵权,只不过把人拍漂亮了,比起把人拍丑了,在当事人看到的情况下,前者对当事人的侵害程度小一些,可能也会更容易和解一些。
街拍永远不可能消失,街拍中涉及到的侵权行为也一定会在很长时间内存在争议,我不反对街拍甚至偷拍,但是我建议当你把镜头对准街上的行人按下快门之后,在道德和法律之间多研判一下,再选择片子传上网络交流的话,于人于己都会少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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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20:42
koumei 发表于 2016-06-15 12:30
这个你不能怪楼主,太难挑了。

哈哈哈。这里头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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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楼] koumei [泡菜]
16-6-15 20:30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6-2 21:26
楼主黑我大贵州不会挑一下发上来吗?连我这个贵州人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这个你不能怪楼主,太难挑了。
[187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20:13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06-15 11:57
你这个只能说是站在拍摄者的角度自圆其说而已。事实上不管美丑和拍摄水平,人家不同意你拍她,你就不能拍,人家不愿意网络公开,你就不能公开。你有公...

你这些话恰好可以送给你自己啊!越发荒唐了,连构图都可以成为判断是否可以po到网上的依据了。。。。。你到底要表达什么?法律不谈了,谈道德,道德也不谈了,谈惯例。你有没有自己的观点?上午不是还说发图之前要挑挑,怎么下午一下口风就转了。话说两头,你是都占理啊!车轱辘话就别在这里重复了,论坛里的街拍帖子多了去了,你要是不把你这番话贴到每一个帖子里,你就是针对楼主的没事找事,三观这么正的人怎么能选择性的开喷呢?吃柿子捡软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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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楼] 系统出错 [泡菜]
16-6-15 19:57
hytangyg 发表于 2016-06-15 03:19
在公共场所可不可以随意拍照的问题,数年前网上有过一次激烈争论,起因是武汉地铁上有女孩吃泡面,气味让同车人不爽,口头劝阻无效,有人拿手机拍照,...
你这个只能说是站在拍摄者的角度自圆其说而已。事实上不管美丑和拍摄水平,人家不同意你拍她,你就不能拍,人家不愿意网络公开,你就不能公开。你有公共场合拍摄自由,你可以拍摄某地的时候让人离开,或者街拍中有多个人,没有以某个人作为主体的情况下一般问题也不大,但是楼主这个全部是半身全身人物肖像。一旦被当事人看到了明确提出不允许传上网的话,这种行为就已经侵权,并不需要造成恶劣影响。记得有媒体专门采访过一些人关于对自己街上的肖像被偷拍并未经过授权的情况下发上网交流是什么看法,基本所有的女性都表示对这种行为很愤怒,无论照片拍得好不好,有一部分人明确表示如果自己发现有人这么做绝对会起诉对方,所以建议对这种事情不要太想当然了。如果楼主不相信我说的这些,大可以将这个帖子原文转发到贵阳贴吧之类的地方,看看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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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11:25
hytangyg 发表于 2016-06-15 03:19
在公共场所可不可以随意拍照的问题,数年前网上有过一次激烈争论,起因是武汉地铁上有女孩吃泡面,气味让同车人不爽,口头劝阻无效,有人拿手机拍照,...

有理有据!这个话题应该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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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楼] hytangyg [泡菜]
16-6-15 11:19
在公共场所可不可以随意拍照的问题,数年前网上有过一次激烈争论,起因是武汉地铁上有女孩吃泡面,气味让同车人不爽,口头劝阻无效,有人拿手机拍照,结果女孩以泡面浇头,说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当时的争论双方各自引用中外法律条文,其实已经把问题说的基本清楚了:公共场所公民有自由拍摄的权利,被拍到的人也可以主张肖像权,要求拍摄者删除照片。但是在文明社会一般人都不太计较这种权利,因为有对对方拍摄是出于善意的预期。

如果有心眼小的坚持不让自己出现在别人拍摄的画面里,可以主张权利,让其删除。但是这是公共场所,拍摄者也可以要求你离开他要拍摄的位置,因为自由拍摄是他的权利。

街拍作品公布到网络上,一般也是出于善意,很少有丑化别人的故意。至于美丑问题,完全是见仁见智的事,无法做定论。以美丑作为可否公布的指标太可笑。

商业用途、故意丑化,当然是侵权。是不是这两种情况,很容易判断的

补充一点,公共场所有不文明行为,拍照留下证据,这是行驶舆论监督权利,吃泡面的女孩以肖像权为由不让别人拍照,显然是侵了别人的权。——这是一种看法,应该没有毛病吧? 本帖最后由 hytangyg 于 2016-6-15 11:22 编辑

