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楼] rockair
[泡菜]
19-5-22 16:24
iloveit 发表于 2019-5-22 16:04  为什么不说汽车本来有时间刹停、应该观察后视镜、本来可以避让呢?
好比我砍了你一刀,却说你 "有足够的时间可以避一下” ,这个事故就避免了啊 感觉是故意被人砍的,说不定肩膀本来有毛病,这样还能一起去医院修修 就是太多人胡搅蛮缠,出了事故都说自己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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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楼] rockair
[泡菜]
19-5-22 16:22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5-22 13:17  这个案子中女司机确实违规了,并且财产损失不大也没有伤亡,判女司机全责也是正常做法,不离谱。 但如果摩托车手自己承认或者警察通过技术手段确认摩托车手是故意行为,那么就应该判摩托车手负责任。不判就是鼓励碰瓷,那才叫乱套了。 如果直行车故意放任行为导致对方或旁人死亡,更会追责。 事后因为证明所谓受害方是碰瓷者而导致推翻现场判罚的案例还是有不少的。 我开车十几年没有一次责任事故,大多数是被追尾,你猜后车人下来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问我为什么急刹车?说是我的责任,我没说话,我拿出行车记录仪,自己看!不服就找交警。人往往这样,能蒙就蒙,能骗就骗,我朋友骑车直行让转弯车带倒了,反倒赔了钱给转弯车,什么道理?你一直在说摩托车手故意行为,就非要给摩托车手定个了罪名?我就想知道为什么要给无良的人碰瓷的机会呢?? 现在有太多转弯不让直行的,都是惯的臭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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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楼] wangzhecnhit
[资深泡菜]
19-5-22 16:19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5-22 15:38  比如“过中心点”左转,在我们这里许多路口是做不到的;或者有些车能做到,有些车做不到,不容易判断辆的轨迹。 国内的路况,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自己的特色,许多东西不能直接拿过来用。例如有些偏远地区穷困的地方,车辆很少,几乎没有交通规则也几乎不需要交通规则,这几年城镇化,一些深山中的老年人来到城市,不适应城市的交通规则。如果直接套用西方的行人闯红灯撞死活该,恐怕后果不会太好。 有些给加塞者惩罚,实质是惩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成本转嫁给每一台车。有些人上了全险,被撞了还很高兴,可以换掉生锈的车门,至于谁的责任对他来说不重要。 我还是这个看法,这个女司机不是加塞,也不是抢行,我看到的是一个谨慎的司机,如果摩托是一个正常点的司机,一切都不会发生。 绝大多数绝大多数情况下 单方的一个错误是不会酿成事故的, 事故发生必然是双方都有没尽到责任的情况,那么事故发生要确认谁是主要责任就很有必要了,而确认的原则就是交通法规, 说白了,交通法规不是高压线,触犯就必死,但是出了事故按照规章制度处罚你也就认, 就像你说的深山中的老年人来到城市交通规则的问题就是这个道理,不懂不是减免惩罚的原因, 而且红灯停,绿灯行,过节走人行道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实际上很少很少有人不懂,大城市里统计的话,100w个人里面能有个把人不懂就算多了,更多的是知道而不遵守,抄近道,侥幸心理,出了事情就假装不知道,以此逃避责任。 如果按照你说的,农村、或者不认字的就可以不遵守,那么实际上受害的是大多数遵守的人, 有一个极端的案例,如果一个文盲加法盲杀了人,要入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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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楼] rockair
[泡菜]
19-5-22 16:06
skywalker1992 发表于 2019-5-22 13:21  就简单看看这里这么高比例的司机的观点,就知道中国交通为什么会这么乱。
在这里表达观点的司机已经是中国综合素质最好的一批司机了。 确实,不过现在什么素质的司机都有,惹不起我只能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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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楼] iloveit
[资深泡菜]
19-5-22 16:04
为什么不说汽车本来有时间刹停、应该观察后视镜、本来可以避让呢? 好比我砍了你一刀,却说你 "有足够的时间可以避一下” ,这个事故就避免了啊  感觉是故意被人砍的,说不定肩膀本来有毛病,这样还能一起去医院修修 本帖最后由 iloveit 于 2019-5-22 16: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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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2 15:59
飞机在哪里 发表于 2019-5-22 10:56  所以,最终决定权是在交警了。说实话,这个我确实是不了解、也没想到的。交通法居然是没有明确责任规定的,也是奇葩。 我不理解你说的“交通法居然是没有明确责任规定的”是什么意思。 交警现场做出的责任认定,适合轻微事故的快速处理,这个事故金额13万,可以不必理睬现场交警的责任认定,我想现场交警的责任认定最多算“弱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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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2 15:44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5-22 13:31  现在的道交法条例中只要求靠近中心的左侧转弯,不需要过中心。过中心的规定其实不好,会造成对向行驶又都需要左转的车的轨迹两次无谓地交叉,人为导致拥堵,另外近直角的转弯也比较缓慢,没有通行效率。 过中转弯是N年前,当时路口当中一个矮圆台或地面有个圆圈。 这种通行方式已经被废弃很多年了,我在西方的电影里面,也是很多年看不到过中转弯了。最大的弊端是对象车辆相互无法判断对方是直行还是左转,转速车速太慢,容易堵住路口。 我们城市内有些路口地面上有左转弯标线,它是不过中的;左转待转区的指向也是不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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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2 15:38
