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本人都是法盲 自求多福吧
11104 426
[1 楼] 非烦 [泡菜]
19-10-23 19:00
https://m.weibo.cn/status/4430599307185263
这情况难道不该拉链交替通行吗?这交警处罚依据是什么?
[425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11-1 14:42
在障碍面前,目前的规则是让直行。
除非:
1、有交警指挥拉链
2、修路,已经用雪糕筒等障碍物,强行摆出了拉链造型。

如果规则要对障碍支持拉链,规则的细则,执行的细则都比较麻烦,毕竟障碍各种各样。

我暂时能想到的障碍:
1、路面损坏障碍,维修障碍,导致车道无法通过。
2、事故、车损害,导致车道无法通过,已设置警示牌。
3、偶然违停,导致非最右车道,暂时无法通过。
4、最右车道,各种摆摊设点,堆放杂物,违停机动车,公交车上客,造成的车道无法通过。

从理论上,我认为大概合理的规则:
第1、2种情况,应该支持拉链,提高效率。
第3种情况,不应支持拉链。拉链,会造成危险,因为旁道车速快,在车速不对等的情况下拉链,容易出事。
第4种情况,不应支持拉链。在这种情况下,最右车道通常空,玩最右车道的,都是抢效率的。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19-11-1 14:49 编辑
[424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19-11-1 14:25
在面对障碍的情况下:
如果规则是拉链,我会选择随意走一条车道,最终拉链进入,无差别。
这种情况下,2个车道,效率对等。
(这只是假设)

如果规则是让直行,我会选择提前避开障碍车道,不会在障碍点,插入。
这种情况下,障碍车道,通常比较空,走障碍车道会更快到达障碍点。

从权益的保护来看,事先判断障碍,避开障碍车道的车,更应得到保护。

在障碍车道走到底的人,无非是两种:
1、不观察的。
2、观察到障碍车道比较空,走到底再插入,追求效率。

让与不让,我的选择:
1、障碍车道堵,本就在我前方的车,没有通过错误的选择,获取额外的效率,让进来,也合理。
2、障碍车道空,本就在我后方的车,通过走障碍车道,比我先到达障碍点,那么,只要轮到我动手,不让。错误的选择,获取的高效率,我有义务让此效率,归零。
[423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1-1 13:48
skywalker1992 发表于 2019-11-1 13:36
我说得不准确,大意

大名鼎鼎守法司机闻风丧胆不死也要褪层皮的天朝“确保安全”大法


呵呵,基本上是司机没精力去争辩,有时候也没能力争辩。这个话题只能学习讨论了。观念不改变,是永远也没辙的。
[422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19-11-1 13:36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1-01 12:51
刚才搜索了,无论是交通法还是实施细则,都没有“保证安全”这4个字...


我说得不准确,大意

大名鼎鼎守法司机闻风丧胆不死也要褪层皮的天朝“确保安全”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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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1-1 12:51
skywalker1992 发表于 2019-11-1 12:48
条文,有有有,“保证安全”


刚才搜索了,无论是交通法还是实施细则,都没有“保证安全”这4个字
[420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19-11-1 12:48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1-01 12:44
定性什么都无所谓,只要拿得出依据,也就是法律条文!没法律条文就能定性处罚,想想就可怕,没想到还有那么多人认可!...


条文,有有有,“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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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1-1 12:44
zhongjie345 发表于 2019-10-31 23:26
定性你疏于观察可否


定性什么都无所谓,只要拿得出依据,也就是法律条文!没法律条文就能定性处罚,想想就可怕,没想到还有那么多人认可!
[418 楼] zhongjie345 [泡菜]
19-10-31 23:26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0-31 13:06
交通法规哪一条有这个规定?