[183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11:07
hytangyg 发表于 2016-06-15 03:05
XD搞错了,张嘴法律闭嘴道德的才是卫道士嘛

不好意思啊兄弟。都是率性的人,真看不了太能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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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楼] hytangyg [泡菜]
16-6-15 11:05
与食俱进 发表于 2016-6-15 10:29
我也不是什么卫道士啊,纯粹闲的慌。道理不辨不明,实在看不下去一些人的做法,张嘴法律,闭嘴道德。如果不小心哪句话恶心到了围观的看客们,表示道歉了。


XD搞错了,张嘴法律闭嘴道德的才是卫道士嘛
[181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10:46
mickeyliqy 发表于 2016-06-15 02:36
同意,抓拍的照片,皱眉,闭眼等,基本等同于废片,将心比心,自己这样的照片也不会愿意让别人看吧,那何必把别人的分享出来呢

...

问题的焦点是这位大侠把纯粹的技术范畴的探讨上升到了法律和道德的高度。这就显得有点儿不合适了,说楼主的片子有技术性问题可以明说,上纲上线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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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10:43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06-15 02:33
我只是把身边真实案例拿出来大家参考,至于非要追究是拍摄者还是评论者的问题我不想多说,但是有一点应该是不需要争议的,拍摄者未必是有意丑化拍摄对...

您还是太执着了。半天白费口舌了。在道德这个层面上被摄者的美丑和拍摄者的技术不应该是道德评判的标准,同样的被摄者的美丑和拍摄者的技术不应该作为是否发布片子的法理评判标准。你既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希望在每个无忌的街拍帖子里看到你的义正严辞,而且真的要三观正,把街拍也一并戒了吧。空谈误国,建设法治社会,真的要从你我做起,对待不同言论的包容开明是基本要义,不要动不动就是法律,这多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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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楼] mickeyliqy [泡菜]
16-6-15 10:36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06-15 02:33
我只是把身边真实案例拿出来大家参考,至于非要追究是拍摄者还是评论者的问题我不想多说,但是有一点应该是不需要争议的,拍摄者未必是有意丑化拍摄对...


同意,抓拍的照片,皱眉,闭眼等,基本等同于废片,将心比心,自己这样的照片也不会愿意让别人看吧,那何必把别人的分享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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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楼] 系统出错 [泡菜]
16-6-15 10:33
与食俱进 发表于 2016-6-15 10:17
这道理谁都懂。第一个案例你等于没说,这里没有人以商业目的去拍摄路人的肖像。第二个案例错的也不是这个拍摄者和最初的发布者,错的是恶搞和恶意传播的人,拍摄者纯粹是躺枪。这一点在法理上没有争议,远的不说,陈老师的摄影大作大家都欣赏过吧?最终法院判决了发布和传播者有罪,摄影师只是被道德谴责。民事纠纷,谁主张谁举证,被拍了张照片po到网上,到底这样的侵权行为是具有怎样的恶劣影响并对当事人造成事实损害的,难以界定,尤其是一些网络言论。您以为网警是干这个用的?国家强力※※机器就这么清闲吗?您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上纲上线,楼主这些片子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和你举的案例不沾边儿。实在是大炮打蚊子,这里是摄影论坛,不是政※※坛,普法教育不应景也不合时宜,建议你单开一个帖子,打造成无忌的法治进行时。
我只是把身边真实案例拿出来大家参考,至于非要追究是拍摄者还是评论者的问题我不想多说,但是有一点应该是不需要争议的,拍摄者未必是有意丑化拍摄对象,但是无论是无意抓拍还是技术问题,当事人如果看到了而且不爽,人家就有权利勒令拍摄者删片子和消除影响。而无论拍摄者出于什么目的拍摄并传上网络,只要将照片公开的那一刻开始,以后因此引发的所有问题就必须拍摄者全权承担。我之前说的那些从实质来说,并不是简单从审美的角度说要拍美女,要拍漂亮的片子。只是对于拍摄者,要尊重别人,不要传让人觉得有丑化倾向的照片,既定是侵犯,也尽量将侵犯程度降到最低。对于拍摄者本人,是自我保护,尽可能避免惹麻烦。这一点既然我和你已经达成共识,就不需要多说了。至于楼主他要怎么做是他的自由,我也无权干涉,但是还是祝福楼主吧,希望这些片子最好不要被当事人本人或者家人朋友看到。
[177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10:29
hytangyg 发表于 2016-06-15 02:15
有些人唧唧歪歪冒充卫道士,恶心。说了半天,没看出比别人懂的更多一点,却看到了他的偏执...

