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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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20 13:40
原文由 醉太平I 在2010-02-20 11:32发表 干脆有这样的一刀切法, 也简单, 好比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只要在道内)。 回到LZ的实际情况, 如果大家都知道无证无牌驾驶的处罚, 理论上是他向你求饶, 给点钱修车然后大家走人。 |
[140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20 13:37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20 12:41发表 GOOSE2兄是不是律师啊,对※※的法律怎么知晓的那么清楚,佩服的紧 ![]() [bressong 编辑于 2010-02-20 13:37] |
[139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20 13:29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20 13:27发表 哎……现在中国就是随便是个地方都有当地的各种规章制度,不管是否合法,杯具 |
[138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20 13:27
“从法理的置换推定或类比推定角度讲,强调的是直接因故关系,而非间接的因故关系或关联的其他因素。因此,从严格的法理角度讲,兄台的分析理解是有问题的,甚至也可以说是基本上是错误的。”
关键是看双方的过错是否对交通事故起决定性作用, 从而区分事故责任。 毫无疑问, 无证驾驶除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姑且不论), 还要承担行政处罚(无论是否发生事故)。 无证驾驶根本就不具备上路条件, 无论他是否遵守交通规则; 而且无证驾驶根本无法保证车辆遇到各种情况下的紧急处置, 所以他面对的行政处罚要比实线左转更大(罚款, 记分, 吊销驾照, 行政拘留等), 从这个角度来看, 是否可以推定他的过错大, 进而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中处于对等或者以上责任? 宁波的法规的确详细, 不过我注意到提出法规的是宁波交警部门, 非立法部门,违反了“立法法”, 所以法律有效性值得怀疑。 |
[137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20 12:41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中※※民※※※公安部令 第 70 号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第五节 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注意第二条, 这起事故中双方均有过错, 而且错误性质, 危害程度不同, 理应区别承担相应责任。 而且这个是所以地方交通法规的上位法, 如有冲突, 以此法为准。 |
[136 楼] 醉太平I
[禁言中]
10-2-20 11:32
这个没啥可说的,规定得很明确。
北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 http://news.xinhuanet.com/auto/2005-04/28/content_2887714_1.htm 7.1.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为全部责任。 其他地方也都差不多。 |
[135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20 09:51
原文由 IBMX31 在2010-02-20 08:46发表 |
[134 楼] IBMX31
[资深泡菜]
10-2-20 08:46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8 23:34发表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8 23:41发表 所以这个划算不划算无法事先计算,这类“弱势群体”是“真弱势”,常常就是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没钱成了强势,永远拿不回来钱的。所以只要对方没什么大事,我的损失不上万,选择是:走人,哪怕我无责 [IBMX31 编辑于 2010-02-20 08:46] |
[133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20 08:42
原文由 沙漠之箭 在2010-02-19 22:56发表 谢谢沙漠大哥的信息,这种事情不发生是最好的 |
[132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20 08:27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9 20:25发表 我是新手,开车3个多月,所以发生了事故就来网上咨询,遇到GOOSE2这样的热情朋友真是我的荣幸啊 我也不准备去修,就是我老婆觉得难看。 |
[131 楼] 沙漠之箭
[资深泡菜]
10-2-19 22:56
绍兴具体怎么判不知道,宁波应该是这样判的:
