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凌晨上路捡辣椒被撞身亡,货车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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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楼] identify
[资深泡菜]
19-11-27 20:52
真的要启发民智。
不是司机有无权利将其撞死,如果你觉得有权利,好,那说明司机有选择余地。可以选择将其撞死,或者不将其撞死。 本案的重点在于,司机是不是有这个选择的余地?很明显,没有,来不及。就这么简单。 在大马路上,农妇有两个选择1 不捡损失辣椒,100%保住命,2 捡辣椒,死亡风险很大。然后她弱智一般选择了2 . 她有能力选择自己的命运,但是用了最冒失的方法,而且把自己的老命交给了一个没有选择余地的司机。这和※※去自杀没有什么区别。 送两个字:活该。 |
[85 楼] springbell
[资深泡菜]
19-11-27 20:29
gavriil1983 发表于 2019-11-27 16:37 倒也是。我在我家客厅捡东西,什么车敢来撞我?还有没有王法? |
[84 楼] gavriil1983
[资深泡菜]
19-11-27 16:37
我在我家客厅捡辣椒,怎么会有车来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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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楼] hzlucian
[泡菜]
19-11-27 09:13
jrry7 发表于 2019-11-27 08:32 你之所以会认为“突然出现”不同于“一直在那里”,是因为可能“看不到”;那么这个案例里,司机也可能“看不到”。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主责以上就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等同于过失杀人。那么要定别人罪,就必须有证据,比如司机“应当看到却没有看到”(比如大白天),或者“司机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比如打电话、打瞌睡、超速、醉驾、机动车存在功能故障等等)。 视频里,交警自己说了“视线不是很好”,证明当时“有可能看不到”;还说了“发现农妇时还有5~6米,往右打方向避让”,证明司机确实有避让动作而不是某些连帖子内容都不看的人说的“直接撞上去”。 本帖最后由 hzlucian 于 2019-11-27 09:14 编辑 |
[82 楼] jrry7
[泡菜]
19-11-27 08:32
springbell 发表于 2019-11-26 21:39 人是不应该在机动车道,但车也不应该直接撞上去,双方都有责。因为人不是突然出现的,是一直在那里。 |
[81 楼] foxlay
[泡菜]
19-11-27 00:24
sandoo 发表于 2019-11-22 09:27 现在是a站10分钟了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
[80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11-27 00:23
另外,关于反光衣,对责任的影响,不一定。
而且,对责任影响的幅度,也不大。 环卫工,不穿反光衣,违反规定,其合法性会降低,也许会加重环卫工的责任。 农妇,即使穿反光衣,不降低其违法性,一般不会减轻农妇的责任。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19-11-27 00:25 编辑 |
[79 楼] springbell
[资深泡菜]
19-11-26 23:50
随风8122 发表于 2019-11-26 23:41 哪条交通法规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是机动车全责的?76条谈的是赔偿,而不是责任认定! |
[78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11-26 23:41
springbell 发表于 2019-11-26 22:25 因为没有反光衣,司机责任降低。 因为非法进入,司机责任降低。 所以,司机是主责,而不是全责。 |
[77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11-26 23:36
月入过慢 发表于 2019-11-22 14:12 咋会叫没人担责???? 推人的男子,担主责。 而且,此男子,被批捕了,很可能判刑。 |
[76 楼] Easyc
[泡菜]
19-11-26 22:47
我感觉交警也好法院也好,定责应该都会进行实地勘察模拟研判分析吧? 不会主观臆断吧?
如果经过认真勘察,实地模拟分析,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责任认定,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不知谁有详实的事故分析资料? 或者谁了解事故认定程序和方法(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 看看责任认定到底是否客观。 |
[75 楼] flyaway888
[泡菜]
19-11-26 22:42
老天真 发表于 2019-11-26 20:21 你说的女方是指农妇?那当然,她怎么可能是主责?如果农妇换成清扫路面垃圾的清洁工人,被货车司机撞死,你们还会这么激动吗? 她到道路上捡辣椒,司机没有权利对她处刑吧? 货车司机为什么会在道路照明良好,车辆照明灯光良好的情况下,在路中间撞上人?只有一个原因,这个司机分心了。所以司机判了主责,还有异议么? |
[74 楼] springbell
[资深泡菜]
19-11-26 22:25
随风8122 发表于 2019-11-26 22:07 换成环卫工、交警,他们身上都必须穿反光衣的。有了反光衣,司机再看不见,那自然是全责了。前提条件不一样,结论当然不一样。 |
