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都男摩托撞女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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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楼] 表过度 [泡菜]
19-5-23 21:27
如果这个案例火了,并且没有重新判罚,也许会有大批效仿者。左转让直行也适用于飞机,谁要是想做个体检或者修个车什么的又缺钱,可以开个飞机找个正在让行人行横道的左转车撞一下。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3 21:02
现在的交警喜欢直接套用“转弯让直行”这类的规则,然后来个全责做结论,这样可以简化问题,加快自己的“工作效率”而不必钻研交法。
现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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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楼] 林中啄木 [陈年泡菜]
19-5-23 21:25
去年10月12日下午,沈阳惠工广场东侧的团结路某路口也发生过一次类似的事故,只是撞女司机的左转弯车的是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奥迪SUV,当时的女司机也是义愤填膺,喋喋不休地说是对方的责任,结果交警来了直接就说女司机全责,女司机更加气愤,当时交警就是和这个视频中的交警说法一致。
[282 楼] 神经病 [老坛泡菜]
19-5-23 21:21
表过度 发表于 2019-5-23 17:41
不进入路口,谁知道对向来车是往哪个方向走?
说的两码事
[281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3 21:21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3 21:10
你可真能吹,摩托车酒驾、毒驾、超速100%、刹车失灵、碰瓷、故意撞上去吸引眼球给摩托车做广告、事故后逃逸、破坏现场、甚至谋杀都是”不管当...


   所以我从一开始的判断真是太正确了,你这种类似于高铁霸座和瑞典“扑地一赖”的人永远是把别人当成坏人,自己永远有理的,你看看你说的这番话难道不是纯的狡辩吗?监控在此,事实清楚确凿的情况下,还在为别人回帖里一两个可能有瑕疵的字眼儿咬住不放,以此掩盖自己的错误,脸皮真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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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3 21:10
裸男驾车 发表于 2019-5-23 21:00
坏人看别人都是坏人,永远不找自己的过错,都是别人的错,再重申一遍:如果你是合格的驾驶员,就应该预判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的后果,并准备为此承担后果。或许你一百次都是直行车规避了你,那并不是你可以肆无忌惮的理由,不管当时摩托驾驶者出于什么原因发生了碰撞,左转车驾驶者都应该承受全部责任的后果今后涨点儿见识,没坏处……

你可真能吹,摩托车酒驾、毒驾、超速100%、刹车失灵、碰瓷、故意撞上去吸引眼球给摩托车做广告、事故后逃逸、破坏现场、甚至谋杀都是”不管当时摩托驾驶者出于什么原因“的范围内吗?
我是需要涨点见识,例如我从来都没有想到,有人会有你的这个说法,谢谢你让我涨见识了。
[279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3 21:02
表过度 发表于 2019-5-23 20:36
我也觉得应该是2里所说的这样。否则左转机动车就没法开了。一方面,要减速或停车让行左侧人行横道行人,另一方面,对向后进入路口的直行车可以随时按着喇叭撞过来而不必担责,这也太危险了。
视频里警察判罚武断,应该翻案重判。另外,交法应该严谨修改,提供量化操作的指标,比如让行的触发距离。

现在的交警喜欢直接套用“转弯让直行”这类的规则,然后来个全责做结论,这样可以简化问题,加快自己的“工作效率”而不必钻研交法。
现行实施条例有些地方模糊不清,有些条款我琢磨了多年,也没有搞明白,我的看法是应该继续修改,特别是关于”让行规则“的问题。
比如一个左转车意外被迫缓行在”对向车道‘较长的时间后,对向一个直行车才进入路口发生事故,怎么判?
按照转弯让直行并不合理,“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更合理。但是“依次”的含义貌似不得越过前车进入路口,而不是禁止进入路口。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好像直行车直接撞上去也是左转车全责。如果这样,我的新车就坏了的保险杠,继续用快10年了,早就应该有人帮我换一个了。如果我想,一年能免费换100个。
[278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3 21:00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3 20:38
交通法总则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坏人看别人都是坏人,永远不找自己的过错,都是别人的错,再重申一遍:如果你是合格的驾驶员,就应该预判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的后果,并准备为此承担后果。或许你一百次都是直行车规避了你,那并不是你可以肆无忌惮的理由,不管当时摩托驾驶者出于什么原因发生了碰撞,左转车驾驶者都应该承受全部责任的后果今后涨点儿见识,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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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3 20:38
狐九败 发表于 2019-5-23 15:52
你说这些没用。路权党们会说,人行横道有人时,你就不应该左转。如果人行横道没有人,你应该观察人行横道外若干米内是否有人,如果有人,要判断这个人会不会在你拐弯过程里走到人行横道上

