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本人都是法盲 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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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10-2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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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楼] wlswql [注销用户]
19-10-2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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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楼] nightfalcon [资深泡菜]
19-10-24 11:03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10-24 10:56
法律上没有理由要求女司机提前变道。如果因为前面缓行就要变道,不就是很多人讨厌的么。女司机如果在大车后面开,也只能到跟前才知道路堵了。另外...
提前变道是为了尽到安全驾驶义务,开车很多时候不就是愿赌服输嘛
本帖由 MI+9 客户端编辑于:2019-10-24 11:04:21
[123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10-2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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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4 10:46
nightfalcon 发表于 2019-10-24 10:42
车道减少了?放几个桩桶,你四轮过不去,两轮呢?车道真的少了么?

到底是障碍物还是车道没了,你大可继续装睡。

你这就是狡辩了

这种情况确实属于车道减少的状况。
[121 楼] nightfalcon [资深泡菜]
19-10-24 10:42
hzlucian 发表于 2019-10-24 10:19
对于应该是“常识”或者“共识”性质的词语,提出不同的观点,就比较好笑了。
你认为“减少的车道”,不属于“车道减少”;那我举个简单的例子...
车道减少了?放几个桩桶,你四轮过不去,两轮呢?车道真的少了么?

到底是障碍物还是车道没了,你大可继续装睡。
本帖由 MI+9 客户端编辑于:2019-10-24 10:44:15
[120 楼] wlswql [注销用户]
19-10-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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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楼] nightfalcon [资深泡菜]
19-10-24 10:41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10-24 10:36
所以,如果改道指示灯因为故障或断电不显示,你就只能在桩桶前等死了?...
你开车也不会变道的话,可以停等到天黑没车再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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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4 10:39
hzlucian 发表于 2019-10-24 10:34
我认为视频情况适用“交替通行”啊。

这就怪了。。。
刚才你还说:“关键点不在于“交替通行”的概念”呢

hzlucian 发表于 2019-10-24 10:22
关键点不在于“交替通行”的概念,而在于“车道减少”的概念。
这都能扯,看来素质教育确实任重而道远啊。
[117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10-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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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4 10:34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24 10:31
这就是胡搅蛮缠了
你再看看主贴:

我认为视频情况适用“交替通行”啊。
[115 楼] 熊猫儿 [泡菜]
19-10-24 10:34
论坛上事后仔仔细细反反复复的看都不是一边倒 没争议
也难怪女司机不服气
[114 楼] nightfalcon [资深泡菜]
19-10-24 10:33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10-24 10:23
如果交警用三角锥把半边道路都封了,改用对向车道通行,你是不是要等交警恢复后才通行呢,因为原来车道还在啊!...
你们村交警只会放桩桶,不会放改道标志么?
本帖由 MI+9 客户端发布
[113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4 10:31
hzlucian 发表于 2019-10-24 10:22
关键点不在于“交替通行”的概念,而在于“车道减少”的概念。
这都能扯,看来素质教育确实任重而道远啊。

这就是胡搅蛮缠了
你再看看主贴:

非烦 发表于 2019-10-23 19:00
https://m.weibo.cn/status/4430599307185263
这情况难道不该拉链交替通行吗?这交警处罚依据是什么?
[112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4 10:30
wlswql 发表于 2019-10-24 10:29
如此狡辩,无语了,交通法的车道减少 ,概念,类似法律上很多概念,都有一定限制条件,你一定这样抬杠,请继续

那劳烦你把交法里关于“车道减少”的定义也好,概念也好,条件也好,发出来啊。
[111 楼] wlswql [注销用户]
19-10-2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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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4 10:24
ditiesihao 发表于 2019-10-24 10:23
如果交警用三角锥把半边道路都封了,改用对向车道通行,你是不是要等交警恢复后才通行呢,因为原来车道还在啊!

你比我狠,一步到位了。
[109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10-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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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4 10:22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24 10:15
这和主道还是辅道没有关系
前贴说“主路”只是说明那条路是可以正常行驶的、需要变过去行驶的那条道路。。。

既然不存在交替运行的前提,这就是普通的变道。

关键点不在于“交替通行”的概念,而在于“车道减少”的概念。
这都能扯,看来素质教育确实任重而道远啊。
[107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4 10:19
wlswql 发表于 2019-10-24 10:09
全程看了你们讨论,开始你是有疑问,但后面你确实属于狡辩了, 车道障碍也是少了一个车道,这是你认为就是交通法的车道减少,不是一回事啊。车道障碍,原本的车道还在,并没有减少,减少的是可用的车道,原来障碍的车道还是存在的,所以不合适拉链通行的。

勇于承认别人对的意见才是好伙伴

对于应该是“常识”或者“共识”性质的词语,提出不同的观点,就比较好笑了。
你认为“减少的车道”,不属于“车道减少”;那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一路口3条道,左转直行右转。因为“天晓得什么原因”,交警封掉了直行跟右转2个车道,然后没有立任何指示牌,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这个路口只许左转了?
[106 楼] 近视老花眼 [泡菜]
19-10-24 10:18
非烦 发表于 2019-10-23 19:00
https://m.weibo.cn/status/4430599307185263
这情况难道不该拉链交替通行吗?这交警处罚依据是什么?