[73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11-26 22:07
springbell 发表于 2019-11-26 21:39 合理存在: 环卫工,经常遇到。 处理事故的交警,非常偶然遇到 从事故因果关系来看,那个位置静止的人,是环卫工、交警、违法进入者,无差别。 在定责上,有影响。 比如,那个位置换成弯腰的环卫工,司机的责任比例会提高。 作为驾驶人,你无需判断那个位置,是环卫工、交警、违法进入者。 甚至,你都无需判断那个位置,是人。 只要看到那里有一团不明物体,就要避免撞击。 |
[72 楼] springbell
[资深泡菜]
19-11-26 21:39
随风8122 发表于 2019-11-26 20:59 完全本末颠倒了,唉,不想多说了。人有什么理由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有※※隔离栏的机动车道上? |
[71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11-26 20:59
在车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车灯正常,制动正常)
事故1 人基本是静止状态,80%的司机,尽到注意义务,都能避免相撞,所以,主责。 事故2 人不规则突然移动,80%的司机,尽到注意义务,也很难避免相撞,所以,次责。 事故2,人不规则突然移动,是事故的主因。 如果是女实施不规则突然移动行为,女主责。 男实施行为,导致女不规则突然移动,所以,男主责。 80%,为一个很随意的数字,只是为了便于理解。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19-11-26 21:13 编辑 |
[70 楼] 老天真
[泡菜]
19-11-26 20:21
flyaway888 发表于 2019-11-26 17:40 问题是主责的并不是女方! 本帖由 samsung+SM-G9750 客户端发布 |
[69 楼] flyaway888
[泡菜]
19-11-26 17:40
RainningSky 发表于 2019-11-26 17:34 行人呆在路中间固然有错,那货车司机是否有执法权对其进行绞杀权呢?这就回到了我刚才回复的问题上面去了。 如果司机没有执法权,那他撞人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农妇不是突然横穿马路出现在货车前面被撞,那这货车司机就要担当主要责任,因为他缺乏观察。 这个判责和LZ主贴里的例子正好做对比,男女双方在道路中产生争执,政治过程女方突然出现在汽车前方,这种可以判断司机躲避不及,所以司机次责。 |
[68 楼] RainningSky
[泡菜]
19-11-26 17:34
flyaway888 发表于 2019-11-26 17:19 无意的就谈不上执法了。执法都是有意的。 相对 “那车主在夜间发现不了前方的人,虽则有客观上的原因,但主责跑不掉是吧?”,那么,行人呆在机动车道上岂不是更加不应该?交通法是机动车司机和行人都要遵守的。 |
[67 楼] flyaway888
[泡菜]
19-11-26 17:19
RainningSky 发表于 2019-11-26 17:13 “无意中撞死,显然是应该有的",这句话,如何解释?是指在无意中撞死人,就有撞死行人的执法权?——这个如何解释得通? 还有,机动车出厂时就配备了符合规格的照明设备,车主在驾驶前也应该确保照明设备正常,并根据不同的道路照明环境使用灯光。我这段话应该没有异议吧?那车主在夜间发现不了前方的人,虽则有客观上的原因,但主责跑不掉是吧? |
[66 楼] jrry7
[泡菜]
19-11-26 17:16
hzlucian 发表于 2019-11-26 16:44 车主责、次责,都有合理之处。法律判决本身也不是绝对的。这两种情况,车全责或无责都不合理。因为双方都有错误。 |
[65 楼] RainningSky
[泡菜]
19-11-26 17:13
flyaway888 发表于 2019-11-26 17:06 不用分析,肯定是没有故意将其撞死的执法权力的,但无意中撞死,显然是应该有的。夜间行车,受灯光等限制,来不及发现前方有人是很正常的事情。 |
[64 楼] jrry7
[泡菜]
19-11-26 17:13
RainningSky 发表于 2019-11-26 17:11 没看见有两个情况,一个是鬼探头那种,正常司机都看不见。另一种是别人都能看见,就他没看见。性质完全不一样。 |
[63 楼] RainningSky
[泡菜]
19-11-26 17:11
jrry7 发表于 2019-11-26 17:08 没看见又怎么避让?看见了当然应该避让。 |
[62 楼] jrry7
[泡菜]
19-11-26 17:08
RainningSky 发表于 2019-11-26 16:50 人是不许进入机动车道,但交法也说了机动车遇到人应该避让 |
[61 楼] flyaway888
[泡菜]
19-11-26 17:06
农妇是不是被货车车主撞死的?
货车行驶在路上,作为交通参与者,有无尽职尽责、聚精会神驾驶以保证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农妇即使有犯过错,货车车主有无将其撞死的执法权力? 请LZ分析一下。 |
[60 楼] liin
[泡菜]
19-11-26 17:04
想占楼问一下
什么是A站B站? |
[59 楼] RainningSky
[泡菜]
19-11-26 17:01
hzlucian 发表于 2019-11-26 16:54 其实农妇的行为,也是属于故意。 再假设一下,要是男子也被撞死了,估计主责就是司机了。 |
[58 楼] jrry7
[泡菜]
19-11-26 17:01
hzlucian 发表于 2019-11-26 16:50 这个赞同。如果当时的条件,正常司机确实看不到,那司机不应该有责任。但如果换别人都能看到,只有当事人看不到,那就是分神了,就有责任。至于说怎么界定,那是事故检测人员的责任 |
[57 楼] hzlucian
[泡菜]
19-11-26 16:58
RainningSky 发表于 2019-11-26 16:54 道理是对的,比如路上起雾了,车辆需要慢行。 但是起雾的路上有个行人横穿道路被撞了,要怪车辆就必须拿出车辆速度过快的证据。没有任何证据,就说车辆应该慢行,撞到了证明不够慢,所以判主责,完全不合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