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过马路被公交撞死 还要赔别人一笔钱(图)(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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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火云关 [泡菜]
09-12-29 17:32
原文由 nikonfatboy 在2009-12-29 17:26发表
那个行人应该承担所有责任在对!!  这公交车司机也是倒霉...这种从另外一辆车后面冲出来的人,谁能看得到啊...
[3 楼] 焚琴煮鹤之徒 [泡菜]
09-12-29 17:30
这个实例上行人多少有点冤,毕竟他基本上还是在人行道上。
[2 楼] nikonfatboy [资深泡菜]
09-12-29 17:26
那个行人应该承担所有责任在对!!  这公交车司机也是倒霉...这种从另外一辆车后面冲出来的人,谁能看得到啊...
[1 楼] 口享口享 [资深泡菜]
09-12-29 15:41
http://cq.qq.com/a/20091229/000084.htm

(记者吴云燕)一场车祸,夺去了53岁黄永德的生命,留给黄家人的不仅仅有悲伤,善后的工作更是让他们焦头烂额。黄的女儿表示,“已故父亲作为受害者,还得承担对其他受害者的经济赔偿。”
黄永德被撞之前的监控录像

死者家属得知要“赔钱给别人”

11月15日下午3点过,黄永德在渝中区南区路过马路时,被一辆从石板坡立交向菜园坝行驶的115路公交车撞上,3小时后黄死亡。12月8日,黄的家属和公交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这天,黄的家属才知道车祸中还有另外一名重伤者吴某住院,其医疗费、伤残费等要由黄承担一半。

“我们都蒙了!”黄的家属称,吴某只是115路公交车上的乘客,和他们并无关系,怎么也要承担一半的费用,况且这是一笔很大的费用。

“和驾驶员各担50%责任”

而公交公司这样要求的原因也很简单,根据渝中区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死者黄永德和公交车驾驶员张某所起的作用相当,也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黄的家属讲述,黄永德过马路时,原本是走的南区路斑马线,过到马路中间时,看到突然开过来的公交车,本能地躲避了一下,跑出了斑马线外,但还是没能躲过这场劫难,被撞时黄距离斑马线仅一步之遥。“最后断定,死者和驾驶员一人一半的责任。”黄的家属称,但死亡赔偿还是按照七成来算的,粗略估算在24万左右。

死者家属:

公交到斑马线没减速

黄家人称,公交开到斑马线时没减速是车祸的根本原因。“现场公交车刹车的滑痕长达5米,死者150多斤的体重,被撞飞了六七米远。”但交警方认定的车速是19.6公里/小时。

“因为车祸有人死亡,如果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要负刑事责任,我们也是持包容态度,为司机考虑才同意签字,但当时没有说到赔别人钱的事。”黄的家属表示。

目前,黄的家人已经向市交警总队提请了复议。

公交公司:

行人突然跑出是惨剧主因

昨天,公交公司的李先生称事故发生时,黄先生过马路,是先跟在一辆旅游大巴的尾部突然跑出来的,并且速度相当快,公交司机看到时,做了及时刹车处理但已来不及了。

“司机张某开这条线已经2年了,并且从GPS测算,他驾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李先生表示,张某并没有多大的违规行为。

这起事故导致车上5名乘客受伤,其中4名轻伤都是公交公司解决的,重伤乘客吴某右膝十字关节骨折,用去2万多费用,全部由公交公司垫付。公交公司也只是按照事故认定书的规定处理此事。

重庆捷迅律师事务所周鹏律师表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法律证据,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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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公交公司生猛。

[口享口享 编辑于 2009-12-29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