http://www.nbjj.gov.cn/news/jtfg/20071229142550.htm 1.1路段事故 1.1.2路段相向事故 1.1.2.1施划中心线或者有中间隔离设施的路段相向事故 1.1.2.1.1车体或者装载物越过中心线或者越过中间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与对向机动车发生事故:越过中心线或者越过中间隔离设施的一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双方均越过中心线或者越过中间隔离设施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1.1.2.1.5从路外左转弯驶入道路与道路内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从路外左转弯驶入道路的一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次要 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1.1.2.2无中心线或者中间隔离设施的路段相向事故 1.1.2.2.7左转弯的机动车与对向机动车发生事故:左转弯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1.1.2.2.8掉头的机动车与对向机动车发生事故:掉头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1.1.2.2.10从路外左转弯驶入道路与路内的机动车发生事故:从路外左转弯驶入道路的一方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另一方有过错的承担次要责任,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 由此可见,无论实线,还是虚线,假如事故地在宁波,按照宁波的责任确定标准,楼主都是“主要以上责任”。 在浙江境内,一般而言,相邻地区的标准执行一般也是比较相近的,因为一般都有相互取经交流,又同属一个直属体系内。 责任确定都是后话了,很劳神费力的,最好还是避免这样的事情 ![]() [沙漠之箭 编辑于 2010-02-19 22:57] |
[130 楼] 沙漠之箭
[资深泡菜]
10-2-19 22:14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8 23:34发表 从法理的置换推定或类比推定角度讲,强调的是直接因故关系,而非间接的因故关系或关联的其他因素。因此,从严格的法理角度讲,兄台的分析理解是有问题的,甚至也可以说是基本上是错误的。 之所以出现这种错误分析理解,源于对《中※※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有过错”和“责任”的理解有偏差,以及对《中※※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理解有偏差。 安全法和条例中的规定都很原则性、很笼统(中国特色法律的通病),所以各地在具体理解和执行时也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具体标准和办法。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这样的可操作性依据,有些地方制定了,有些地方没有制定。制定了的,不同地方的确定标准也有差异。 最关键一点,就是对于“过错”这个术语应该如何正确界定和理解?刚才搜索了一下,结果发现《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中对于“过错”的界定非常清晰,也完全符合法理的直接因果关系原则。 ======================= http://www.nbjj.gov.cn/news/jtfg/20071229142550.htm ===============================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 前 言 本标准为我市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的指导性执行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依据是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本标准涉及的几个常用术语的说明:1、本标准所谓的“过错”是指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过错行为,包括行为人虽无交通违法行为,但有与事故有因果关系实际过错存在的行为,不包括行为人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与事故无因果关系的行为。2、本标准所谓的“有因果关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事故后果的扩大有着内在的联系。评判该行为与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的方法可以用置换法,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用合法行为、恰当措施去置换违法行为、不恰当措施后对事故的发生、后果的扩大是否有影响有变化,如果无影响无变化,则说明该被置换的行为与事故无因果关系;如果有影响有变化,则说明该被置换的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3、本标准所谓“静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静止状态,不包括瞬时静止。这里的“一定时间”是指相对于另一方有必要的反应时间和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所需的时间。4、本标准所谓的“有突变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未及时发出预示信号的情况下突然改变原来交通状态而引发的险情使相对方来不及反应,来不及采取相应避险措施的交通行为(如:突然改变行进方向、突然加速、突然减速、突然起步、突然停止等)。 本标准是按因果关系原则确定事故责任的,当遇到事故中两方以上当事人均有起主要作用过错行为时,应当按照《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确定事故责任。 