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胶所(本期讨论: 69宽幅和快拍)
50755
2525
|
[2474 楼] 星光使者
[资深泡菜]
10-4-7 14:45
蛇口东角头。碰到cdada和newyang之前拍的。
![]() |
|
[2473 楼] 魏武挥鞭
[资深泡菜]
10-4-7 11:56
来向AV大哥学习学习
|
|
[2472 楼] 星光使者
[资深泡菜]
10-4-7 09:40
深胶所的学习、讨论气氛很浓!
|
|
[2471 楼] levinson
[陈年泡菜]
10-4-7 09:25
俺掩脸而过!
![]() ![]() ![]() ![]() ![]() |
|
[2470 楼] avnet
[资深泡菜]
10-4-7 09:00
原文由 cdada 在2010-04-03 20:17发表 cdada的好片越来越多了... 原文由 rongxd 在2010-04-03 20:59发表 那就忙更重要的吧... 原文由 lj4286 在2010-04-03 22:48发表 显然是不差钱的主, 呵呵... 原文由 别想 在2010-04-03 23:50发表 那就直接45吧, 更爽! 原文由 levinson 在2010-04-04 08:56发表 并非刻意的静物! 原文由 人醉沙场 在2010-04-04 09:55发表 俺还是喜欢反差稍稍低一些的PP... 原文由 人醉沙场 在2010-04-04 10:27发表 所以你们都不愿意回来了, 呵呵... 原文由 亚瑟李 在2010-04-04 20:45发表 同意, 低反差的好处吧... 原文由 cdada 在2010-04-04 23:21发表 A little Bird Told Me: 星光使者 To Be Armed By MP + 1.4/35 ASPH & FX2.8 Completely, 呵呵... 原文由 无心插花 在2010-04-05 00:47发表 就老兄您的话题, 大家就各自的经验, 开始了关于人文的, 很认真讨论, 本期即将冲顶, 在下以为, 深胶所下一个讨论话题可以是"人文拍摄", 不知各位仁兄认为如何? 以下是各路DX已经发表的看法和建议: 1) 无心插花: 建议应跳出框框,老是拍这类人文会平淡些; 2) 亚瑟李: 先有“框”才有“破框”的可能; 3) 星光使者:“框”是从哪里来的? 4) leyoung: 人文片看似平淡,但是拍起来确是很难的,抓拍的时机,还有直面人物时的勇气与沟通技巧,都是很难掌握的。我每次拿着相机,却羞于对准人,所以一直没有突破这个框.. 5) 星光使者: 同意!羞于拿相机对准人,看来是个普遍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用莱卡相机盲拍,但效果并不好。现在用禄来双反相机,感觉好了很多。另一方面,保证好的心态也很重要,不要感觉是偷偷摸摸的。 6) 亚瑟李: “框”代表人们形象思维的主观趋势,且因人而异,客观存在,这就是流派众多的根本原因。“先有框”的道理与临摹字画同理,是因你好“这口”而“有框”,当然,在继承和发扬“有框”的基础之上再行“破框”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就要看各人的造化了,而不是“石板栽花;空中楼阁”无意识徘徊地乱拍就能独具一格的。个见供参考。 7) 星光使者: 这是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过程。先并无框,然后临摹学习逐渐有了框,最后又破框形成自己的风格和流派。书法、绘画、摄影、武术都是这样。达到第三步者,极少! 8)亚瑟李: 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同意!。有能力者去练“破框”甚至“无框”无妨,暂无能力者可选“有框”练着先。 9) cdada: 我的粗浅感受是:最大的难度是自己. 10) 人醉沙场: 我理觧的框就是Style(风格)。另外,现在的年代不是羞于对人,而是涉及肖像权。 11) 星光使者: 肖像权侵权认定标准:※※《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12)人醉沙场: 要知道,讲到法律、上到法庭是没问题。但往往在现场拍摄会遇到很多横蛮无理之徒,有位友人在穗拍一新疆来的贩子,被他拿着刀子追砍。