交通法总则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说明交通法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这是一个总的纲领,后续条款都是为了这个纲领服务的。
那么就不可能鼓励看到别人加塞就顶上去故意撞他,事实上这种行为不是交通法的范围,这是“间接故意”,是刑事问题或者治安问题。但是因为取证“故意”难度很大,所以就“放纵了”这种故意。交通法也肯定不会支持直行车“没有义务注意”左转车,这不符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这个事故中,女司机所做的,我可以说绝大多数10万公里以上的司机都做过,甚至做过几百次几千次。没发生事故只是这样做的摩托车太少(也是一个奇葩,和唐锦湘半斤八两)而已。这里没有加塞、没有抢行,只是一个视线被遮挡无法发现对向直行车辆而已。正常行车也无法预判会遇到一个非法改装的警笛替代刹车的摩托,而且这个贵重的摩托似乎转向也坏掉了。

我看到的是一个手法不是很好的、谨慎的女司机,同时也看到了一个貌似“某三代”菜鸟开大排招摇过市“维护路权”。非法改装的警笛就是招摇过市的证据,警笛替代刹车就是“维护路权”。而最终的事故,证明了不过是菜鸟而已,错误的判断自己刹车性能(忘记了自己的刹车坏掉了)或者连刹车都不敢踩死的菜鸟。作为一个N万公里的摩托车驾驶员,我证明其事故应对措施,绝对是菜鸟。否则就是一个“没有义务避让”的坏人,就是间接故意,应该使用刑法而非交法。

[276 楼] 表过度 [泡菜]
19-5-23 20:36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3 20:11
个人看法:
1、女司机进入路口,“进入”“对向车道”之前没有问题,她可以这么做。“进入”“对向车道”才可能影响直行车辆通行。
2、根...

我也觉得应该是2里所说的这样。否则左转机动车就没法开了。一方面,要减速或停车让行左侧人行横道行人,另一方面,对向后进入路口的直行车可以随时按着喇叭撞过来而不必担责,这也太危险了。
视频里警察判罚武断,应该翻案重判。另外,交法应该严谨修改,提供量化操作的指标,比如让行的触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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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3 20:13
表过度 发表于 2019-5-23 19:14
我最开始了解到的交规,机动车是从安全岛左侧左转,非机动车才是绕行安全岛左转。

有可能我搞错,因为当时我是骑自行车的,而且当时的驾驶员大多数脑袋里面没交通法。
但我确切有记忆,有些机动车是“绕岛”行驶的。
[274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3 20:11
表过度 发表于 2019-5-23 18:54
探讨几个问题:1,交法中交叉路口一词所指的范围是否是“被交叉路口周边各方向道路连接处停车线所共同围合的区域”。如果是,女司机开始左转弯时在路口内不存在对向直行车辆。
2、在交叉路口外的对向道路,直行机动车在到达路口前是否应得到已在路口中的左转车辆让行?如果是,这个“直行机动车在到达路口前”的距离是否有法律规定?有没有类似这样的条文表述:“路口内左转机动车需让行对向路口外尚未到达路口但距离停车线50米内的直行机动车”?如果没有,女司机何罪之有?