遇到本标准未列举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形,应依照《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第二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 本标准由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提出。 ========================== 其实,道理很浅显易懂,像楼主那样的违章转弯,假设那个直行摩托车是证照齐全合法的,也很可能难以避免碰撞事故。该碰撞事故本身,与摩托车驾驶员有无证照问题是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 事故的直接原因只有两点:1、楼主违章转弯,转弯车未让直行车;2、楼主判断失误,且没有根据实际动态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碰撞(例如没有快速通过或加速通过)。 所以,如果召交警来处理,只要交警没有犯糊涂或乱判,楼主责任降到“无责到次责”的可能性为零。 摩托车无证照的违法问题,与碰撞事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碰撞事故并不是由于摩托车正常直行所导致,也不是由于摩托车无证照的违法问题所直接导致的,所以只能属于另案处理的范畴,与本案中的直接过错责任无关,是不能混淆在一起的。 |
[129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19 20:25
别客气! 我也是经历了几次事故处理后才弄明白这些道道的。
之前分析的6点也是给出一个你可能承担责任的范围, 实际处理起来变数也很多的。你看来也不太有经验,通常这样的场合是摩托主动求饶出点修理费而不报警。 如果换了我, 这次就不修了, 新手难免擦擦碰碰,你别介意, 话糙理不糙。 如果耐得住, 以后合并起来走保险一起修理吧!而且你现在重新喷漆如果不是保险杠或者后箱叶子板全喷, 一定会有色差的。 |
[128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19 10:46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8 23:41发表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8 23:34发表 这下完全明白了,谢谢GOOSE2的耐心解释和分析 我的车后保险杠侧面油漆被刮坏,走保险去4S修要350,如果不走保险去其他店修修估计200多吧 所以我想先不走保险算了,去年11月刚保的险,一年才过去1/4,万一以后再出什么问题呢,还是把2次出险的机会留下吧 从您这里真的学到不少事故处理知识,再次谢过 ![]() [bressong 编辑于 2010-02-19 10:49] |
[127 楼] 陈大元
[老坛泡菜]
10-2-19 09:17
原文由 bressong 在2010-02-18 15:58发表 你开车太肉了呗 |
[126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18 23:41
如果确定对方无牌无证, 那么主动权在你手里, 但你想息事宁人, 估计车损也不大, 就不追究对方责任, 自行离场, 对方捡了一个便宜。
通常无牌无证驾车出了事故, 心慌很多, 往往会主动提出私了。 我记得交规中有规定, 无证驾驶, 应该负全责; 你的违章情节由JCSS另外处罚。 但实际操作中未必这样处理, 道理前面已经说明。 如果对方耍无赖不赔, 那么你只有上法院, JCSS只能先扣对方的车, 然后收缴, 再开个罚单给对方。事故定责后, 就是经济纠纷了, 不归JCSS管。 [Goose2 编辑于 2010-02-18 23:47] |
[125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18 23:34
实线转弯, 对方无证无牌, 你次责到半责(次责可能性大一些, 因为你有2点过错: 实线转弯+未避让直行车)。
虚线转弯, 对方无证无牌, 你无责到次责(无责可能性大一些, 因为你只有一点过错: 未避让直行车, 而且相比对方无证驾驶的“违法”, 你的过错小很多)。 看JCSS的判定和你以什么样的心情去接受。 我记得交规和事故处理条例里没有规定JCSS一定要对主责的51-99%,次责的1-49%作出强制认定。 如果你的损失不大, 你们选择不追究对方责任自行离场, 对方得益大一些(因为JCSS叔叔对于无牌车辆先扣押, 后收缴), 但对方的得益不是从你这里取得。 如果你的损失较大, 维修得花不少钱, 超过“转弯不让直行”的罚单+停车费+时间损失, 那么自行离场你就不划算。 JCSS只定责, 不定损, 也不处理金额划分(法院的事情)。 但如果双方认可责任各半, 可以让JCSS在责任认定书上加一句:双方各自修车, 保险公司也认账的。 除非你是BMW要花2W修理费, 可以买对方3台摩托, 你的保险公司一定不干。 |
[124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18 23:11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8 23:04发表 您的意思是,对方无牌无证驾驶,他应该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 这种情况下,一般让我们自己协商怎么赔偿,那摩托一般都不愿意赔偿给我,那能怎么办? 另外按您的说法警察对于这种比较复杂的,不能轻易判责任的,都会进事故组,是不是我的车就要被拖? 如果真是这样,前天我们各自选择自行离开都是明智的。 [bressong 编辑于 2010-02-18 23:16] |
[123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18 23:04
“请教”不敢, 我看你是个细致人, 又是资深泡菜, 所以大家一起探讨啦!
如果JCSS定双方责任各半, 你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或者行政复议了!你的赢面几乎是100%! 无证驾驶是严重危害交通秩序的行为, 摩托的过错从而责任远大于你! JCSS一定懂得“违法”与“违章”的区别, 一般不会轻易主动做出这样的责任认定的, 除非事故双方认可。 驾驶无牌车辆上路又是严重违章, 比你的实线掉头(转弯)也要严重或者不低。 假设双方出于事故善后的原因同意责任各半,双方物损(包括车辆, 道路交通设施和货损等), 人员损失不大, 那么JCSS一般是让你们自己协商处理; 至于处罚, 如果严格一些, 则有可能给你和对方各一张罚单。 现在JCSS现场定责都很谨慎的, 如果事故现场复杂一些, 损失大一些的, 一般都移交事故组处理。 |