飞机在哪里 发表于 2019-5-22 10:58  坏习惯养成了,正确的做法反而变成不应该了。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讨论的呢? 随地吐痰、随手扔垃圾,几十年来不一直如此吗?为什么要纠正呢 比如“过中心点”左转,在我们这里许多路口是做不到的;或者有些车能做到,有些车做不到,不容易判断辆的轨迹。 国内的路况,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自己的特色,许多东西不能直接拿过来用。例如有些偏远地区穷困的地方,车辆很少,几乎没有交通规则也几乎不需要交通规则,这几年城镇化,一些深山中的老年人来到城市,不适应城市的交通规则。如果直接套用西方的行人闯红灯撞死活该,恐怕后果不会太好。 有些给加塞者惩罚,实质是惩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成本转嫁给每一台车。有些人上了全险,被撞了还很高兴,可以换掉生锈的车门,至于谁的责任对他来说不重要。 我还是这个看法,这个女司机不是加塞,也不是抢行,我看到的是一个谨慎的司机,如果摩托是一个正常点的司机,一切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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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楼] dities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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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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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19-5-22 13:26
飞机在哪里 发表于 2019-05-22 10:58坏习惯养成了,正确的做法反而变成不应该了。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讨论的呢? 随地吐痰、随手扔垃圾,几十年来不一直如此吗?为什么... 你跟他是鸡同鸭讲,空费唾沫。 遇到首贴这种情况,就两个办法有效,一个就是让,然后举报;一个就是撞,让丫通过事故学习。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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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19-5-22 13:21
rockair 发表于 2019-05-22 10:28学驾照的时候都学过”一慢二看三通过“,这为了避免事故确实是个办法,但为此我专门读了※※最新的道交法,里面没有任何一句话这么说,法律在正常情况... 就简单看看这里这么高比例的司机的观点,就知道中国交通为什么会这么乱。 在这里表达观点的司机已经是中国综合素质最好的一批司机了。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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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5-22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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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楼] 飞机在哪里
[泡菜]
19-5-22 10:58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5-21 13:13  你引用的帖子我没仔细看,简单的看了图片。 开车10几年,你引用的那个图片的线路,我从来就没见过别人正常开车这样开,我也极少这么开,这个线路现在根本不可行。 现在是要求“靠中”转弯,不是“过中”转弯,如果每次都“过中”转弯,你可以试试看看有什么后果。 坏习惯养成了,正确的做法反而变成不应该了。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讨论的呢? 随地吐痰、随手扔垃圾,几十年来不一直如此吗?为什么要纠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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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楼] 飞机在哪里
[泡菜]
19-5-22 10:56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5-21 13:39  根本就不适合“全责”。 《中※※民※※※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本就没有“全责”“全部责任”这两个词,而《中※※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关于权责的条款如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中※※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责任认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中※※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责任认定: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实践中的 ... 所以,最终决定权是在交警了。说实话,这个我确实是不了解、也没想到的。交通法居然是没有明确责任规定的,也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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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楼] rockair
[泡菜]
