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新老楼盘都在甩卖车位,是不是政策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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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 bokb [泡菜]
19-4-2 10:14
人防车位和小产权房一样,卖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随时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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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 湖南李韶九 [注销用户]
19-4-2 10:14
用户已注销,历史内容不予显示
[50 楼] yysong [资深泡菜]
19-4-2 09:54
sans 发表于 2019-4-1 15:52
1.我说了人防车位是不归开发商的,至少得多地方没明确归谁,绝大多数地方都这样。
2.地下车位属地下建筑,怎么可能纳入住宅公摊?只有计不计容的问题,当然,大部分是不计容的。
3.车位都有自己的面积,本身自己就包含了套内、公摊面积。
4.人防车位是强制配置,和其它代建配套(如幼儿园)不一样,这钱是开发商出的,也没有什么税收优惠(有些地方有,至少我了解是这样,但绝大部分成本和产权车位是一样的)。
5.部分地面车位才会纳入公摊,归全体业主所有。
6.对于把人防车位收益强行划归业主,我个人表示很难理解。

先说公摊吧。开发商有两个瑕疵。第一个是人防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这个设施不是人防规定的设施,纯粹是为了让车辆出入加建的。按人防规定战时必须封闭。但这个出入口占据了小区的土地。如果人防车库是开发商投建的这部分土地面积应当不纳入公共分摊面积。第二如果人防地库作为开发商的产权建筑,那么他也应当参加小区公共面积的分摊。这两点一般开发商都不会这么做。
另外说说钱是谁出的。这个问题看上去很难算。其实证明也很简单,只要证明开发商在计算房屋建设成本时,没有把挖地库基坑和地库相关设施建设的钱从房屋建设成本中扣除就可以了。事实上大部分开发商都不会扣除的,因为扣除了开发商就要多交增值税等相关费用·。
[49 楼] haiyangsea [陈年泡菜]
19-4-2 09:53
青沙柠檬 发表于 2019-4-2 09:30
所谓“人防车位”根本就不是车位,基础定义是人防和消防兼用的疏散要地,就跟电梯口必须留够多宽面积一样。那些把“人防车位”拿来停车的,其实是阻碍了疏散通道或延长了人流疏散时间,严格说是违法行为,如果遇火灾、地震或其他重大事件,真要追究后果是跑不脱的。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人防车位”,不过是“停车难”状况下的无奈。


不违法,人防工程在非作战的时候是闲置的,为了利用这些限制资源,做成车位是常见的方式。
人防工程除了车位外还有很多种形式,只是车位最常见。
[48 楼] haiyangsea [陈年泡菜]
19-4-2 09:47
liooli 发表于 2019-4-2 09:00
人防建设国家给钱的吧?当然是不够的,但你要是不建,那要出钱。


国家不给钱,但是规定了某些建筑必须按照标准修建地下室,也就是人防工程,这是法定要求。
[47 楼] yysong [资深泡菜]
19-4-2 09:36
IEC909 发表于 2019-4-2 07:05
严谨的说法是人防车库的收益权归开发商。法律明确规定了人防工程是谁投资谁受益,至于人防车库健设费用是否列入建房成本,不能作为判断收益权归属的条件。楼房建设中按面积配建人防工程,这是国家的规定,是开发商必须遵守的义务,可以理解成开发商向国家交税,人防车库的收益权当于商品房建造过程中的产生副产品。你到石油化工厂买了一车汽油,付了汽油钱,你只能拉走汽油,生产汽油的产生其他副产品如柴油沥青通通不是你的。

“谁投资谁获益”开发商要获得收益就要证明他投资了。买汽油国家并没有说“谁投资谁获益”,比喻不恰当。
[46 楼] yysong [资深泡菜]
19-4-2 09:31
haiyangsea 发表于 2019-4-1 15:24
请问是如何强行划分的?另外你们小区性质是什么样的?是纯商品房还是※※主导的老房改造工程?
我们小区车位就是人防的,我觉得很好,真不希望改成业主所有,某些业主特别矫情,还不如和唯利是图的物业打交道。