[122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18 22:49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8 21:59发表 我再问细一点,请教GOOSE2兄 假设对方摩托无牌无证,交警在我这个事里又是判定对半责任,那实际是怎么操作的? 是我的车和那个摩托车的损伤都去修理,然后费用除以2,各自负担一半? |
[121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18 22:45
原文由 voodoo 在2010-02-18 21:42发表 差不多的遭遇 所以以后真要注意再注意摩托车和电动车 开车是在是件危险的事啊 |
[120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18 22:43
原文由 Goose2 在2010-02-18 21:59发表 GOOSE2兄真真专业,从你这里学到不少知识, ![]() |
[119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18 22:42
转弯车(掉头车)与直行车相撞, 在这2种情形下是无责:
1. 对方逆行(如右转弯, 右手方来了一个逆行直行的车; 如左转, 与自己同向, 但处于逆行); 2, 对方酒醉驾车(或者酒后驾车)。 不过机率不高, 所以转弯或掉头一定要小心啊! 特别是右转的时候里面还有非机动车, 惹不起! |
[118 楼] bressong
[陈年泡菜]
10-2-18 22:38
原文由 醉太平I 在2010-02-18 16:53发表 恩 |
[117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18 22:25
112楼同学遇到的事情, 实际上JCSS就是按照我提到的事故处理方式(按如何有利于善后)处理的, 当然即使你再合理掉头但未“彻底”让对方直行,总是有过错的。
车开得多了, 速度越来越慢, 而且深刻体会到: 你不能指望对方也是理性驾驶。 VOODOO估计知道的人不多, 当年3D游戏显卡的巅峰之作,一块要2000-3000大洋, 即使退市的时候也没有低于1000大洋, 而且还可以2块并联加速呢! |
[116 楼] skywalker1991
[资深泡菜]
10-2-18 22:24
原文由 WolfX-700 在2010-02-18 16:20发表 ![]() ![]() |
[115 楼] skywalker1991
[资深泡菜]
10-2-18 22:22
原文由 闲散山人 在2010-02-18 15:35发表 ![]() ![]() |
[114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18 22:14
你提到你的一半车身已经进了加油站, 一半在省道上。
假设省道有非机道划分, 那就要看摩托车是否则非机道上撞到你, 如果是, 他的责任会更大一些(因为他多了一个过错: 机动车驶入非机道)。 如果没有非机道划分, 那么交规中好像规定路边1.5M是非机道, 小车一般是4.3, 4.6, 4.9米几个车长等级, 无论你的车是其中的哪一种,摩托车都是在机动车道上撞到你后部, 这个不会减免你的责任。 如果你开的是SMART或者奥拓, 另当别论。 还是小心一些为好! 我家装修的时候, 一个师傅突然告假回乡, 原因是他LP在老家开车(有证有牌), 一个无证无牌摩托从小路上公路, 相撞,结果摩托重伤, 处理起来很麻烦, 他只好回去帮忙。 |
[113 楼] Goose2
[资深泡菜]
10-2-18 21:59
现在JCSS一般不轻易判定责任, 除非是明显的单方全责, 证据确凿, 双方无异议。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有异议, 那么通常是拖车(即便是双方的车都可以自己开走), 进事故组处理, JCSS可以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以支持定责。 即使进了事故组, 也是让当事人自己先协商, 但15天内一定要出具责任认定书。 注意, “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也是一种认定结果, 这时, 等同于双方各半责任。 如果当场认定双方各半责任且双方都无异议, 接下来就是双方协商修车治病费用, 各自找保险公司, JCSS一般不会直接对金额认定, 因为那是法院的事情。 如果双方各半责任, 通常有两种做法: 1是各自自行修车治病(通常是双方损失差不多的情况下), 2是把双方的损失加在一起除以2。 如果涉及伤残则需先治病, 一年后定残再继续处理; 如有物损则需要权威机构出具定损报告再处理。 如果对方无证或者无牌, 这里有同学说你还是全责, 这是不对的, 因为你跨过实线, 或者虚线转弯未让直行车, 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对方无证(这个危害更大)或者无牌(驾驶不合格机动车辆上路)也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不可能由你承担全责。 我举例中沪牌车追尾高峰时段高架上的外埠车辆, 是因为外埠车辆的违章不是追尾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沪牌车辆不能因为外埠车辆违章的过错减免他自己的责任, 所以全责, JCSS对外埠车辆事后罚款200也是正确的(姑且不讨论此规定的合理性)。 |
[112 楼] voodoo
[资深泡菜]
10-2-18 21:42
楼主类似的事情,我遭遇过一次,我正常掉头。一无牌摩托车对面过来,我还预留一个车道给对方,结果对方还是很准确撞到了我的前门。对方说当时刹不住车,慌了。还好人无大事,交警和事佬,把无牌摩托车轰走,这边判我全责。保险公司赔修前门。交警说,你掉头没有避让直行车辆,或者你加速调头,或者等这个车过了再加速都可以避免这个事故。
之后,我调头,很坚决很迅速或者等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