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楼] 漓江秋色
[泡菜]
20-9-15 12:45
hu7235 发表于 2020-9-15 09:41  前后定责书上是这2段文字
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按第二段文字来看有行人,那调头是在路口 80速度的路段设立行人路口, 无法确定路虎调头时的车速 那就是没有安装监控, 道路建设单位失职 有监控无法判别速度, 道路管理单位失职或交警耍猫腻, 因为凯车5秒到0.5秒的速度都可以确定, 说明要判断车速的技术装备和方法是有的 现在很难确定路虎调头时是否妨碍了。首先法规里没有具体的内容,常识里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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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楼] kb24
[资深泡菜]
20-9-15 11:27
紫陌时光 发表于 2020-9-15 09:25  这两辆车都有事故的因果关系,而不是只有超速车辆有!(不服来辩)
难道大家都没注意路虎是“借道”的吗?哪怕凯迪拉克超速到170,这也不能抹掉路虎车借道不担责!反而因为凯迪拉克的超速,路虎车本来的全责会降低成部分担责,而不是完全无责! 路虎确实是借道,但如果来车的速度达到300公里以上,甚至360公里呢(不要说没有这样的车,法拉利、兰博基尼什么的还是可以的),每秒100米的速度冲过来,假设这辆车在你观察的时候还在500米之外,也就是说你掉头之前没看到有车或者感觉好远,这个距离足够安全,可是等你掉头到一半的时候它就来了。 所以我觉得前面所说,什么叫着正常行驶,这个很关键。醉驾、毒驾肯定不是正常行驶,那超速呢,超多少是同责?超多少又是主责?或者说在这个案子里,无论超速多少都是同责(至于严重超速是不是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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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楼] kb24
[资深泡菜]
20-9-15 11:03
紫陌时光 发表于 2020-9-14 08:36  路虎是借道,注定是不能影响被借车道的正常行驶,和被借车道上行驶的车辆速度无关!考虑路虎车死人,凯迪拉克又超速,定个55的责任没毛病....... 其实问题的焦点就是凯迪拉克是否属于正常行驶的直行车辆,1车没有任何保险,2严重超速,达到170-173公里/小时,也就是前面说的将近50米/秒。法官判断是否正常行驶就得考虑这两个条件。 其实前面也说了,掉头的车辆必须停下来判断是否可以借道行驶,这个判断也得有个界限,比如我觉得直行的车离掉头的路口距离多少是属于安全距离?限速80公里的道路,车子正常行驶不超速的话,每秒22.22米,假设我5秒能完成掉头,那么我判断直行车离路口还有150米就足够安全了。这个安全距离放宽到200米,但对于时速达到170-173公里的来车,48米/秒的速度,200米只需要4.16秒,那还是不够安全。极端一点,假设来车是一辆法拉利、911、兰博基尼之类的超跑,车辆的速度达到250公里/小时,70米/秒的速度,200米不需要3秒就到了,这是掉头车辆完全无法判断的,那么只唯一的办法就是凡是掉头的车辆必须等到视线里完全看不到车才能掉头,否则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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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楼] 木剑刺
[泡菜]
20-9-15 10:18
cnzxy 发表于 2020-9-13 14:42  如果不超速,调头车负全责。身边有朋友是调头被撞付权责的。 但调头车碰上170时速的车子的概率不大,调头时,司机观察后方来车,如果太远的话,是判断不准的。这个案子真要判决公平的话,需要做研究的。可以仿真计算,也可现场实际实验,看看调头车能否在确定调头时能否看到后方开来的车子。如果看不到,那么调头车没有责任。 事实上,监控完整的话,可以确定调头开始时(车头刚刚穿过来),凯迪拉克相距多远。 超速是违章,在判罚责任时,首先要判断超速是否是直接引起事故的原因。 难怪很多泡菜不理解为何是路虎右侧被撞,因为都想当然以为路虎是被自己后方同向行驶的车撞的。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除非路虎不是从最左侧车道调头,否则无论后车开多慢只要撞上正在掉头的路虎都是后车全责。调头车辆从最内侧掉头理论上也无须观察后方情况。 本事故是因为路虎司机没有观察到对向车道来车造成的,是应该通过前挡玻璃或右侧前门车窗观察的,是直接目视,不是靠倒车镜,观察距离远大于用后视镜的情况。如果因隔离带植物阻挡或者前方是弯道看不远,应放弃在此掉头另找视线良好的位置。 如果凯车真有173的速度,前方应该不会有曲率很大的弯道。推测路虎司机应是看见了凯车,但按习惯判断距离足够或者寄希望于对方减速让一下。这在市内低速道路上很常见,很多路口的左转车都是抢在直行车前面首尾相连转小弯的。可惜人眼对远处正对自己运动的物体的速度是没有能力准确判断的。 如果在无法准确判断时按最坏情况考虑就不会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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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楼] tonypeng
[资深泡菜]
20-9-15 09:52
dingzhen 发表于 2020-9-15 09:42  那如果81公里时速撞了的话,也应该全责或同等责任了吗? 理论上是这么回事!法律是非常严谨的,不应有模糊的空间。只要是超速了,你就是非正常行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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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楼] dingzhen
[资深泡菜]
20-9-15 09:42
tonypeng 发表于 2020-9-14 22:54  无论多少,超速就是违法,就是非正常行驶。 那如果81公里时速撞了的话,也应该全责或同等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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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楼] hu7235
[泡菜]
20-9-15 09:41
漓江秋色 发表于 2020-9-15 08:35  这是可以调头的地方,不属于违章吧。 前后定责书上是这2段文字 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按第二段文字来看有行人,那调头是在路口 80速度的路段设立行人路口, 无法确定路虎调头时的车速 那就是没有安装监控, 道路建设单位失职 有监控无法判别速度, 道路管理单位失职或交警耍猫腻, 因为凯车5秒到0.5秒的速度都可以确定, 说明要判断车速的技术装备和方法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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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楼] 霜叶舞秋山
[泡菜]
20-9-15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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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楼] 紫陌时光
[禁言中]
20-9-15 09:25
随风8122 发表于 2020-9-15 03:06  从规定来看,170KM/H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超速。 而且该行为,和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从安全距离来看,个人理解:
如果掉头车进入对向车道时,距离超速车在80米以上,那么可以认为其注意了安全义务,超速车无限趋近于全责。 如果低于80米,责距离越近,超速车的责任越低。 当距离低到足够的程度,那么超速车应该是次责。
超速车必然担责的理由: 超速的违法行为,即使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超速的违法行为,明显加大损害的程度,也应担责。 这两辆车都有事故的因果关系,而不是只有超速车辆有!(不服来辩) 难道大家都没注意路虎是“借道”的吗?哪怕凯迪拉克超速到170,这也不能抹掉路虎车借道不担责!反而因为凯迪拉克的超速,路虎车本来的全责会降低成部分担责,而不是完全无责! 本帖最后由 紫陌时光 于 2020-9-15 09: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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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楼] 紫陌时光
[禁言中]
20-9-15 09:18
梓厚吾爱 发表于 2020-9-14 21:56  “正常行驶”怎么定义? 你说呢? 哪怕别人超速到170,都不是你借道者不担责的理由,因为你是“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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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楼] 深海亡鱼
[泡菜]
20-9-15 08:48
cnzxy 发表于 2020-9-13 14:42  如果不超速,调头车负全责。身边有朋友是调头被撞付权责的。 但调头车碰上170时速的车子的概率不大,调头时,司机观察后方来车,如果太远的话,是判断不准的。这个案子真要判决公平的话,需要做研究的。可以仿真计算,也可现场实际实验,看看调头车能否在确定调头时能否看到后方开来的车子。如果看不到,那么调头车没有责任。 事实上,监控完整的话,可以确定调头开始时(车头刚刚穿过来),凯迪拉克相距多远。 超速是违章,在判罚责任时,首先要判断超速是否是直接引起事故的原因。 这个可行。看打官司了能不能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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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楼] 漓江秋色
[泡菜]
20-9-15 08:35
hu7235 发表于 2020-9-15 08:13  此事故让莆田交警来定责 臆想中 路虎调头妨碍对向正常行驶, 但凯车属于非正常非法行驶 所以凯车全责并追究刑事责任 路虎在城市正常限速路段调头属于违章, 但和导致死亡不存在绝对因故关系, 开具违章罚单 这是可以调头的地方,不属于违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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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20-9-15 08:23
没有人质疑170的速度吗?限速80的国道……国道……
还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什么鬼? 本帖由 M2007J1SC 客户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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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楼] hu7235
[泡菜]
20-9-15 08:13
此事故让莆田交警来定责 臆想中 路虎调头妨碍对向正常行驶, 但凯车属于非正常非法行驶 所以凯车全责并追究刑事责任 路虎在城市正常限速路段调头属于违章, 但和导致死亡不存在绝对因故关系, 开具违章罚单 本帖最后由 hu7235 于 2020-9-15 08: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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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楼] skywalker1992
[资深泡菜]
20-9-15 07:10
红牛1118 发表于 2020-09-14 16:44这事还得最后看判决,但经常遇到调头车快速冲出半截车头然后慢慢转弯完成调头动作,tm是教你掉头之前停车观察,不是调到一般再观察!... 还有人振振有辞,用“余光”观察了 本帖由 M2007J1SC 客户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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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20-9-15 03:06
超速扣分标准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不记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1] 。 从规定来看,170KM/H为严重的违法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超速。 而且该行为,和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行车安全距bai离没有绝对的数字概念,它视du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zhi,车速越快、车重越大,安dao全车距所需要的间隔长度也就越长。安全车距还会受很多其他因素影响,比如天气情况、光照强度、司机视力、刹车设备、路面状况等。 参照车速 高速行车,即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 快速行车,即车速在6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例如,车速80km/h,安全车距为80米。 中速行车,即车速在5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 低速行车,即车速在4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 龟速行车,即车速在2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10米。 从安全距离来看,个人理解: 如果掉头车进入对向车道时,距离超速车在80米以上,那么可以认为其注意了安全义务,超速车无限趋近于全责。 如果低于80米,责距离越近,超速车的责任越低。 当距离低到足够的程度,那么超速车应该是次责。 超速车必然担责的理由: 超速的违法行为,即使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超速的违法行为,明显加大损害的程度,也应担责。 本帖最后由 随风8122 于 2020-9-15 03: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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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楼] 随风8122
[资深泡菜]
20-9-15 02:49
ditiesihao0 发表于 2020-9-14 10:49  法盲太多!!! 请看《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 案件立案标准(试行)》 第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 (三)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四)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170公里的超速,不用造成车祸,就可以刑事处罚了。 ... 客运大车,才适用这一条。 170KM/H,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嫌疑,但这个罪名一旦成立,刑责很重,所以都是很谨慎的。 超速,宝马解体马自达一案,200km/H闯红灯,就认定了。 本案超速的危险程度,距离宝马解体马自达一案,差距还是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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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楼] 光圈64