即使经本人同意,这种场景已比较僵硬不自然。 13)星光使者: 这个说的对。有很多场景拍片是比较敏感的,就像新疆来的贩子。这种情况下,他们反对拍片,并不是因为肖像权的问题,而是不知道你做什么的,拍被拍了曝光。除非你有胆量,否则不拍就是了。 原文由 springbell 在2010-04-05 22:34发表 阿领不象是能够抵抗诱惑的DX哦? 呵呵。。 原文由 恶虎 在2010-04-06 07:58发表 首次在这里见到虎哥哦,感谢您的鼓励, 也感谢各位XD一直以来对深胶所的支持和认可。 虎哥应该考虑林好夫的机器哈? 如您确实想搞台Super Speed Graphic那就给俺站短吧。。 原文由 levinson 在2010-04-06 08:55发表 这张太有视觉冲击感了!!! 原文由 levinson 在2010-04-06 08:55发表 半格非常小资哦。。。 还有30多贴, 各位XDJM大家可以开始冲顶了哦!!! 谢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 |
|
[2469 楼] 人醉沙场
[资深泡菜]
10-4-7 02:43
长眠闹市中 Rolleiflex T
|
|
[2468 楼] avnet
[资深泡菜]
10-4-7 00:37
第五期置顶照片保留(截止第2466贴)
【宽幅快拍】: 6x9 or 612 or 45, 你拍我拍大家都来拍... ![]() ![]() 大万世居, 柯达SIX-16估焦机(6X11画幅)120卷DIY后可影7张, Shot by 亚瑟李![]() ![]() ![]() ![]() ![]() 【只要是Film】: 只要是胶片,管他是35mm抑或6x6... ![]() ![]() ![]() ![]() ![]() ![]() ![]() ![]() ![]() ![]() ![]() ![]() ![]() 大鹏所城 & 某村的孩子, 海鸥4B(天塞)By 亚瑟李![]() ![]() ![]() ![]() ![]() ![]() ![]() Vision of 6x3, 龙脊梯田, 海鸥4B, By 亚瑟李![]() ![]() ![]() ![]() ![]() ![]() ![]() ![]() ![]() ![]() ![]() |
|
[2467 楼] cdada
[资深泡菜]
10-4-6 20:28
D35,DNP100
|
|
[2466 楼] cdada
[资深泡菜]
10-4-6 20:24
原文由 星光使者 在2010-04-06 10:23发表 呵呵,开个玩笑。 ![]() 原文由 levinson 在2010-04-06 08:55发表 俺都喜欢。 ![]() 原文由 legendzhu 在2010-04-06 16:24发表 看着是旅途和清明的故事哦。 俺来老茶馆的故事 ![]() D35,DNP100 |
|
[2465 楼] legendzhu
[资深泡菜]
10-4-6 16:24
半格讲故事
![]() ![]() |
|
[2464 楼] 星光使者
[资深泡菜]
10-4-6 10:23
原文由 newyang 在2010-04-06 09:08发表 newyang和cdada两位老兄说的太夸张了吧! |
|
[2463 楼] newyang
[资深泡菜]
10-4-6 09:08
原文由 星光使者 在2010-04-04 21:12发表 星光使者那些牛器材都不敢摸,生怕自已被毒倒!! |
|
[2462 楼] levinson
[陈年泡菜]
10-4-6 08:55
原文由 springbell 在2010-04-05 22:34发表 讲到篇幅 俺最喜欢的还是645! ![]() |
|
[2461 楼] 恶虎
[α|Sony论坛版主]
10-4-6 07:58
好帖子啊~
必须虚心学习的帖子啊! ![]() Super Speed Graphic还搞得到吗?这个爽! |
|
[2460 楼] springbell
[资深泡菜]
10-4-5 22:34
各种新玩具层出不穷,什么4x5机、半幅机的,眼睛都看花了。
我还是用135扫街吧1、 ![]() ![]() |
|
[2459 楼] 星光使者
[资深泡菜]
10-4-5 21:43
原文由 人醉沙场 在2010-04-05 21:22发表 这个你说的对。有很多场景拍片是比较敏感的,就像新疆来的贩子。这种情况下,他们反对拍片,并不是因为肖像权的问题,而是不知道你做什么的,拍被拍了曝光。除非你有胆量,否则不拍就是了。 |
