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卡同乐会(九)
89393 2580
[1104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6:40
原文由 weidongj 在2010-11-25 15:45发表

好的。第三个问题,就是你如何判断说,全世界对美国说不的人,是因为觉得美国违反了※※精神,如果外国人不了解的话,你是如何判断中国人就是出于这样的一种考虑。因为你也同意信手拈来说的中国人素质相对较差,没有※※观念的基础,那这样的结论又是如何得出的。


空谈有什么好谈的,我只问你一句,你的※※观念是什么?长这么大,恐怕选举都没去过吧。
[1103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6:36
原文由 信手揿来 在2010-11-25 17:16发表

他们怎么想还是次要的。对于这样的社会矛盾要从各个方面考证,仅从道德出发单纯批评一方是没有用的。以前的'政治正确"和今天的"道德正确"都有问题。※※很好,但※※是很高成本的游戏规则,这也是为什么※※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效果不那么美好的原因,它还需要财富积累,这需要一个过程,中国亦然。

在这里讨论的朋友都玩徕卡了,生活较好了,设想一下,如果我们还住在上海早年的365棚户简屋里的话,可能大家就都在骂:※※怎么还不来※※我呀?有时我到乡村去看到他们的乡村很有特色,认为应该保护下来,但当地人就骂我:你怎么不来住?他们就说:我们自己改造不起,也买不起房子,我们就只能盼望※※※※。但真的要※※了,哪怕有百分之一的人漫天要价,就会成为钉子户。

说到成田机场大飞机不能起降、夜晚不能使用,很好,那就是※※的成本,人家支付得起。人家不是有钱又在大阪填海造了一个关西机场吗。那没钉子户,但造价贵的离谱。


是啊,就是一个成本问题,日本付得起,我们付得起吗?
[1102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6:31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5 15:39发表

结论不是有了吗?像成田机场那样的做法,不管有多少反对的声音,就是目前最高明的做法。。

[huanong 编辑于 2010-11-25 15:42]


这就是最终是答案。这当中又会生出新的问题了,我前面说过,改革开放以来80%,以上的项目都涉及到强拆,如果照成田的做法,不光是成本极大的上升,而且可能其中的大部分项目都无法实现,怎么办?
[1101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6:17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5 12:18发表

虽然是公共项目,那推高的成本就要靠大家纳税人来分摊,合理吗?这个价值判断就要※※来做了,结果不是还有一半人支持这样的做法吗?我也站在支持这个做法的一边。就像抢救灾难中受伤的人的生命,要不惜一些代价,那一个人生命值多少钱呢,那不惜一切代价,不是对纳税人来说又不合理了吗?所以不是一切价值都能用金钱衡量。其实也要把公民的私人财产看成像人的生命一样,地是人家的地,神圣不可侵犯。※※在这里要做一个正确的价值判断。如果你又要假设说其他人都这么效仿怎么办?难道成田机场之后的日本公共建设就因此停滞不前了。毕竟不顾一切,不管补偿多少都不肯走,就是一根筋到底的特例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基本正确的价值判断。成田机场是在特定的※※时期,遇到的特例,但他处理正确了。
其实现在遇到这些问题也是法律的缺失造成的。如果是商业开发,它的成本是开发商承担的,那开发商承担不起,就不开发,很正常。如果是公共设施建设,要有法律的保障,更重要的一方面要保障动迁补偿的获得。其实上海北京现在出现的“动迁致富”现象就是好现象,补偿合理,还能略有盈余,生活条件改善,都盼着拆了,偷着乐了。那么像一根筋的特例就少之又少。
我们在这方面的理论知识当然不足,谁是搞理论,再怎么说都是民间讨论。要不那么多真正搞理论的,一个※※法草案整到一个国家都拆过一遍了,还出不来呢?因为他牵扯太多,包括物权法等等相关法律。一方面说这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一方面又把别人捧成理论丰富的人,说怎么一个“很小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这怎么说下去呢?我们只能探讨出相对更好的办法。难是一定的。但不能怎么做一定要清楚。
我们都在凭以往的认知在做评价,当直觉和感性都透支的情况下,就要了解关于“公平和正义”的基本原理。这往高里说就是※※意识的启蒙。你把哈佛的公共课找出来了吧,人家说你迷信哈佛,扯上了美国的※※不适用于其他国家。这是两码事情啊。