让物业把停车费的收入交给业委会。不交就把物业抄掉。
[45 楼] 青沙柠檬 [泡菜]
19-4-2 09:30
所谓“人防车位”根本就不是车位,基础定义是人防和消防兼用的疏散要地,就跟电梯口必须留够多宽面积一样。那些把“人防车位”拿来停车的,其实是阻碍了疏散通道或延长了人流疏散时间,严格说是违法行为,如果遇火灾、地震或其他重大事件,真要追究后果是跑不脱的。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人防车位”,不过是“停车难”状况下的无奈。
[44 楼] zc007 [资深泡菜]
19-4-2 09:08
原来怎么样现在也不会改变,小区内的物业一旦有人出钱租用了,你还想从人家手上不付出合适的补偿拿走是不可能的,有谁会去在自己住的地方自找麻烦,除非被君怼收走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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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 liooli [资深泡菜]
19-4-2 09:04
tonypeng 发表于 2019-04-01 12:38
地下车库究竟算人防工程,还是车库?现在很多车位的买卖确实不涉及到产权,而是租用。长期租用,时间与房子统一。 ...
地下车库不全部是人防工程,正规的应该有标识的。人防工程可以合理开发使用,收益应先给养护,再给使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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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 liooli [资深泡菜]
19-4-2 09:00
haiyangsea 发表于 2019-04-01 12:16
人防车位一直是不能卖的,根本没有产权证,怎么卖?
产权也不归全体业主,而是归国家,国家在作战的时候可以无偿征用。
人防车位的建设...
人防建设国家给钱的吧?当然是不够的,但你要是不建,那要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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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 IEC909 [泡菜]
19-4-2 07:05
yysong 发表于 2019-04-01 14:24
人防车库归开发商说法是不准确。只有在人防车库开发涉及的土地没有纳入公摊面积,且楼房建设中单独列出人防建设费用,并从建房成本中扣除,才可以说...

严谨的说法是人防车库的收益权归开发商。法律明确规定了人防工程是谁投资谁受益,至于人防车库健设费用是否列入建房成本,不能作为判断收益权归属的条件。楼房建设中按面积配建人防工程,这是国家的规定,是开发商必须遵守的义务,可以理解成开发商向国家交税,人防车库的收益权当于商品房建造过程中的产生副产品。你到石油化工厂买了一车汽油,付了汽油钱,你只能拉走汽油,生产汽油的产生其他副产品如柴油沥青通通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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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 辉摄记忆 [泡菜]
19-4-2 06:25
汉中市的小区公共车位是只交管理费用,地下车位是有红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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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 i2uu2i [泡菜]
19-4-1 23:14
原来以为只有头条才会传这种消息,没想到在无忌也看到过好几次了
真有那么多人不知道有产权车位这么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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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 哈哥 [老坛泡菜]
19-4-1 20:02
克你复礼 发表于 2019-4-1 17:56
不是假消息,有的地方已经执行了。主要是人防部分所有权归国有,相当于清理军产。开发商又拿它销售属于违反物权法,至于怎么管理,尚不清楚

哦,还真是这样?!以为是假消息呢!普通楼盘的车位卖了的应该无问题吧?
[37 楼] taylor1984 [泡菜]
19-4-1 18:10
tonypeng 发表于 2019-4-1 12:38
地下车库究竟算人防工程,还是车库?现在很多车位的买卖确实不涉及到产权,而是租用。长期租用,时间与房子统一。
不矛盾,地库分人防区域和非人防区域,人防区域内的是人防车位,区域外的应该就不是,是带产权的
[36 楼] 克你复礼 [泡菜]
19-4-1 18:01
yysong 发表于 2019-04-01 14:24
人防车库归开发商说法是不准确。只有在人防车库开发涉及的土地没有纳入公摊面积,且楼房建设中单独列出人防建设费用,并从建房成本中扣除,才可以说...

有道理,土地问题已经分不清了,这问题不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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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 克你复礼 [泡菜]
19-4-1 17:56
哈哥 发表于 2019-04-01 11:27
愚人节快乐!

不是假消息,有的地方已经执行了。主要是人防部分所有权归国有,相当于清理军产。开发商又拿它销售属于违反物权法,至于怎么管理,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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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 sans [资深泡菜]
19-4-1 15:52
yysong 发表于 2019-4-1 14:24
人防车库归开发商说法是不准确。只有在人防车库开发涉及的土地没有纳入公摊面积,且楼房建设中单独列出人防建设费用,并从建房成本中扣除,才可以说是人防工程是开发商。但是大部分开发商都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会减少销售收入,增加税收成本。我们小区就是强行把人防车库的收益权收归全体业主。开发商根本不敢起诉。