3、面对交叉路口外的对向机动车,如何判断其进入路口后的行驶意图?地面标线肯定看不到,没有进入路口时很多司机也不会打转向灯。默认为最不利状况?

4、交法中对于左转弯“靠近中心点”的描述,缺乏量化依据,导致不同人会有不同的想法。

个人看法:
1、女司机进入路口,“进入”“对向车道”之前没有问题,她可以这么做。“进入”“对向车道”才可能影响直行车辆通行。
2、根据交通法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首先明确什么是“被放行”,我的看法是车头越过停止线的才是“被放行”,因为在停止线以外是正常行驶不必“被放行”。假若左转车辆“进入”对向“直行车道”后因不畅滞留在这里,此时对向直行车辆进入路口,左转车无法避让,直行车辆应当让行。
这些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也不完全适合这次事故。
3、我的看法是需要算卦才行,日常经验是缓行的(打转向的就不必说了)可能会转弯,直行车会快一些。
4、路况复杂交通法很难做到更多的细节,细节过多驾驶员也很难掌握。缺乏量化的地方很多,例如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那么应该减速到什么车速呢?
[273 楼] 表过度 [泡菜]
19-5-23 19:14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5-23 19:10
long long ago,要求绕路中交警脚底下的一个圆台(圆圈,不允许进入这个圆圈),大概1987年左右这个要求取消了,改成靠近圆台(路口中心点)转弯。
我最开始了解到的交规,机动车是从安全岛左侧左转,非机动车才是绕行安全岛左转。
[272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3 19:10
表过度 发表于 2019-5-23 16:25
机动车从来都没有被要求过中左转弯吧?有安全岛的路口也是在到达安全岛之前左转。非机动车是绕行安全岛左转。

long long ago,要求绕路中交警脚底下的一个圆台(圆圈,不允许进入这个圆圈),大概1987年左右这个要求取消了,改成靠近圆台(路口中心点)转弯。
[271 楼] 表过度 [泡菜]
19-5-23 18:54
探讨几个问题:1,交法中交叉路口一词所指的范围是否是“被交叉路口周边各方向道路连接处停车线所共同围合的区域”。如果是,女司机开始左转弯时在路口内不存在对向直行车辆。
2、在交叉路口外的对向道路,直行机动车在到达路口前是否应得到已在路口中的左转车辆让行?如果是,这个“直行机动车在到达路口前”的距离是否有法律规定?有没有类似这样的条文表述:“路口内左转机动车需让行对向路口外尚未到达路口但距离停车线50米内的直行机动车”?如果没有,女司机何罪之有?

3、面对交叉路口外的对向机动车,如何判断其进入路口后的行驶意图?地面标线肯定看不到,没有进入路口时很多司机也不会打转向灯。默认为最不利状况?

4、交法中对于左转弯“靠近中心点”的描述,缺乏量化依据,导致不同人会有不同的想法。
[270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19-5-23 18:30
旅行社业者表示,这起事故起因是中国游客驾车时不把美国的停车标志当回事,同时在美国开车和中国习惯不同,在中国大家都比谁会抢,而美国则是看谁守规矩。在美国左转让直行是基本规则,美国人都已经习惯,没有驾驶人会去抢这个时间,所以直行的驾驶者通常都是不减速通过,这种违反基本原则导致的车祸车主负全责,不仅拿不到赔偿还要赔对方巴士的修理费和人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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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19-5-23 17:56
http://m.le.com/vplay_26149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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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楼] 表过度 [泡菜]
19-5-23 17:41
神经病 发表于 2019-5-23 17:17
只看路口,这也太近了吧,车速50公里两秒就到了
不进入路口,谁知道对向来车是往哪个方向走?
[267 楼] 神经病 [老坛泡菜]
19-5-23 17:17
我就不说 发表于 2019-5-19 23:59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只看路口,这也太近了吧,车速50公里两秒就到了 本帖最后由 神经病 于 2019-5-23 17:22 编辑
[266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3 17:06
狐九败 发表于 2019-05-23 16:53
转弯车本来有时间和空间拐过去,然而遇人行横道走人,停车让行,然后被直行车利用规则“合理”合法的撞了。谁自私?