关于“很小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这句话,是因为有人说了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1099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5:52
原文由 weidongj 在2010-11-25 10:50发表

会长,其他先不说,对第一句我就反对。我认为“钉子户”是中国首创,至少这三个字的组合就是。这三个字带有歧视性和贬义特征。我想大家不妨找找国外的原版文章,对于不愿意接受※※的居民,用的是什么词汇来指称。

为什么这三个字是中国首创,我想试着找找根源。自封建社会以来,中国的老百姓似乎只有两种,一种“良 ......


大家在讨论的主要问题是要不要强拆,关于用词的问题请向※※网站和媒体去提出你的正式看法。

在我眼里这三个字没有褒贬。
[1098 楼] 小色迷 [陈年泡菜]
10-11-26 15:42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5 05:46发表

会长继续追问:就算把我围起来,失去了土地价值,我还是不肯搬怎么办?

[huanong 编辑于 2010-11-25 05:48]


好家伙,两天出差,又翻了三页,粗看了一下,先回花农的问题。

这个方法非常好啊,不强拆,不流血。是不是你想问还是不肯搬怎么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住下去,永远不需要搬了。
[1097 楼] 信手揿来 [泡菜]
10-11-26 14:33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6 08:41发表

如果没有反对势力的存在,一代人牺牲,代代人将牺牲下去。今天的进步不是任何人恩赐的。是谁来推动的这个改进呢?


哪有牺牲不反抗,但反抗的方式有多种,我们只是用词不同,意思是一样的。每一种牺牲最终都会换来进步。
[1096 楼] 登高一呼 [资深泡菜]
10-11-26 13:22
/showthread.php?threadid=809837

不知道是否有老同学记得俺?欢迎同学们光临!
俺的主要是120幻灯片,以喜马拉雅山脉南北坡为主,很久不玩徕卡了。

[登高一呼 编辑于 2010-11-26 13:25]
[1095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6 11:35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6 08:41发表

如果没有反对势力的存在,一代人牺牲,代代人将牺牲下去。今天的进步不是任何人恩赐的。是谁来推动的这个改进呢?


有反对意见才能改进没有任何错,但是反对要抓住要害.
[1094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6 10:16
原文由 huanong 在2010-11-26 08:28发表
看了大家引经据典,但只有五眼兄和我对于“咋都不肯搬”的个案特例的处理方式有了明确的答案。我支持成田机场最后的做法。而五眼兄支持“强拆”。(看来底线也不是想云路兄说的小孩子都知道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底线。)。在我的立场,※※如果强拆我就要骂人;在五眼兄的立场,※※不强拆他也可以批评。那云路兄和其他人的办法有了吗?
还有个问题,如果可以强拆,突破这个底线,万一(不是万一了是现今的主要矛盾了)※※给农民极少的补偿款,收走他们的土地,强拆了他们的房子,怎么办呢?靠※※的道德心和素质吗?我们※※的素质和道德比老百姓高了吗?
不是说我要为弱势群体说话,我要占据道德的制高点。我据的例子要比“咋都不肯走”的特例要普遍得多。但你对某一个个案特例突破了底线,那就等于没有这个底线了。成了可以允许普遍适用的方法了。


而五眼兄支持“强拆”------要加上 idest 兄的,他支持钉子户和强控,携手并进,共创※※※※.
※※给农民极少的补偿款,收走他们的土地-----你没有关心过※※对农民进城的安置政策,你的批评没有说服力.
我要占据道德的制高点-----你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怎么会爬得这么高呢?
[1093 楼] huanong [资深泡菜]
10-11-26 08:41
原文由 信手揿来 在2010-11-25 16:11发表
可能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我们这一代人牺牲了,但改进后后人就进步了。看看我们的父辈们受的委屈不是更多?