定性你疏于观察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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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0-31 13:37
nightfalcon 发表于 2019-10-31 13:17
没执法权就不是办理公务了?啥逻辑


【就事论事,仅作法律法规学习讨论】

好吧,我错了,谁叫咱们的法律有个保险条款呢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不过,话说回来,辅警又是根据什么法律从事公务的呢? 本帖最后由 风中的蝶舞 于 2019-10-31 13:40 编辑
[416 楼] nightfalcon [资深泡菜]
19-10-31 13:17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0-31 13:15
交警=辅警 ?  

也是无语了。辅警哪来的执法权? 和妨碍公务罪又有什么关系呢?
...
没执法权就不是办理公务了?啥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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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0-31 13:15
newbier1 发表于 2019-10-30 18:53
题外话,早就对印在一些执法者反光背心上大大的 辅警 协警 字样看不顺眼了,你既授权别人执法,又标识他们没执法资格,是二等人,这特么到底啥意思?


交警=辅警 ?  

也是无语了。辅警哪来的执法权? 和妨碍公务罪又有什么关系呢? 本帖最后由 风中的蝶舞 于 2019-10-31 13:15 编辑
[414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0-31 13:06
zhongjie345 发表于 2019-10-31 10:28
按照行驶中注意观察的要求当然有过错,这就是交规的牛逼之处不服不行!


交通法规哪一条有这个规定?
[413 楼] zhongjie345 [泡菜]
19-10-31 10:34
wlswql 发表于 2019-10-30 11:13
请看我完整表述 ,有障碍,车道必然减少啊?我否定了吗?我是问你们,只要车道减少就拉链通行吗?还是遇到障碍 车辆稀少的时候叫障碍, 车...

这种车道合并的情况下路权相等,遇修路仅剩一根道警察会轮流放行。如果路权不等另一边就在路上过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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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楼] zhongjie345 [泡菜]
19-10-31 10:28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0-30 17:55
道路安全交通法确实该修改了,比如: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按照行驶中注意观察的要求当然有过错,这就是交规的牛逼之处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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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楼] newbier1 [禁言中]
19-10-30 18:53
题外话,早就对印在一些执法者反光背心上大大的 辅警 协警 字样看不顺眼了,你既授权别人执法,又标识他们没执法资格,是二等人,这特么到底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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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19-10-30 18:37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30 11:05
各位还在争论呀

第一句话没有问题。
第二句话说错了。。。

确实,障碍或车道封闭都属于车道减少,但是车道减少并不是“必须交替...




well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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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0-30 17:55
梯田守望者 发表于 2019-10-30 13:19
哎这贴扯了几天了,都掰扯不清,道法该改改了,或者权威机构出来释法也行啊!


道路安全交通法确实该修改了,比如: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问题来了:行人闯红灯,机动车(绿灯可以通行)要不要让行?机动车因此撞了行人,算不算有过错、要不要负责任?

[408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30 16:56
wlswql 发表于 2019-10-30 11:13
请看我完整表述 ,有障碍,车道必然减少啊?我否定了吗?我是问你们,只要车道减少就拉链通行吗?还是遇到障碍 车辆稀少的时候叫障碍, 车辆多的时候就不是障碍了?  这个两个车道路权肯定是不一样的。你们是只要车道减少了,就拉链通行。

1:车道减少
2: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407 楼] tianman [泡菜]
19-10-30 14:29
梯田守望者 发表于 2019-10-30 14:07
前面都贴出那么多次45条了,装看不见?

45条你真的看懂了么?
“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估计你没看到或者没看懂这个分句。。。
[406 楼] 梯田守望者 [泡菜]
19-10-30 14:07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30 13:49
谁告诉你“车道变少,就该交替通行”的?


前面都贴出那么多次45条了,装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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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楼] 梯田守望者 [泡菜]
19-10-30 14:06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30 13:49
谁告诉你“车道变少,就该交替通行”的?


