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本人都是法盲 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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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5 16:34
紫米 发表于 2019-10-25 16:32 《交法》45条 “...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
[305 楼] 紫米
[泡菜]
19-10-25 16:32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25 16:26 这本身就有畸意在里面,那么是车队的情况呢??是每车队一辆一辆?还是以车队一队一队??所以才会在你截图上明确“121”! 本帖由 色影无忌论坛小程序 发布 |
[304 楼] 紫米
[泡菜]
19-10-25 16:28
lovehunters 发表于 2019-10-25 16:27 你看懂了再说话! 本帖由 色影无忌论坛小程序 发布 |
[303 楼] lovehunters
[泡菜]
19-10-25 16:27
紫米 发表于 2019-10-25 15:58 《中※※民※※※道路交通安全法》,那是全国性法规,不是上海地方法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支持女司机, 本案道路因修路变成两车道, 车辆应该遵循交替通行原则, 交替享有路权, 直行车路权不适用了 |
[302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5 16:26
紫米 发表于 2019-10-25 16:18 开玩笑。。。 交替通行是《交法》明确的,和上海或云南无关。 “交替”这个词也没有任何异议。。。 |
[301 楼] 紫米
[泡菜]
19-10-25 16:18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25 16:14 本帖由无忌论坛小程序编辑于:2019-10-25 16:26:05 |
[300 楼] 一个人旅行2
[泡菜]
19-10-25 16:18
oxywell 发表于 2019-10-25 16:06 ![]() |
[299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5 16:17
rajiao 发表于 2019-10-25 16:08 原来是遇到了“三七二十八”的主了。。。 ![]() |
[298 楼] 木剑刺
[泡菜]
19-10-25 16:14
紫米 发表于 2019-10-25 15:50 现在很多规则本身内容描述就不清楚, 各地甚至同一地方不同时期不同批次的警员在操作时也不统一. 这才造成了网上这种 "百家争鸣" 的局面. 本村有些路口的标线施划, 按照交法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正确的解释. 每次经过时都十分纠结, 多次涌起找交警部门请教的念头. 曾经胡乱试过许多通过模糊的方式, 希望能根据处罚通知单的描述来探寻正确通过方法, 结果一次也没被处罚过. |
[297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5 16:14
紫米 发表于 2019-10-25 15:58 这个“交替通行”还真的就是1212的形式通行,它的另一个说法是“拉链式通行” 国外称为“Zipper access”或“Zippered passage ” |
[296 楼] 紫米
[泡菜]
19-10-25 16:14
很会过日子 发表于 2019-10-25 16:11 正解! 本帖由 色影无忌论坛小程序 发布 |
[295 楼] 很会过日子
[泡菜]
19-10-25 16:11
先不说对错,这种情况下女司机对路况估计不足,对大货车的盲区视角完全不懂,一切按照自己的感觉行驶,而且这种小碰撞走保险就行了,非要跳脚冲马路上自杀,这社会惯着你???你以为你是哪根葱???
遇到点这么小的事情就这德行,再大点不是要毁灭世界??完全理智不健全! |
[294 楼] rajiao
[陈年泡菜]
19-10-25 16:08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25 15:36 又是一个瞎理解的。 三条直行箭头被你吃了啊?辅道上去,是用的直行箭头吗??难道不是左转箭头? |
[293 楼] oxywell
[泡菜]
19-10-25 16:06
大巴和小车,小车有优先通行权:大巴责任为A
交汇路口需交替通行,大巴责任为:B(可以认为小车让过了大巴前面的车,所以接下来应该小车通行) 直行和变道,直行有优先通行权:小车责任为C 直行的大巴和变道的小车在交汇路口咔嚓了,大车的责任应该A+B-C,如果交警判小车全责,那交法是否明确小车相对大巴有优先通行权和交汇路口需交替通行这2条在变道时不起作用?懂的来说说。 如果这三种情况都可以找到法律依据,那即使小车并线,也不应该是全责吧 |
[292 楼] 1309206773
[泡菜]
19-10-25 16:05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25 15:52 问题的焦点,基本上明确了。 正常三车道,最右侧的因为事故或其它原因,被摆上了障碍物,且车辆拥堵又缓慢,算不算车道减少,需要交替通行? 有人认为算,有人认为不算。 我支持认为算的。 本帖最后由 1309206773 于 2019-10-25 16:07 编辑 |
[291 楼] 紫米
[泡菜]
19-10-25 15:58
交通法第四十五条有规定是“121”交替吗?不能是“111222111”交替吗?老盯着交替不放,还拿上海说事,“121”交替法是上海地方对“四十五”条做的具体规定,出事地点是云南,云南地方※※有没有规定交替就一定是“121”这样的方式??谁来解答一下,云南是不是有要求121交替??先把这个问题扯清楚了,咱们再来谈这个事故地点适不适用“交通通行”好吗??