1.我说了人防车位是不归开发商的,至少得多地方没明确归谁,绝大多数地方都这样。
2.地下车位属地下建筑,怎么可能纳入住宅公摊?只有计不计容的问题,当然,大部分是不计容的。
3.车位都有自己的面积,本身自己就包含了套内、公摊面积。
4.人防车位是强制配置,和其它代建配套(如幼儿园)不一样,这钱是开发商出的,也没有什么税收优惠(有些地方有,至少我了解是这样,但绝大部分成本和产权车位是一样的)。
5.部分地面车位才会纳入公摊,归全体业主所有。
6.对于把人防车位收益强行划归业主,我个人表示很难理解。
[33 楼] haiyangsea [陈年泡菜]
19-4-1 15:24
yysong 发表于 2019-4-1 14:24
人防车库归开发商说法是不准确。只有在人防车库开发涉及的土地没有纳入公摊面积,且楼房建设中单独列出人防建设费用,并从建房成本中扣除,才可以说是人防工程是开发商。但是大部分开发商都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会减少销售收入,增加税收成本。我们小区就是强行把人防车库的收益权收归全体业主。开发商根本不敢起诉。


请问是如何强行划分的?另外你们小区性质是什么样的?是纯商品房还是※※主导的老房改造工程?
我们小区车位就是人防的,我觉得很好,真不希望改成业主所有,某些业主特别矫情,还不如和唯利是图的物业打交道。
[32 楼] andoon [禁言中]
19-4-1 15:11
yysong 发表于 2019-04-01 14:24
人防车库归开发商说法是不准确。只有在人防车库开发涉及的土地没有纳入公摊面积,且楼房建设中单独列出人防建设费用,并从建房成本中扣除,才可以说...


嗯,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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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 一事无成501 [泡菜]
19-4-1 14:25
新小区一般都不把车库划到公摊里。。。开发商能白送业主?????
[30 楼] yysong [资深泡菜]
19-4-1 14:24
sans 发表于 2019-04-01 13:13
地下车位主要有两种:建在地下人防区域内的叫人防车位;其它的是有产权的车位。当然个别城市还有一些其它性质的车位存在,比如残疾人车位等。
人防...

人防车库归开发商说法是不准确。只有在人防车库开发涉及的土地没有纳入公摊面积,且楼房建设中单独列出人防建设费用,并从建房成本中扣除,才可以说是人防工程是开发商。但是大部分开发商都不会这么做。因为这会减少销售收入,增加税收成本。我们小区就是强行把人防车库的收益权收归全体业主。开发商根本不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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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 sellhorse [资深泡菜]
19-4-1 14:22
车位谁开发谁受益,也就是说由开发商说了算。
[28 楼] 蛐蛐 [老坛泡菜]
19-4-1 14:05
重庆的人防车位一样卖,一样有证。区别在于战时必须拿出来给国家使用。
[27 楼] 广角没意思 [泡菜]
19-4-1 13:26
sans 发表于 2019-4-1 13:26
只要是签了《车位买卖合同》的都有房产证。


有房产证就不怕了,变不了。
[26 楼] sans [资深泡菜]
19-4-1 13:26
广角没意思 发表于 2019-4-1 13:23
你们的车位没有房产证?

只要是签了《车位买卖合同》的都有房产证。
[25 楼] sans [资深泡菜]
19-4-1 13:24
甩卖车位一般都是开发完的楼盘。
一般来讲,一个项目所有产品中车位是最难去化的(配比低,位置好的除外)。所以开发商将楼盘中的住宅、商业等卖完后,就要甩卖车位和其它剩余资产了,以便清理资产,甩脱关系。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也有可能是包销个另一个公司慢慢卖,或者委托给自己的物业慢慢卖。
所以开发商其实很不愿意建车位,成本高不说,还不好卖(现在要求车位配比都1:1以上,又一般只能卖给业主)。
[24 楼] 广角没意思 [泡菜]
19-4-1 13:23
你们的车位没有房产证?
[23 楼] sans [资深泡菜]
19-4-1 13:13
地下车位主要有两种:建在地下人防区域内的叫人防车位;其它的是有产权的车位。当然个别城市还有一些其它性质的车位存在,比如残疾人车位等。
人防车位归属问题一直没搞清楚,归国家还是人防单位,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大部分地方对于人防车位的归属都是搁置不谈的(没有单位愿意收,因为还得交物管费)。人防车位一般都是遵循“谁开发,谁收益”原则,所以非战时人防车位出租收入归开发商。
而产权车位是指建在人防区域外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开发商有完全处置权,可售可租。当然销售上也有一些限制,比如只能卖给小区业主等。
经常看到谈什么车位要归“全体业主所有”啦等这些新闻,我就发笑。有的人买了房子后就开始意淫小区所有东西都归他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