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卡同乐会(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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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6:40
原文由 weidongj 在2010-11-25 15:45发表 空谈有什么好谈的,我只问你一句,你的※※观念是什么?长这么大,恐怕选举都没去过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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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6:36
原文由 信手揿来 在2010-11-25 17:16发表 是啊,就是一个成本问题,日本付得起,我们付得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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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6:31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5 15:39发表 这就是最终是答案。这当中又会生出新的问题了,我前面说过,改革开放以来80%,以上的项目都涉及到强拆,如果照成田的做法,不光是成本极大的上升,而且可能其中的大部分项目都无法实现,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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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6:17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5 12:18发表 关于“很小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这句话,是因为有人说了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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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9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5:52
原文由 weidongj 在2010-11-25 10:50发表 大家在讨论的主要问题是要不要强拆,关于用词的问题请向※※网站和媒体去提出你的正式看法。 在我眼里这三个字没有褒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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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5:42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5 05:46发表 好家伙,两天出差,又翻了三页,粗看了一下,先回花农的问题。 这个方法非常好啊,不强拆,不流血。是不是你想问还是不肯搬怎么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住下去,永远不需要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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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7 楼] 信手揿来
[泡菜]
10-11-26 14:33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6 08:41发表 哪有牺牲不反抗,但反抗的方式有多种,我们只是用词不同,意思是一样的。每一种牺牲最终都会换来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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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 楼] 登高一呼
[资深泡菜]
10-11-26 13:22
/showthread.php?threadid=809837
不知道是否有老同学记得俺?欢迎同学们光临! 俺的主要是120幻灯片,以喜马拉雅山脉南北坡为主,很久不玩徕卡了。 [登高一呼 编辑于 2010-11-26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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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5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6 11:35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6 08:41发表 有反对意见才能改进没有任何错,但是反对要抓住要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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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6 10:16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6 08:28发表 而五眼兄支持“强拆”------要加上 idest 兄的,他支持钉子户和强控,携手并进,共创※※※※. ※※给农民极少的补偿款,收走他们的土地-----你没有关心过※※对农民进城的安置政策,你的批评没有说服力. 我要占据道德的制高点-----你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怎么会爬得这么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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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 楼] huanong
[资深泡菜]
10-11-26 08:41
原文由 信手揿来 在2010-11-25 16:11发表 如果没有反对势力的存在,一代人牺牲,代代人将牺牲下去。今天的进步不是任何人恩赐的。是谁来推动的这个改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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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 楼] huanong
[资深泡菜]
10-11-26 08:28
看了大家引经据典,但只有五眼兄和我对于“咋都不肯搬”的个案特例的处理方式有了明确的答案。我支持成田机场最后的做法。而五眼兄支持“强拆”。(看来底线也不是想云路兄说的小孩子都知道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底线。)。在我的立场,※※如果强拆我就要骂人;在五眼兄的立场,※※不强拆他也可以批评。那云路兄和其他人的办法有了吗?
还有个问题,如果可以强拆,突破这个底线,万一(不是万一了是现今的主要矛盾了)※※给农民极少的补偿款,收走他们的土地,强拆了他们的房子,怎么办呢?靠※※的道德心和素质吗?我们※※的素质和道德比老百姓高了吗? 不是说我要为弱势群体说话,我要占据道德的制高点。我据的例子要比“咋都不肯走”的特例要普遍得多。但你对某一个个案特例突破了底线,那就等于没有这个底线了。成了可以允许普遍适用的方法了。 [huanong 编辑于 2010-11-26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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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楼] 信手揿来
[泡菜]
10-11-26 00:31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1:47发表 哈哈,那也很正常呀,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拥有房产那?即使在美国、英国这样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人家资本主义了这么多年家庭拥有住房的比率也不过60%左右,而我们的拥有率现在已经是达到80%,世界第一,这就造就了畸形的市场和畸形的观念。 西方的年轻人租房生活的也很潇洒,不像我们都成了房奴。希望改变观念,更多的人不做房奴,做太空人,潇洒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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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 楼] epack
[资深泡菜]
10-11-25 23:11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23:01发表 ※※初年我们又“※※”了一回, 那时真好呀, 谁也别想独裁,※※轮着做。 北京一连换了一大串※※, 个个嘴里喊的都是类似※※※※观那套东西。其实都是看谁的枪杆子硬。共和了吗, 讲的是※※, 退下来时大家都是君子, 谁也不难为谁。 金银财宝美女香车不少带, 到天津买栋洋楼做寓公。 可怜了芸芸百姓。 [epack 编辑于 2010-11-25 23:13] [2010-11-25 23:29 补充如下] 我没提”※※混战“这个词, ※※混战是晚清留下的余孽, 和※※没直接联系。 不能说有了※※就造成了※※混战, 但可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尝试※※是不符合国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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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5 23:06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3:01发表 辩证的!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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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3:01
