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凯迪拉克撞上掉头路虎致2死续: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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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goldfish11 [泡菜]
20-10-23 22:34
悲哀,又到了比拼背景能量了,真没意思。
[11 楼] 神经病 [老坛泡菜]
20-10-23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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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柠檬酸 [注销用户]
20-10-23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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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asdfmm [禁言中]
20-10-23 22:07
gelin_ss 发表于 2020-10-23 21:42
如果直行车超速达到50%,则必应全责,何况造成两人死亡。
如果直行车超速但未达到50%,应承担主责,因为超速属于违法。
尽管调头车虽然路权最低,但无法预料到这种严重超速的导致车辆相撞的行为。


我倒觉得这个判例有一定道理:凡是律法条文,一定要明确无误,有可操作性
一方不让行,另一方超速,判个同责,矛盾不容易激化,双方保险公司都出力分担风险

要是按网友意愿去设计,那要划分多少档才行?即使你分得再细,超速49.5%跟超速50%、50.5%怎么测量鉴定?现实中测速设备、行车记录仪误差都不止5%……
凡是设计非机行人事故,机动车无责也赔10%,是个司机都觉得不合理,但这么执行确实有道理,河泄第一
[8 楼] Cityrain [陈年泡菜]
20-10-23 21:48
影武者Forever 发表于 2020-10-23 20:22
交警认定的,你不信?

如何认定的呢?车辆电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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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gelin_ss [泡菜]
20-10-23 21:42
如果直行车超速达到50%,则必应全责,何况造成两人死亡。
如果直行车超速但未达到50%,应承担主责,因为超速属于违法。
尽管调头车虽然路权最低,但无法预料到这种严重超速的导致车辆相撞的行为。

[6 楼] 影武者Forever [资深泡菜]
20-10-23 20:22
skywalker1992 发表于 2020-10-23 19:59
限速80的路面跑173,我是不太相信的。
交警认定的,你不信?
[5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20-10-23 19:59
限速80的路面跑173,我是不太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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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rqing [泡菜]
20-10-23 19:33
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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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南山野人人 [泡菜]
20-10-23 19:30
比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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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asdfmm [禁言中]
20-10-23 18:49
死者家属想要翻案,看来难度很大。

也许有些东西没公开出来……所以尽管网上评论一边倒,不支持“双方同责”的说法,官方还是给出这样的结果。
[1 楼] asdfmm [禁言中]
20-10-23 18:45
上一个新闻:超速一倍凯迪拉克撞上掉头路虎致2死,交警认定同责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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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凯迪拉克撞上掉头路虎致2死续:法院据交警同责认定不予立案
https://www.sohu.com/a/426710885_260616?spm=smpc.home.top-news5.1.1603449483350PHwljmE&_f=index_news_18
2020-10-23 10:29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超速凯迪拉克撞上掉头路虎致2死续:法院据交警同责认定不予立案

广西桂林的汤女士仍在为死去的父母“讨一个说法”。

10月21日,汤女士收到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于10月15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书》。该裁定显示,对汤女士等家属的起诉不予立案。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

该院认为,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像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起诉人的诉请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今年5月27日上午,29岁的王某某驾驶一辆凯迪拉克牌轿车沿321国道机场路行驶至陆家村掉头口时,撞上正在掉头的一辆路虎牌SUV,致使路虎车上的汤某某夫妇死亡。
事发现场。

随后,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机场路大队(以下简称:机场路交警)对该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引发争议:机场路交警首次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驾驶凯迪拉克在碰撞前5秒内“飚”到173公里/小时(注:该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的王某某负主要责任,汤某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某申请复核后,机场路交警认定该起事故责任“五五开”,即王某某和汤某某负同等责任。

也正是据于此,9月8日,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以下简称:临桂公安分局)作出《撤销告知书》,认为因事故责任变更为同等责任,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决定撤销此案。

汤某某的女儿汤女士始终不能接受“五五开”的结果。汤女士认为,依据交警对凯迪拉克车速的认定,其父在可掉头路口进行掉头时,凯迪拉克远在200米开外。“没有任何一个驾驶员能在那个时候预见到危险,凯迪拉克严重超速才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临桂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为追究王某某的责任,9月21日,汤女士以王海彬涉嫌危险驾驶向临桂公安分局报案。同日,临桂公安分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局经审查认为,未达到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决定不予立案。

此后,汤女士等家属向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机场路交警作出的第二次事故责任认定。

收到法院不予立案裁定书后,22日晚,汤女士告诉澎湃新闻,下一步,她将针对临桂公安分局于9月21日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