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受益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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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 liu695
[老坛泡菜]
20-10-16 01:47
随风8122 发表于 2020-10-16 01:42 |
[27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20-10-16 01:42
liu695 发表于 2020-10-16 01:08 三者险也这条款。 我的车,投保人是我,被保险人也是我。 假设你开我的车,手滑,全责撞了20W,属于承保范围。 正确的理解:你作为被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你应当承担的20W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 错误的理解1:你的责任,你赔20W。我作为被保险人,不承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赔。 错误的理解2:你的责任,你赔20W。我作为被保险人,领取20W保险金,小赚一笔。 补充,我刚看了我的平安车险,关于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描述: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很明确,承保的,是被保险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没有歧义。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20-10-16 02:02 编辑 |
[26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20-10-16 01:25
老顽童 发表于 2020-10-16 00:47 景区买的,绝对是责任险,不是意外险。意外险,就是友情赠送了 ![]() 责任险,也可以约定,在景区内出事保险无责赔付20W一个人,有责按实际赔偿金额限额150W一个人,全部转嫁风险。 只要投保人够大,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啥条件都可以和保险公司谈,能谈妥就成,无非就是保费高低的问题。 另外,一切的赔偿,都是能谈妥就不走法院。 航空公司的标准高于法院判决,自然是能谈妥的。 包括车险三者险赔偿,闹到法院的,毕竟是少数。 即使闹到法院,也是能调解,就不判决。 |
[25 楼] liu695
[老坛泡菜]
20-10-16 01:20
法院的判决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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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 liu695
[老坛泡菜]
20-10-16 01:14
随风8122 发表于 2020-10-15 20:02 |
[23 楼] liu695
[老坛泡菜]
20-10-16 01:08
随风8122 发表于 2020-10-15 20:02 |
[22 楼] 老顽童
[陈年泡菜]
20-10-16 00:47
随风8122 发表于 2020-10-16 00:21 游客在景区发生意外,并没有明确规定说要赔多少。景区给游客买保险,也与游客自愿买保险不是一回事。 |
[21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20-10-16 00:21
老顽童 发表于 2020-10-15 23:31 没这个说法,责任有无,责任大小,和保险无关,保险只管赔钱。 如果是责任保险(参照车险的三者险,就好理解了): 赔偿请求,可以提出120W,假设最终认定景区有责任,应赔偿50W。 有20W保险,保险赔20W,景区赔30W。 如果没保险,景区全额赔50W 如果是意外保险: 不能抵减赔偿责任。 类似于乘坐飞机,自愿买的意外险,想买多少买多少。 万一挂了,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能用意外险的赔偿金抵减。 另外,享受责任险利益的人,也不一定是投保人。 比如,我乐意,作为投保人,给朋友的车买了100W三者险,享受该三者险利益的,是朋友车的驾驶员。 除非我驾驶该车,否则,我作为付款的投保人,永远享受不了该责任险的利益。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20-10-16 00:37 编辑 |
[20 楼] 老顽童
[陈年泡菜]
20-10-15 23:31
allseasons 发表于 2020-10-15 22:53 但是从另一方面讲,给每一位游客都购买保险,这个费用也是不小的!如果把这个费用加到票价里,理论上讲景区并没有增加开支。但从游客的角度出发,会觉得票价涨价了。 你说的“实际情况该咋判就咋判”是不存在的,因为这只是你的想法。走法律途径时,如果路径不同,结果很有可能也不同。 |
[19 楼] allseasons
[资深泡菜]
20-10-15 22:53
老顽童 发表于 2020-10-15 15:51 没明白为什么“因为景区已经给游客买了保险”,就“法院判决会对景区有利”。这之间是怎样的因果关系?不是应该按实际情况该咋判就咋判么? |
[17 楼] 老顽童
[陈年泡菜]
20-10-15 20:07
熊猫排山倒海 发表于 2020-10-15 10:12 至于车上人员,抚恤金是国家规定,会与保险无关赔偿。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
[16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20-10-15 20:02
当然要这么判。
保险金,永远都是给实际受害人的。 只是,责任保险,可以抵消投保人的赔偿责任。 否则,工伤保险把钱赔给驾驶员,车险把保险金支付给公司???? 驾驶员死亡应得的保险金,被公司赚了,荒谬不???? |
[15 楼] 佛山龙
[泡菜]
20-10-15 18:36
从来没有买过这个险,性价比极低,保险公司就是靠这个险种赚钱。