你看视频里的故事是不是可以换个角度讲:“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型客车,侧面出现一辆突然启动并道的小轿车,斜插过来。大客车刹车不及时,两车相撞。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应该女孩开的小汽车优先?”
[105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4 10:15
hzlucian 发表于 2019-10-24 10:00
强行把别人变成“辅路”了?
大家都是主路,突然有少了一道,只要车辆多就必然发生排队现象。

这和主道还是辅道没有关系
前贴说“主路”只是说明那条路是可以正常行驶的、需要变过去行驶的那条道路。。。

既然不存在交替运行的前提,这就是普通的变道。

[104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4 10:11
臭手 发表于 2019-10-24 10:09
论坛是发表意见的地方,但不是随便给别人定性扣帽子的地方,你说我钻牛角尖的依据是什么? 就是因为你觉得自己的意见是金科玉律,其他不同意见的都叫钻牛角尖。
现在见到这种随便给别人或某件事定性的大嘴必须要上去踩两脚,也算是净化论坛风气了。

好好的发表意见没人反对,这个案例能引起这么多的争议本身就是个临界情况,在没有官方最终的结论之前都只能是各抒己见,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观点就正确,甚至即使是法院二审判决下来的也未必就是正确的。
就如当年彭宇案的判决,经过这么多年的回顾看当年的判决确实不妥,尽管后来官方百般澄清,但那个判决让国人互助互爱互信的风气倒退了不只20年也是事实。

本例之中现场执法警察的判断只是最开始的第一步,如果当事人坚持行政复议甚至起诉、上诉、申辩下来,结果还未可知。
所以不要把话说得太满,更不要随便给别人定性扣帽子。 ...

附议。
视频女司机后续做法不对,要求行政复议即可,交警现场判罚被推翻的又不是新鲜事。
[103 楼] wlswql [注销用户]
19-10-2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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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楼] 臭手 [老坛泡菜]
19-10-24 10:09
近视老花眼 发表于 2019-10-24 09:44
论坛不是发表意见的地方么?俺不觉得俺的话是“金科玉律”,但确实“自我感觉也太良好了”。因为 “如果车道上突然停了一辆故障车,你就说这个车道减少了,会贻笑大方的。毕竟绕过故障区(故障车、桩桶等临时设施)你还可以返回原道。” 就这么简单。


论坛是发表意见的地方,但不是随便给别人定性扣帽子的地方,你说我钻牛角尖的依据是什么? 就是因为你觉得自己的意见是金科玉律,其他不同意见的都叫钻牛角尖。
现在见到这种随便给别人或某件事定性的大嘴必须要上去踩两脚,也算是净化论坛风气了。

好好的发表意见没人反对,这个案例能引起这么多的争议本身就是个临界情况,在没有官方最终的结论之前都只能是各抒己见,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观点就正确,甚至即使是法院二审判决下来的也未必就是正确的。
就如当年彭宇案的判决,经过这么多年的回顾看当年的判决确实不妥,尽管后来官方百般澄清,但那个判决让国人互助互爱互信的风气倒退了不只20年也是事实。

本例之中现场执法警察的判断只是最开始的第一步,如果当事人坚持行政复议甚至起诉、上诉、申辩下来,结果还未可知。
所以不要把话说得太满,更不要随便给别人定性扣帽子。
[101 楼] ditiesihao [注销用户]
19-10-2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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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4 10:00
tianman 发表于 2019-10-24 09:51
确实,“本事故应该属于典型的车道减少路段”
但是,在当时的场景下“不适用于机动车依次交替通行的原则”。

为什么呢?
你省略了这一条法规的关键部分:“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要知道,这个第45条其实是关于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有序通行的规定。
这是大前提。。。

视频可以看到,当时主路上并没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
大家都是开车的,应该很清楚,在主路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交替通行反而会造成原本没有的拥堵。

强行把别人变成“辅路”了?
大家都是主路,突然少了一道,只要车辆多就必然发生排队现象。 本帖最后由 hzlucian 于 2019-10-24 10:01 编辑
[99 楼] 国砖 [泡菜]
19-10-24 09:58
在屋脊,只要是变道不成的,永远是变道车占理,要么就是法律有问题,要么就是别人不礼让你太缺德,想想看,其实未必世界上真有那么多胡搅蛮缠的人,只不过时这种人都爱四处叫嚣罢了,沉默的大多数在网上反倒变成了少数
[98 楼] tianman [泡菜]
19-10-24 09:51
臭手 发表于 2019-10-23 21:33
个人意见交警判的有点扯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依据是交法第45条: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本事故应该属于典型的车道减少路段,适用于机动车依次交替通行的原则。

确实,“本事故应该属于典型的车道减少路段”
但是,在当时的场景下“不适用于机动车依次交替通行的原则”。

为什么呢?
你省略了这一条法规的关键部分:“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要知道,这个第45条其实是关于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有序通行的规定。
这是大前提。。。

视频可以看到,当时主路上并没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
大家都是开车的,应该很清楚,在主路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交替通行反而会造成原本没有的拥堵。
[97 楼] hzlucian [泡菜]
19-10-24 09:51
nightfalcon 发表于 2019-10-24 09:41
一厢情愿

是你一厢情愿地给“交替通行”下定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