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公斤以上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 上路或需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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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john153
[资深泡菜]
09-12-3 17:18
早就应该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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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jacktheripper
[禁言中]
09-12-3 17:10
原文由 BG4DSY 在2009-12-03 16:29发表 这事不光只有山东聊城有 重要的是 又有理由可以收钱了 |
[9 楼] CANCELORDER
[禁言中]
09-12-3 16:45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定是规定,反正我是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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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bamboo1974
[资深泡菜]
09-12-3 16:36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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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odie
[陈年泡菜]
09-12-3 16:36
没操作性。既然有40/20限制。我生产不到40公斤的车不就行了,配个小电池,完了你自己买大电池用就行。或者速度低,但是电机改改非常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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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nikonmania
[泡菜]
09-12-3 16:35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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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六月雪
[老坛泡菜]
09-12-3 16:34
到了该规范的时候了。
电动摩托的自重很大,速度很快,最要命的是行走时几乎没有声音,给路人带来极大危险。目前山东境内还不用挂牌,很多电动车主碰人或事故后逃离现场,根本无法查找。 |
[4 楼] forest9898_cn
[陈年泡菜]
09-12-3 16:30
20公里太快了,15公里最多了。
这东西一定要限制,太不安全了! |
[3 楼] BG4DSY
[资深泡菜]
09-12-3 16:29
赞成!
现在山东某地类似夏利大小的电动车都可以无牌无证堂而皇之的上街行驶了。是该有个规范了! |
[2 楼] 聊无止境
[泡菜]
09-12-3 16:26
是该管理一下了。一大堆法盲挤在路中间,也算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不过,禁摩的地区,禁不禁电动车呢。。。。 |
[1 楼] 望远镜
[陈年泡菜]
09-12-3 16:07
40公斤以上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 上路或需考驾照
2009年12月03日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实施,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 http://news.qq.com/a/20091203/002715.htm?qq=0&ADUIN=97987&ADSESSION=1259823630&ADTAG=CLIENT.QQ.2587_.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