19-5-22 10:28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5-21 17:54  按以前没有视频的年代,这个案子只能判左转全责,因为不知道过程。 在当今有视频的年代,是存在判摩托车有责的可能性的,当然某些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喜欢简单地判左转全责的。 判直行车的话,没有尽正常注意义务的理由就足够了。撞路边停的车也是以这个理由定责。如果摩托车吧里说摩托车手是故意撞的事情属实的话,直行摩托车的责任会更大。 这次会不会改判,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和执法者任意性太大。 另外,欧美的交规其实也不完善,在他们那里利用类似的法律漏洞碰瓷其实也挺容易的。 学驾照的时候都学过”一慢二看三通过“,这为了避免事故确实是个办法,但为此我专门读了 ※※最新的道交法,里面没有任何一句话这么说,法律在正常情况下都是生硬的语言,转弯让直行,红灯停绿灯行,我敢说如果这个事件反转了,以后中国交通就会大乱,立贴为证,至于乱成什么样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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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楼] ditiesi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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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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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楼] 狐九败
[资深泡菜]
19-5-22 09:36
mosasaur 发表于 2019-05-22 09:31他是站着还是在往前走这个总看的出来吧。人行道灯绿了,应该没人在两米外等几秒钟再走吧?如果他在两米外往人行道走,那当然不能左转弯。... 遵守交规的楷模,给您点赞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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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楼] mosasaur
[泡菜]
19-5-22 09:31
狐九败 发表于 2019-5-20 14:08  人行横道两米外站个人,你就不开车过人行横道了? 他是站着还是在往前走这个总看的出来吧。人行道灯绿了,应该没人在两米外等几秒钟再走吧?如果他在两米外往人行道走,那当然不能左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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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5-2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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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2 08:32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2 05:33货车司机在保险范围内赔就是公平的,货车损失也不小,是一个倒霉的人。 小车也许疲劳驾驶、不专注,不一定有抢行的故意。视线受阻超过货车才发... 脑子要清晰,你这例子在真正的法制国家,大货车就是受害者,那个小车全责,这才是公平的……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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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2 05:33
裸男驾车 发表于 2019-5-21 22:37  其实我就问公平吗?你不用说那么多…… 货车司机在保险范围内赔就是公平的,货车损失也不小,是一个倒霉的人。 小车也许疲劳驾驶、不专注,不一定有抢行的故意。视线受阻超过货车才发现出口,夜晚开车容易这样。开车不专注匆忙下高速都没有考虑到货车。 不存在加塞的可能,如此抢行超出了正常人的理解,这不是抢行而是送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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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2 05:14
motofox2 发表于 2019-5-21 23:18  我承认这是手法不太好的司机,摩托车车主有恶意。但是这个女司机显然交规都全部忘记了。
不过我觉得不通过这样的恶人,没法让交通秩序变好,就像职业打假人一样,对社会是有益的, 每次看到小路出来车没提速就要往中间靠,都想说声靠。
市区这样也罢,高速路上也这样不是事故隐患吗? 我个人也是不愿意去换保险杠的,但是我觉得,大家都退让,那么这个错误的秩序就没法改变了。
这个事情最好的结局就是各占一半责任,各修各的车。 我仔细看了视频,关键点一帧一帧的看,摄像头角度上看,摩托车出现到女司机开始刹车大概花费1秒。女司机角度上看推测应该有略多时间。低速过路口,左方路口不畅,主要关注点更可能在左方(老手不是这样),女司机刹车并不慢(老手会抢行通过至前车右侧)。女司机没有抢行的目地和行为,更谈不上加塞,只是视线问题无法更早发现摩托,多数人也不一定做的更好。 不要同加塞相提并论,只是正常左转被堵(不畅)在路中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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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楼] motofox2
[泡菜]
19-5-21 23:18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5-21 23:08  我的保险杠,新车第二天就在停车场被撞裂了,现在快10年了,如果找个※※出钱换,早就换新了。 我们这里插队的人是少数,所以不是问题让让就行了,也许对方有急事。如果你们那里有人喜欢加塞,在确保人员不受伤的情况下,我想去换个保险杠。
但是显然这次事故不是加塞、抢行为目的。我看到的是一个手法不太好的女司机,在小心谨慎的开车。遇到的是一个坚定要维护自己所谓路权的,用非法改装的警笛替代刹车的人,如果他无需承担一定责任,这个世界会乱套。如果摩托车这种驾驶方式是正确的,我的保险杠早就应该换了很多个了,一个星期换一个都不会是大问题;如果每一个人都如摩托车这种驾驶方式,我确定每天下班都要给别人换保险杠。 我承认这是手法不太好的司机,摩托车车主有恶意。但是这个女司机显然交规都全部忘记了。 不过我觉得不通过这样的恶人,没法让交通秩序变好,就像职业打假人一样,对社会是有益的, 每次看到小路出来车没提速就要往中间靠,都想说声靠。 市区这样也罢,高速路上也这样不是事故隐患吗? 我个人也是不愿意去换保险杠的,但是我觉得,大家都退让,那么这个错误的秩序就没法改变了。 这个事情最好的结局就是各占一半责任,各修各的车。 本帖最后由 motofox2 于 2019-5-21 23: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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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1 23:08