我也不是什么卫道士啊,纯粹闲的慌。道理不辨不明,实在看不下去一些人的做法,张嘴法律,闭嘴道德。如果不小心哪句话恶心到了围观的看客们,表示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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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10:23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06-15 02:10
就连我自己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几年前在本地扫街的时候,当时其实只是随意拍了几张步行街的小吃摊,无意抓拍到一对年轻情侣,男生英俊挺拔,女生很漂...

你还是执着于片子所谓的质量,既然觉得不妥,以后不再公开论坛发表即可,拍下来自己欣赏这个不犯法吧。关于街拍肖像权的事先声明,事关摄影师的严谨程度,有则最佳,无则也不必韃伐,多大的事呀。真心觉得你有点儿小题大作了,觉得楼主技术有问题,直接指出即可,言之有物的技术探讨楼主想必不会拒绝。上来扣一大帽子谁也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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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楼] 与食俱进 [老坛泡菜]
16-6-15 10:17
系统出错 发表于 2016-06-15 02:03
倒不是我上岗上线,实在是目前不少摄友真的不知道这个问题,谈法律也不是我小题大作,不懂法律的话稍微哪天点子背一点可能就摊上事了。我这里科普一下...

这道理谁都懂。第一个案例你等于没说,这里没有人以商业目的去拍摄路人的肖像。第二个案例错的也不是这个拍摄者和最初的发布者,错的是恶搞和恶意传播的人,拍摄者纯粹是躺枪。这一点在法理上没有争议,远的不说,陈老师的摄影大作大家都欣赏过吧?最终法院判决了发布和传播者有罪,摄影师只是被道德谴责。民事纠纷,谁主张谁举证,被拍了张照片po到网上,到底这样的侵权行为是具有怎样的恶劣影响并对当事人造成事实损害的,难以界定,尤其是一些网络言论。您以为网警是干这个用的?国家强力※※机器就这么清闲吗?您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上纲上线,楼主这些片子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和你举的案例不沾边儿。实在是大炮打蚊子,这里是摄影论坛,不是政※※坛,普法教育不应景也不合时宜,建议你单开一个帖子,打造成无忌的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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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楼] hytangyg [泡菜]
16-6-15 10:15
有些人唧唧歪歪冒充卫道士,恶心。说了半天,没看出比别人懂的更多一点,却看到了他的偏执
[173 楼] 系统出错 [泡菜]
16-6-15 10:10
与食俱进 发表于 2016-6-15 09:54
面对陌生人我真的没有勇气举起相机。顶多长焦猥琐的偷拍一下。哈哈。前几天发现一个街拍天堂,北京的三里屯,就是那个著名的优衣库门前广场,四周一堆怪蜀黍出没,躲在角落里对着路人狂按快门。北京最潮最时尚的男女都在那里聚集,运气好的话还能撞星,气氛相当和谐,也没见谁被拍了就急眼的。
就连我自己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几年前在本地扫街的时候,当时其实只是随意拍了几张步行街的小吃摊,无意抓拍到一对年轻情侣,男生英俊挺拔,女生很漂亮,身材也很好,当时觉得两人都很青春靓丽很有气质就发到了贴吧,吧友的评论也基本都是 赞,但是不久之后有人私信了我,是我拍摄到的当事人,人家告诉我不愿意在网络上公开自己的照片,要求我删除掉,我当时立马删除了,所以也没有什么纠纷。所以这事以后,结合到刚才我说过的了解到的事情,我拍过的得到没有当事人授权的涉及人像的片子,哪怕是扫街中出现的非单人主体肖像,我也一定会反复挑选姿态神情没有问题,至少我自己认为对当事人不构成丑化的片子发出来,并会在文字中说明片子未取得授权,如果当事人不悦联系我会第一时间删除并积极消除影响,我觉得这是发类似片子最基本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