|
[2458 楼] 亚瑟李
[资深泡菜]
10-4-5 21:38
原文由 人醉沙场 在2010-04-05 20:48发表 没错! |
|
[2457 楼] 人醉沙场
[资深泡菜]
10-4-5 21:22
原文由 星光使者 在2010-04-05 21:11发表 你要知道,讲到法律、上到法庭是没问题。但往往在现场拍摄会遇到很多横蛮无理之徒,有位友人在穗拍一新疆来的贩子,被他拿着刀子追砍。即使经本人同意,这种场景已比较僵硬不自然。 |
|
[2456 楼] 亚瑟李
[资深泡菜]
10-4-5 21:19
原文由 人醉沙场 在2010-04-05 21:13发表 玩好柯达镜也不错! |
|
[2455 楼] 亚瑟李
[资深泡菜]
10-4-5 21:17
原文由 星光使者 在2010-04-05 19:32发表 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同意!。有能力者去练“破框”甚至“无框”无妨,暂无能力者可选“有框”练着先。 |
|
[2454 楼] 人醉沙场
[资深泡菜]
10-4-5 21:13
原文由 亚瑟李 在2010-04-05 08:48发表 我都几喜欢这个头,柯达镜头有它辉煌的年代。 |
|
[2453 楼] 星光使者
[资深泡菜]
10-4-5 21:11
原文由 人醉沙场 在2010-04-05 20:51发表 肖像权侵权认定标准: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
|
[2452 楼] 人醉沙场
[资深泡菜]
10-4-5 21:06
骑士 Perkeo III
|
|
[2451 楼] 人醉沙场
[资深泡菜]
10-4-5 21:04
春意 Perkeo III
|
|
[2450 楼] cdada
[资深泡菜]
10-4-5 21:00
元通镇
冬 M50,SHD100,D76 |
|
[2449 楼] cdada
[资深泡菜]
10-4-5 20:53
随性之
老镇的交通工具 ![]() M50,SHD100,D76 |
|
[2448 楼] 人醉沙场
[资深泡菜]
10-4-5 20:51
原文由 星光使者 在2010-04-05 16:12发表 现在的年代不是羞于对人,而是涉及肖像权。 |
|
[2447 楼] 人醉沙场
[资深泡菜]
10-4-5 20:48
原文由 星光使者 在2010-04-05 11:49发表 我理觧的框就是Style(风格)。 |
|
[2446 楼] cdada
[资深泡菜]
10-4-5 20:41
原文由 亚瑟李 在2010-04-05 11:31发表 谢谢喜欢!框不框于我而言可能把我看高了,我现在仅是随性,并非有意而为。 原文由 leyoung 在2010-04-05 13:25发表 谢谢! 对图片我只是在有了之后才去感觉它;而且我认为同一张图片于不同的人而言会有不同的感受,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个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觉得拍人真是很有趣。 原文由 leyoung 在2010-04-05 13:30发表 我的粗浅感受是:最大的难度是自己。 ![]() 原文由 rongxd 在2010-04-05 16:16发表 荣帮主有去了日本? 原文由 legendzhu 在2010-04-05 16:33发表 哈哈,再来个M3吧。 |
|
[2445 楼] 星光使者
[资深泡菜]
10-4-5 19:32
原文由 亚瑟李 在2010-04-05 19:05发表 这是辩证法否定之否定过程。先并无框,然后临摹学习逐渐有了框,最后又破框形成自己的风格和流派。书法、绘画、摄影、武术都是这样。达到第三步者,极少! |












我还是用135扫街吧





大万世居, 柯达SIX-16估焦机(6X11画幅)120卷DIY后可影7张, Shot by 亚瑟李

















大鹏所城 & 某村的孩子, 海鸥4B(天塞)By 亚瑟李






Vision of 6x3, 龙脊梯田, 海鸥4B, By 亚瑟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