原文由 第五眼 在2010-11-25 22:14发表 没有盾,那里来矛;没有矛,那里来盾。钉子户和强控,携手并进,共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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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 楼] epack
[资深泡菜]
10-11-25 23:01
原文由 weidongj 在2010-11-25 17:24发表 哈哈!我说的是诸子时代,“仁义礼义信”也算※※※※吧? 那年月我们运到还算行, 至少还没有美帝指手画脚。就算有美帝来参观也得看傻了眼, 我们那时空前※※呀, 政治上都裂成小国了, 知识界更是百家争鸣。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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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 楼] epack
[资深泡菜]
10-11-25 22:39
原文由 weidongj 在2010-11-25 22:23发表 political correctness是名词用法, politically correct 是形容词。 这两个词都是对的。其实美国人用的最多的是说某种行为和言论是“politically incorrect", 比如不管出于任何理由的强拆就是”politically incorrect", 哪怕这种做法是不得以的。 正如你所说, 美国人开始反思知识分子阶层这种对事物评判的教条方法, 而是更主张务实。 [epack 编辑于 2010-11-25 2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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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 楼] weidongj
[泡菜]
10-11-25 22:23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1:57发表 阿良兄,epack对这个词汇的纠正是对的,我复查过了,最严格的翻译应该是“political correctness”,是我曾在《万象》杂志上读到过的,主要是在美国比较流行,意思是只要政治正确(不歧视少数族群,以及弱势群体),就在意识形态和道德上占据了不容质疑的话语权,反之会被认为有问题。这一点是需要我们的知识分子警惕的。我们批评※※不能凭着自己为弱势群体讲话,就感觉自己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确要有理有据的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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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5 22:14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2:07发表 钉子户不会自取灭亡,一定程度上需要强制控制.这也是钉子户前仆后继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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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2:07
原文由 第五眼 在2010-11-25 21:47发表 第五眼讲的对,偶确实没有接触到实际的动迁政策,但※※晓得是哪能回事,所以现在要收回动迁许可证。过去动迁补偿没有标准,现在比过去有很大进步,是早期的钉子户前仆后继的结果 ![]() [idest 编辑于 2010-11-25 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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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57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16:45发表 J兄说的没有错,是“知识分子甚至开始批评“政治正确Political right”的误区”,不是“知识分子甚至开始批评“政治正确(Political right)”的误区”,错在J兄翻了“政治正确”,没有把“Political right”翻成中文。半中半英时尚的陋习,批评一下J兄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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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5 21:47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0:44发表 idest 兄可能没有接触到实际的动迁政策。以前动迁很多是由单位承包的情况,因为承包,动迁单位的利润含在承包总额里,动迁单位会尽可能的压低补偿费用而增加自己的利润.这可能就是 idest 兄理解的“克扣”。正是由于承包动迁带来许多问题,现在早已不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动迁了。当然,那时的动迁补偿标准是没有经过规范的评估程序,更没有权威的文件规定的可执行标准(金额),基本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测算并商定的。 现在的政策是:开发人不能自己动迁,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动迁公司动迁,签订动迁劳务合同,与动迁补偿费用相分离。现在虽然动迁标准公开,但是公开后没有任何作用,当大部分人家都按规定拿足补偿费用后,留在后面的钉子户肯定又会多拿。 总之,前后两种办法,看似有规定,实者规定是摆设,当规定成了摆设之后那个“足”还有什么意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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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47
原文由 信手揿来 在2010-11-25 16:11发表 万一有一天,※※收回了土地,而这个人又没有能力再租。那么,这个人就是太空人了。所以,有报道讲,太空人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有人不行,偶对此深信不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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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9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37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16:07发表 epack兄,糊涂啊,糊涂啊!美帝国主义忽悠宁,英帝国主义难道不忽悠宁?东山老虎7人,西山老虎也吃人。有范文澜蔡美彪撰写的《中国通史简编》,白寿彝编写《中国通史》,为啥不看呢?国人写的不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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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20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15:37发表 就是说:底线大家都知道,但操作起来往往突破底线。说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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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15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15:31发表 嘿嘿,UN算啥警察,管了蛮宽嘛,么UN行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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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02
原文由 信手揿来 在2010-11-25 00:45发表 既然是保护性开发,为啥原来居民要全部搬迁?留一部分居民不是更能体现保护性吗?嘿嘿,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开发是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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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0:55
原文由 小色迷 在2010-11-25 00:43发表 hua兄给答案,侬又不满意,个么侬有啥答案刚出来听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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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0:51
原文由 小色迷 在2010-11-25 00:17发表 主体是啥? |

辩证的!哈哈 
请问,你觉得中国后来是在忙着谈操作呢,还是继续谈
)。联系具体帖子来看,显然偶说的是后者(从“克扣”两字推敲推敲即可知),两位童鞋匆忙中想当然以为是“一”。筒靴,错啦,这个应该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