如果没有反对势力的存在,一代人牺牲,代代人将牺牲下去。今天的进步不是任何人恩赐的。是谁来推动的这个改进呢?
[1092 楼] huanong [资深泡菜]
10-11-26 08:28
看了大家引经据典,但只有五眼兄和我对于“咋都不肯搬”的个案特例的处理方式有了明确的答案。我支持成田机场最后的做法。而五眼兄支持“强拆”。(看来底线也不是想云路兄说的小孩子都知道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底线。)。在我的立场,※※如果强拆我就要骂人;在五眼兄的立场,※※不强拆他也可以批评。那云路兄和其他人的办法有了吗?
还有个问题,如果可以强拆,突破这个底线,万一(不是万一了是现今的主要矛盾了)※※给农民极少的补偿款,收走他们的土地,强拆了他们的房子,怎么办呢?靠※※的道德心和素质吗?我们※※的素质和道德比老百姓高了吗?
不是说我要为弱势群体说话,我要占据道德的制高点。我据的例子要比“咋都不肯走”的特例要普遍得多。但你对某一个个案特例突破了底线,那就等于没有这个底线了。成了可以允许普遍适用的方法了。

[huanong 编辑于 2010-11-26 08:30]
[1091 楼] 信手揿来 [泡菜]
10-11-26 00:31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1:47发表

万一有一天,※※收回了土地,而这个人又没有能力再租。那么,这个人就是太空人了。所以,有报道讲,太空人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有人不行,偶对此深信不疑。


哈哈,那也很正常呀,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拥有房产那?即使在美国、英国这样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人家资本主义了这么多年家庭拥有住房的比率也不过60%左右,而我们的拥有率现在已经是达到80%,世界第一,这就造就了畸形的市场和畸形的观念。

西方的年轻人租房生活的也很潇洒,不像我们都成了房奴。希望改变观念,更多的人不做房奴,做太空人,潇洒生活。
[1090 楼] epack [资深泡菜]
10-11-25 23:11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23:01发表

哈哈!我说的是诸子时代,“仁义礼义信”也算※※※※吧? 那年月我们运到还算行, 至少还没有美帝指手画脚。就算有美帝来参观也得看傻了眼, 我们那时空前※※呀, 政治上都裂成小国了, 知识界更是百家争鸣。 呵呵。。

※※初年我们又“※※”了一回, 那时真好呀, 谁也别想独裁,※※轮着做。 北京一连换了一大串※※, 个个嘴里喊的都是类似※※※※观那套东西。其实都是看谁的枪杆子硬。共和了吗, 讲的是※※, 退下来时大家都是君子, 谁也不难为谁。 金银财宝美女香车不少带, 到天津买栋洋楼做寓公。 可怜了芸芸百姓。

[epack 编辑于 2010-11-25 23:13]

[2010-11-25 23:29 补充如下]

我没提”※※混战“这个词, ※※混战是晚清留下的余孽, 和※※没直接联系。 不能说有了※※就造成了※※混战, 但可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尝试※※是不符合国情的。
[1089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5 23:06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3:01发表

没有盾,那里来矛;没有矛,那里来盾。钉子户和强控,携手并进,共创※※※※


  辩证的!哈哈
[1088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3:01
原文由 第五眼 在2010-11-25 22:14发表

钉子户不会自取灭亡,一定程度上需要强制控制.这也是钉子户前仆后继的结果.

没有盾,那里来矛;没有矛,那里来盾。钉子户和强控,携手并进,共创※※※※
[1087 楼] epack [资深泡菜]
10-11-25 23:01
原文由 weidongj 在2010-11-25 17:24发表

哦,谢谢指正。对了,几千年前指的是不是你说的那个运到比较好的年代。貌似那时中国在世界上不落后吧请问,你觉得中国后来是在忙着谈操作呢,还是继续谈※※※※呢?