motofox2 发表于 2019-5-21 22:45  我不知道你的情况是啥,反正我经常看到很接近主干道十字路口右边的小路穿出一辆车挡住所有直行车辆要去左转车道结果绿灯期间至少被它挡了一半时间我只想骂娘。 还有就是从左二道开到前面然后硬要插到左一的掉头车道去掉头的我也只想骂娘,凭啥别人在后面排队十几二十分钟,你开到前面去插队? 我的保险杠,新车第二天就在停车场被撞裂了,现在快10年了,如果找个 ※※出钱换,早就换新了。 我们这里插队的人是少数,所以不是问题让让就行了,也许对方有急事。如果你们那里有人喜欢加塞,在确保人员不受伤的情况下,我想去换个保险杠。 但是显然这次事故不是加塞、抢行为目的。我看到的是一个手法不太好的女司机,在小心谨慎的开车。遇到的是一个坚定要维护自己所谓路权的,用非法改装的警笛替代刹车的人,如果他无需承担一定责任,这个世界会乱套。如果摩托车这种驾驶方式是正确的,我的保险杠早就应该换了很多个了,一个星期换一个都不会是大问题;如果每一个人都如摩托车这种驾驶方式,我确定每天下班都要给别人换保险杠。 本帖最后由 浪漫的猪头 于 2019-5-21 23: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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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楼] motofox2
[泡菜]
19-5-21 22:45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5-21 22:16  高峰期间,我必须的变线也会影响直行车,甚至迫使其减速。必须的挑头也会影响直行车,迫使其减速甚至停车。晚5点回家我必须挑头,如果我坚持让行直行车,结果会成为路障,占用一个车道直到一个※※拯救这个路口。没有※※这个路口就会被我堵死,所以没有※※我必须迫使※※出现,这可以让路口通畅而非堵死。遇到对方挑头的,我会根据路况有时继续前行有时减速甚至停车,如果对等条件,我甚至选择让对方挑头先行,避免拥堵。
我不知道别人的路况是什么样的,我们这里的路况就必须按照我的方式开车,否则车道就变成了停车场。 我不知道你的情况是啥,反正我经常看到很接近主干道十字路口右边的小路穿出一辆车挡住所有直行车辆要去左转车道结果绿灯期间至少被它挡了一半时间我只想骂娘。 还有就是从左二道开到前面然后硬要插到左一的掉头车道去掉头的我也只想骂娘,凭啥别人在后面排队十几二十分钟,你开到前面去插队? 本帖最后由 motofox2 于 2019-5-21 22: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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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1 22:37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1 22:29按照交通法,货车超重(这个超重货车驾驶员的解释是灭火用水浇湿了木头,不知道超重多少,也就不敢乱猜)对事故后果有关系,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 其实我就问公平吗?你不用说那么多……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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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1 22:29
裸男驾车 发表于 2019-5-21 21:37  这样的判决你认为是公平的吗? 按照交通法,货车超重(这个超重货车驾驶员的解释是灭火用水浇湿了木头,不知道超重多少,也就不敢乱猜)对事故后果有关系,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录像我看了很多遍,即使不超重,对于大货车来说不能避免事故,驾驶习惯、经验好的小车司机应该可以。 我倾向于在大货车保险范围内赔偿,你知道的,这充分表明我对大货司机的理解。只要超载这个理由存在,甚至车灯、喇叭有问题,都可以成为承担责任的依据。 我上面引用的交通法已经很清楚的说明了这个问题。 至于大货车最后赔偿多少钱,我是不清楚的,具体多少不是一个有普遍意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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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楼] 浪漫的猪头
[泡菜]
19-5-21 22:16
motofox2 发表于 2019-5-21 21:39  高峰期间别车插队的车子是最被人痛恨的 高峰期间,我必须的变线也会影响直行车,甚至迫使其减速。必须的挑头也会影响直行车,迫使其减速甚至停车。晚5点回家我必须挑头,如果我坚持让行直行车,结果会成为路障,占用一个车道直到一个 ※※拯救这个路口。没有 ※※这个路口就会被我堵死,所以没有 ※※我必须迫使 ※※出现,这可以让路口通畅而非堵死。遇到对方挑头的,我会根据路况有时继续前行有时减速甚至停车,如果对等条件,我甚至选择让对方挑头先行,避免拥堵。 我不知道别人的路况是什么样的,我们这里的路况就必须按照我的方式开车,否则车道就变成了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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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楼] motofox2
[泡菜]
19-5-21 21:39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5-21 18:01  我举一个例子证明所谓的有路权就没有责任是错误的: 浙大校长高速出口,超车道(小车道)突然变线试图穿越行车道(大车道)下高速,被行车道直行大货车撞击,车毁人亡。 这起事故,大货车根本就没有机会避让,但事故认定因为大货车超载承担一定责任。 事故调查检查了大货车性能,包括刹车性能、车灯、喇叭等,和事故可能有关系的任何问题,都会成为承担责任的理由。
你们说全责仅限于: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拥有路权发生事故无责,天下岂不大乱。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就算楼上说的什么外国,估计也不会有这样的法律。 稍微差不多大的城市,交通高峰谁能保证不侵犯别人的“路权” ... 高峰期间别车插队的车子是最被人痛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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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楼] 裸男驾车
[泡菜]
19-5-21 21:37
浪漫的猪头 发表于 2019-05-21 18:01我举一个例子证明所谓的有路权就没有责任是错误的: 浙大校长高速出口,超车道(小车道)突然变线试图穿越行车道(大车道)下高速,被行车道直行大... 这样的判决你认为是公平的吗?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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