所以也没研究过条款是咋说的。但是 如果是责任险,并不是车上人员发生意外就赔,而应该是,发生了意外并且车主(或投保人)依照法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在保额限额以及实际赔偿额内,“对投保人或车主进行补偿”。 至于是否应当给到意外中受到伤害的“车上人员”,就看保险公司操作,一般来说是不可能支付给受伤害人员。即使是普通的第三者,严谨做法都应当是车主先支付,保险公司再给车主。 |
[14 楼] lovehunters
[泡菜]
20-10-15 18:16
熊猫排山倒海 发表于 2020-10-15 15:13 啊?那么这样张三干嘛买这个险呢?没任何好处啊? 我一直认为受益人是投保者吧,也就是车主。 车主投保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对乘客的经济赔偿。 比如车主A带着朋友B出游,由于A的过错出事故,导致B受伤。 A要对B做经济赔偿x万元。 A如果有投保,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y万元。 从而减轻一些经济损失 |
[13 楼] 熊猫排山倒海
[泡菜]
20-10-15 18:12
老顽童 发表于 2020-10-15 15:51 如果是这样的话,责任险的名字,其实是有误导作用的,让人感觉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承担责任令企业或者投保人负担不起,因此上一个保险。以规避风险。 按照现在的判法,公司或者景区完全是可以不投这个保险,因为该赔偿的还是照样要赔 |
[12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20-10-15 17:49
熊猫排山倒海 发表于 2020-10-15 15:13 也许张三给李四的钱可以理解为补偿,保险公司给李四的钱是赔偿。所以出事故后,需要三不一没有。 李四获得2次“赔偿”,岂不是赚了?张三投的这个保险,对张三有什么好处呢?没有好处为什么要花钱投保。 有些东西真的不太容易搞得懂。 本帖最后由 浪漫的猪头 于 2020-10-15 17:53 编辑 |
[11 楼] 老顽童
[陈年泡菜]
20-10-15 15:51
熊猫排山倒海 发表于 2020-10-15 15:14 顺便想起景区给游客的人身赔偿了,游客在景区发生意外要求景区赔偿,官司一打就赢,而且赔偿费用很高。于是有的景区就给每个游客买了人身保险,费用从门票里出。结果就变成了:游客出了意外如果打官司,法院判决会对景区有利,因为景区已经给游客买了保险! |
[10 楼] 发烧钉
[资深泡菜]
20-10-15 15:42
熊猫排山倒海 发表于 2020-10-15 15:14 |
[9 楼] losagelos
[资深泡菜]
20-10-15 15:37
熊猫排山倒海 发表于 2020-10-15 15:14 这个受益人是受害者,这个和三责险一样是用来减轻投保人可能产生的高额赔偿。两者的区别是前者范围在车内,后者在车外。 |
[8 楼] 大卫1999
[泡菜]
20-10-15 15:34
驾驶员是公司买保险时的受益人,所以保险赔给驾驶员。但驾驶员作为公司的员工,公司作为管理者和人道主义应赔点给驾驶员,在这部分可以减去保险公司赔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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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数码
[资深泡菜]
20-10-15 15:30
我理解应该是跟受害人是否挂掉关联吧?
挂掉了,生命无价,全部赔偿受害人。 没挂掉,损失可计,投保人只需补足保险赔偿不能涵盖的部分。 |
[6 楼] 青竹沐风
[注销用户]
20-10-15 15:23
用户已注销,历史内容不予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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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熊猫排山倒海
[泡菜]
20-10-15 15:14
duoduobear 发表于 2020-10-12 23:28 |
[4 楼] 熊猫排山倒海
[泡菜]
20-10-15 15:13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20-10-12 23:44 |
[3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20-10-12 23:44
意思是,比如张三是被保险人,比如张三开自己的车,投了这个保险。发生事故,张三有责任,李四是车上乘客无责任,法院判张三应该赔偿李四,那么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代替张三赔偿李四。所以保险公司的这个赔偿需要给李四。如果张三已经赔给李四了,那么这个钱就给张三。三者险是赔对方,不赔自己和自己车上人员。
我是这么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 |
[2 楼] duoduobear
[Canon论坛版主]
20-10-12 23:28
保险合同内应该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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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熊猫排山倒海
[泡菜]
20-10-10 15:25
今天又准备买车险,保险公司又向我推荐一个驾乘人员出行意外补充保险,于是顺手查了查这个和之前几年都有购买的“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区别是啥。
偶然搜到一个案例,说驾驶员开公司的车挂掉了,公司给投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公司按照规定给了抚恤金、工伤保险给家属,家属知道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向公司要这笔钱,公司没给,理由是保险是公司花钱投的,就是为了降低发生风险后公司的责任损失的。于是家属告到法院,法院判家属赢。 感觉和我之前的理解也不太一样,责任险的受益人是实际受损害的人的话,不能降低投保人的责任赔偿的话,如果公司不是福利很好的话,岂不是没有购买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