哈哈!我说的是诸子时代,“仁义礼义信”也算※※※※吧? 那年月我们运到还算行, 至少还没有美帝指手画脚。就算有美帝来参观也得看傻了眼, 我们那时空前※※呀, 政治上都裂成小国了, 知识界更是百家争鸣。 呵呵。。
[1086 楼] epack [资深泡菜]
10-11-25 22:39
原文由 weidongj 在2010-11-25 22:23发表

阿良兄,epack对这个词汇的纠正是对的,我复查过了,最严格的翻译应该是“political correctness”,是我曾在《万象》杂志上读到过的,主要是在美国比较流行,意思是只要政治正确(不歧视少数族群,以及弱势群体),就在意识形态和道德上占据了不容质疑的话语权,反之会被认为有问题。这一点是需要我们的知识分子警惕的 ......

political correctness是名词用法, politically correct 是形容词。 这两个词都是对的。其实美国人用的最多的是说某种行为和言论是“politically incorrect", 比如不管出于任何理由的强拆就是”politically incorrect", 哪怕这种做法是不得以的。 正如你所说, 美国人开始反思知识分子阶层这种对事物评判的教条方法, 而是更主张务实。

[epack 编辑于 2010-11-25 22:42]
[1085 楼] weidongj [泡菜]
10-11-25 22:23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1:57发表

J兄说的没有错,是“知识分子甚至开始批评“政治正确Political right”的误区”,不是“知识分子甚至开始批评“政治正确(Political right)”的误区”,错在J兄翻了“政治正确”,没有把“Political right”翻成中文。半中半英时尚的陋习,批评一下J兄哈。


阿良兄,epack对这个词汇的纠正是对的,我复查过了,最严格的翻译应该是“political correctness”,是我曾在《万象》杂志上读到过的,主要是在美国比较流行,意思是只要政治正确(不歧视少数族群,以及弱势群体),就在意识形态和道德上占据了不容质疑的话语权,反之会被认为有问题。这一点是需要我们的知识分子警惕的。我们批评※※不能凭着自己为弱势群体讲话,就感觉自己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确要有理有据的批评..
[1084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5 22:14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2:07发表

第五眼讲的对,偶确实没有接触到实际的动迁政策,但※※晓得是哪能回事,所以现在要收回动迁许可证。过去动迁补偿没有标准,现在比过去有很大进步,是早期的钉子户前仆后继的结果

[idest 编辑于 2010-11-25 22:09]

钉子户不会自取灭亡,一定程度上需要强制控制.这也是钉子户前仆后继的结果.
[1083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2:07
原文由 第五眼 在2010-11-25 21:47发表

idest 兄可能没有接触到实际的动迁政策。以前动迁很多是由单位承包的情况,因为承包,动迁单位的利润含在承包总额里,动迁单位会尽可能的压低补偿费用而增加自己的利润.这可能就是 idest 兄理解的“克扣”。正是由于承包动迁带来许多问题,现在早已不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动迁了。当然,那时的动迁补偿标准是没有经过规范的 ......

第五眼讲的对,偶确实没有接触到实际的动迁政策,但※※晓得是哪能回事,所以现在要收回动迁许可证。过去动迁补偿没有标准,现在比过去有很大进步,是早期的钉子户前仆后继的结果

[idest 编辑于 2010-11-25 22:09]
[1082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57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16:45发表

......另外政治正确是“politically correct"。 ”political right"指的是政治权利。

[epack 编辑于 2010-11-25 16:47]

J兄说的没有错,是“知识分子甚至开始批评“政治正确Political right”的误区”,不是“知识分子甚至开始批评“政治正确(Political right)”的误区”,错在J兄翻了“政治正确”,没有把“Political right”翻成中文。半中半英时尚的陋习,批评一下J兄哈。
[1081 楼] 第五眼 [泡菜]
10-11-25 21:47
原文由 idest 在2010-11-25 20:44发表