本帖由无忌论坛小程序编辑于:2019-10-25 16:06:56 |
[290 楼] hw1762887
[泡菜]
19-10-25 15:58
还是那句话:女司机莎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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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楼] 梯田守望者
[泡菜]
19-10-25 15:54
两百多楼爬下来,也挺累的,先表个态,支持交替通行的说法,如果不交替通行,都随便变道硬往左道加塞,那只会加重拥堵,但是就凭现在国内司机的素质,交替通行也是妄谈,还得有交警指挥。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发布 |
[288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5 15:52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0-25 15:36 看看官方解释: ![]() |
[287 楼] 紫米
[泡菜]
19-10-25 15:50
木剑刺 发表于 2019-10-25 15:49 别听他扯了,驾照都没有。 本帖由 色影无忌论坛小程序 发布 |
[286 楼] 木剑刺
[泡菜]
19-10-25 15:49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0-25 15:42 都有车也可以有很大区别的. 比如一条道上前后两车的间距是 50 米, 而另外一条道上前后两车的间距是10米. |
[285 楼] 木剑刺
[泡菜]
19-10-25 15:46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0-25 15:41 我觉着对待规则最好不搞"不出事随便开"这样的做法. 我觉着即便是在无摄像头的十字路口, 深夜周围几条街都没有其他机动车的情况下, 遇到红灯也还是停一下的习惯比较好. |
[284 楼] 紫米
[泡菜]
19-10-25 15:45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0-25 15:43 本帖由无忌论坛小程序编辑于:2019-10-25 15:48:35 |
[283 楼] 木剑刺
[泡菜]
19-10-25 15:43
skywalker1993 发表于 2019-10-25 15:06 这边什么算拥堵的标准还没有研究清楚呢, 风中的蝶舞泡菜已经在251楼说了不需要"拥堵"这个前提的. 这样倒是省事, 不过与交通管理应以提高通行效率为追求目标的精神不符. |
[282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0-25 15:43
紫米 发表于 2019-10-25 15:32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自己看吧,有个大前提。 |
[281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0-25 15:42
木剑刺 发表于 2019-10-25 15:38 就一辆车,当然谈不上交替。既然需要交替了,那就是相关的两条车道上都有车。 |
[280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0-25 15:41
木剑刺 发表于 2019-10-25 15:36 其实,话说到底,不出事,随便开,除了是,就按条文来处理。 有障碍物,并不等于车道减少。在现实中,也不是每一个司机都不愿意让行的,走极端其实并没有什么大意思。 |
[279 楼] 木剑刺
[泡菜]
19-10-25 15:38
风中的蝶舞 发表于 2019-10-25 14:47 这个我觉着有些过于机械了, 如果不需要"交通拥堵"这个前提, 那会出现很荒谬的现象的. |
[278 楼] 风中的蝶舞
[泡菜]
19-10-25 15:37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10-25 15:25 车道减少标志,是同一方向车道上的司机都能看见的,当然,受影响的只是相关车道的车。 |
[277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5 15:36
rajiao 发表于 2019-10-25 14:36 键盘车手,你知道么? 这属于典型的从加速辅道变线进入主道,而不是直行。 这是高速和高架上的正常情况,你以为这种情况下主路车辆需要交替通行么? rajiao 发表于 2019-10-25 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