  什么叫本来,事实是根本不具备可以不影响直行车和过马路行人的条件,司机判断失误,没出事就算了,出了就是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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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3 17:03
狐九败 发表于 2019-05-23 16:53
转弯车本来有时间和空间拐过去,然而遇人行横道走人,停车让行,然后被直行车利用规则“合理”合法的撞了。谁自私?




   规则只有一个,不能你直行时转弯的该让你,你转弯时找各种理由直行的也该让你,这就是自我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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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楼] 神经病 [老坛泡菜]
19-5-23 17:03
DYNAX 发表于 2019-5-13 09:12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判全责不冤
[263 楼] 神经病 [老坛泡菜]
19-5-23 16:57
脱体正激波 发表于 2019-5-12 08:25
女司机先进入路口,由于让行停止在路口内,怎么能适用“转弯让直行”这条规则??

类似“由于突发交通拥堵,横向上个绿灯通过的车辆滞留在路口内,此时本车道绿灯,我能不能以闯红灯全责为由撞上去”一回事

可见 交法之模糊,执法者与群众法律意识的糊涂。
谁让她先入路口呢?上套了!
[262 楼] 狐九败 [资深泡菜]
19-5-23 16:53
裸男驾车 发表于 2019-05-23 16:43
你爱怎么转怎么转,关键在于一旦与正常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就是你责任这没什么可辩的吧!别人是路权党,你是什么党?自私党?

...
转弯车本来有时间和空间拐过去,然而遇人行横道走人,停车让行,然后被直行车利用规则“合理”合法的撞了。谁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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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3 16:43
狐九败 发表于 2019-05-23 15:52
你说这些没用。路权党们会说,人行横道有人时,你就不应该左转。如果人行横道没有人,你应该观察人行横道外若干米内是否有人,如果有人,要判断这个人...


    你爱怎么转怎么转,关键在于一旦与正常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就是你责任这没什么可辩的吧!别人是路权党,你是什么党?自私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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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楼] 表过度 [泡菜]
19-5-23 16:25
机动车从来都没有被要求过中左转弯吧?有安全岛的路口也是在到达安全岛之前左转。非机动车是绕行安全岛左转。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2 15:44
过中转弯是N年前,当时路口当中一个矮圆台或地面有个圆圈。
这种通行方式已经被废弃很多年了,我在西方的电影里面,也是很多年看不到过中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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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楼] 狐九败 [资深泡菜]
19-5-23 15:52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3 14:37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
你说这些没用。路权党们会说,人行横道有人时,你就不应该左转。如果人行横道没有人,你应该观察人行横道外若干米内是否有人,如果有人,要判断这个人会不会在你拐弯过程里走到人行横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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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楼] rockair [泡菜]
19-5-23 15:35
木剑刺 发表于 2019-5-23 11:59
单纯急刹车,但是车子没有停稳之前被后车追尾就是后车的责任, 如果前车踩着刹车不松开几秒钟后车子彻底停下之后再被后车追尾就算是停车的前车的责任了?
高速上行车道上停车,必须全责,后车无责,道交法明确规定高速上不准停车,就是你没油了,发动机爆了也有时间到应急车道的,出现事故走不了,那没说的了,人撤了就行了。
[257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3 14:37
skywalker1992 发表于 2019-5-23 13:28
他这是扯淡,给你挖坑。同一灯光周期内,直行优先,除非是上一个灯光周期进入并滞留路口的转弯车。

就是个无理搅三分的主,多余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56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3 14:28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05-23 14:16
"原车道车辆没有义务对进入车道车辆注意安全的义务"
这句话不对,我也相信你在实际开车时不会不注意正在进入车道的车辆。
如果别的车在插...


  我注意它是为了保证我自己的安全,这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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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5-23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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