啥人模糊了,“给足”有两层意思:一、被※※者自定的“给足”,二、※※者按规定应该给的“给足”(有点拗口哈)。联系具体帖子来看,显然偶说的是后者(从“克扣”两字推敲推敲即可知),两位童鞋匆忙中想当然以为是“一”。筒靴,错啦,这个应该是耳


idest 兄可能没有接触到实际的动迁政策。以前动迁很多是由单位承包的情况,因为承包,动迁单位的利润含在承包总额里,动迁单位会尽可能的压低补偿费用而增加自己的利润.这可能就是 idest 兄理解的“克扣”。正是由于承包动迁带来许多问题,现在早已不采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动迁了。当然,那时的动迁补偿标准是没有经过规范的评估程序,更没有权威的文件规定的可执行标准(金额),基本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测算并商定的。
现在的政策是:开发人不能自己动迁,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动迁公司动迁,签订动迁劳务合同,与动迁补偿费用相分离。现在虽然动迁标准公开,但是公开后没有任何作用,当大部分人家都按规定拿足补偿费用后,留在后面的钉子户肯定又会多拿。
总之,前后两种办法,看似有规定,实者规定是摆设,当规定成了摆设之后那个“足”还有什么意义呢。
[1080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47
原文由 信手揿来 在2010-11-25 16:11发表

......现在的情况就是居民只有房产没有地产,那么当※※决定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这是合法的,应该尊重,给于应有的补偿就是了 ......

万一有一天,※※收回了土地,而这个人又没有能力再租。那么,这个人就是太空人了。所以,有报道讲,太空人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有人不行,偶对此深信不疑。
[1079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37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16:07发表

......你去查查“剑桥中※※”第十四卷第186, 187页, 上面有具体数字。 关于“※※”这两个字你要仔细理解, 他有多层含义, 有法理层面的有操作层面的。 谁也没反对过※※。 我们不要动不动就拿普世 ......

epack兄,糊涂啊,糊涂啊!美帝国主义忽悠宁,英帝国主义难道不忽悠宁?东山老虎7人,西山老虎也吃人。有范文澜蔡美彪撰写的《中国通史简编》,白寿彝编写《中国通史》,为啥不看呢?国人写的不好吗?
[1078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20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15:37发表
......
底线不需要讨论,孩子都知道怎么回答, 我们的政客们也知道该怎样回答, 还会写在纸上让人背下来。 难就难在操作层面上。 找不到更好的操作方法, 我们就不比政客高明。

就是说:底线大家都知道,但操作起来往往突破底线。说得好
[1077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15
原文由 epack 在2010-11-25 15:31发表

你的前两个问题应该合并成一个问题, 我的回答是“不需要”。 第三个问题没看懂。

嘿嘿,UN算啥警察,管了蛮宽嘛,么UN行不?
[1076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1:02
原文由 信手揿来 在2010-11-25 00:45发表

.....由于建业里当初开发时是想做保护性开发,搬迁后旧房子没有※※,原先搬走的居民看到后面的安置费用高,感觉不划算,又都搬回来占据原来的房子, ......

既然是保护性开发,为啥原来居民要全部搬迁?留一部分居民不是更能体现保护性吗?嘿嘿,醉翁之意不在酒啊,开发是重点。
[1075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0:55
原文由 小色迷 在2010-11-25 00:43发表

不是追问,我发上来的目的就是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是好,才寻求大家的答案的啊,是你先答了“太简单了,把愿意搬走的大部分人搬走,剩下不愿意搬走的原拆原回。”才顺着这个答案将会碰到的问题一路问下来的。而且这个问题不是假定存在,就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从你嘴里得到“那就强拆”这个答案,花农就我心目中的 ......

hua兄给答案,侬又不满意,个么侬有啥答案刚出来听听呢?
[1074 楼] idest [陈年泡菜]
10-11-25 20:51
原文由 小色迷 在2010-11-25 00:17发表

请搞清楚主体。就是赋予我权力我也不敢啊。我最多也只有权力调动一辆面包车。

主体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