前面都贴了那么多次45条了,眼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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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楼] tianman [泡菜]
19-10-30 13:49
梯田守望者 发表于 2019-10-30 13:16
那还是前面争论半天的问题,锥桶是障碍还是交通标识?如果算障碍,那视频车变道全责没问题,如果属于交通标识,那就是提示前面车道变少,就该交替通行,警察的判罚就大有问题了。

谁告诉你“车道变少,就该交替通行”的?
[403 楼] 梯田守望者 [泡菜]
19-10-30 13:19
哎这贴扯了几天了,都掰扯不清,道法该改改了,或者权威机构出来释法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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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楼] 梯田守望者 [泡菜]
19-10-30 13:16
wlswql 发表于 2019-10-30 11:13
请看我完整表述 ,有障碍,车道必然减少啊?我否定了吗?我是问你们,只要车道减少就拉链通行吗?还是遇到障碍 车辆稀少的时候叫障碍, 车...


那还是前面争论半天的问题,锥桶是障碍还是交通标识?如果算障碍,那视频车变道全责没问题,如果属于交通标识,那就是提示前面车道变少,就该交替通行,警察的判罚就大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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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楼] wlswql [注销用户]
19-10-30 11:13
用户已注销,历史内容不予显示
[400 楼] tianman [泡菜]
19-10-30 11:05
南林 发表于 2019-10-29 15:52
车道临时封闭,妥妥地属于车道减少啊,这也要争论...

这种情况,必须交替通行。

无忌的水准真的没了下限了。

各位还在争论呀

第一句话没有问题。
第二句话说错了。。。

确实,障碍或车道封闭都属于车道减少,但是车道减少并不是“必须交替通行”的。
典型的例子,高速上入口加速辅道也是合并到主道的,也属于“车道减少”。你如果据此要求主道“必须交替通行”,那是啥子。。。

事实上,在类似于上海高架匝道这样的地段设置“拥堵时交替通行”,是因为这里常年拥堵。
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道路上设置三类标志:
1 图形提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应当按照图形提示标志的顺序,一边一辆车依次交替通过合流区;
2 文字提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前方即将进入交替通行路段以及距离交替通行路段的距离,当车辆较多排队缓行时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3 车道减少标志提醒驾驶员前方道路车道即将减少。

并不是所有交汇道路都设置“拥堵时交替通行”的。
在深圳,就有一些交汇道路因为“交替”造成或加剧道路拥堵,而撤除了“交替通行”路段标志的。
一般来说,在最外侧道路流量不太大的情况下更适用于自由合流。。。

对于因为临时情况形成的车道减少,实行交替通行的前提必须是出现拥堵。

比如说,在高速上出现事故部分车道封闭的情况下,
如果并没有出现拥堵,那么车辆都是很自然地进行变道,这是基本常识。。。要求正常车流停车交替才是奇葩。。。
如果道路上已经出现拥堵,本来就是自然地形成交替或者基本上交替通过的。
有泡菜说“前方有障碍的车就得一直等待下去,让前方有障碍的车辆墨守成规地等待通行”,那一定是键盘车手,凭空想象。。。

本帖最后由 tianman 于 2019-10-30 11:25 编辑
[399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9 22:59
wlswql 发表于 2019-10-29 20:58
这么明显的遇到障碍变道 都能讨论的鸡飞狗跳,如次看来※※的政策是多么英明,通过实践,我越来越觉得我们制度的优越性了 ,真心的。

没人否认你的“遇到障碍变道”,只有你在用“遇到障碍变道”去否定别人的“车道减少”。
[398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9 22:56
wlswql 发表于 2019-10-29 22:40
分析一下狡辩的罗辑:只要有障碍,车道就一定减少(没问题吧?)只要车道减少就必须交替通行。所以遇到障碍变道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车道减少!然后拉链通行
!交通法是不是要大改?

看一下顶楼的视频然后告诉大家是不是拥挤状态,比如此这般睁眼说瞎话体面多了。
[397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19-10-29 22:47
wlswql 发表于 2019-10-29 22:40
分析一下狡辩的罗辑:只要有障碍,车道就一定减少(没问题吧?)只要车道减少就必须交替通行。所以遇到障碍变道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有车道减少!然后拉...


总之,只要我变道,你就应该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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