[禁言中]
20-9-15 01:23
象这种极限超速的,本质上跟醉酒驾驶无二,都是视人命如草芥。说实话应该断开蒂拉客全责才行。路虎调头时也可以说尽到了观察义务,但是因为开蒂拉客严重超速已经超出了路虎正常观察判断的范围。 如果不超速,就能在碰撞前刹停或减轻碰撞,如果不超速,路虎也能观察到有车跟进而延缓调头避让。所以归根结底此次事故是因为超速没给路虎留下预警时间和空间才撞。 本帖最后由 光圈64 于 2020-9-15 01:2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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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楼] 红牛1118
[资深泡菜]
20-9-15 00:44
这事还得最后看判决,但经常遇到调头车快速冲出半截车头然后慢慢转弯完成调头动作,tm是教你掉头之前停车观察,不是调到一般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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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楼] ditiesihao0
[泡菜]
20-9-15 00:18
枕石漱流 发表于 2020-9-14 23:21  这辆凯迪拉克是校车啊,还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啊?
再者,立案标准这类法规,绝大多数人平时接触不到也不需要记住吧,都算法盲? 普通人无需知道立案标准这么细的内容。我就是从common sense推断的。怎么可以仅仅根据所谓“转弯让直行”再加“是否超速”来定责呢?交规里超速10%,20%,50%,100%的罚分是大不同的,这个至少应该要知道吧。只要知道这个,那自然应该知道出事故后超速承担的责任也自然会不同。 我举那个立案标准时确实没注意那个客运前提,属于举证错误,但这个立案标准只是不适合的证据,它也没有反驳我的观点。刑事立案标准明显是要高于民事标准的。出租车也是客运车辆,私家车和出租车的差别仅仅是乘客是否是亲朋的差别。仅仅是因为侵害对象是自己亲朋才不立案的。而私家车和出租车超速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威胁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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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楼] 枕石漱流
[资深泡菜]
20-9-14 23:21
ditiesihao0 发表于 2020-9-14 10:49  法盲太多!!! 请看《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 案件立案标准(试行)》 第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 (三)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四)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170公里的超速,不用造成车祸,就可以刑事处罚了。 ... 这辆凯迪拉克是校车啊,还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啊? 再者,立案标准这类法规,绝大多数人平时接触不到也不需要记住吧,都算法盲? 本帖最后由 枕石漱流 于 2020-9-14 23: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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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楼] 大黑猪PP
[泡菜]
20-9-14 23:02
tonypeng 发表于 2020-9-14 22:54  无论多少,超速就是违法,就是非正常行驶。 这个是时速170公,超速100%以上,属于严重超速,在国道这些80公里开放道路上可以判危险驾驶,要入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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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楼] tonypeng
[资深泡菜]
20-9-14 22:54
hutuchong 发表于 2020-9-14 22:33  那你说说超速百分之多少是非正常行驶?法律法规有规定吗? 无论多少,超速就是违法,就是非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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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楼] mirtagpa
[禁言中]
20-9-14 22:42
RealBetis 发表于 2020-9-14 11:19  凯迪拉克170km/h出车祸,车上人没挂,虽说安全带发挥了作用,但这车的安全性确实不错 铝合金车身的凯迪拉克还是有点东西的,不过开出170的车主这该死的人不死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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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楼] lshermanl
[泡菜]
20-9-14 22:34
“在《006号认定书》中,机场路交警认为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和第42条第一款;汤建明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一款。而在《061号认定书》中,机场路交警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汤建明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2款。”
第二次认定时,应该时判定撞击并非发生在最左道。
如果是最左道,就不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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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楼] hutuchong
[泡菜]
20-9-14 22:33
梓厚吾爱 发表于 2020-09-14 21:56“正常行驶”怎么定义? 那你说说超速百分之多少是非正常行驶?法律法规有规定吗? 发布自 安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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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楼] 得闲人
[泡菜]
20-9-14 22:33
如果某车以正常速度掉头,且掉头前后的道路路况都极好,一辆特斯拉从300米外突然以每秒300米的速度冲上来,撞了,还是55开?掉头车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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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楼] 木剑刺
[泡菜]
20-9-14 22:01
RainningSky 发表于 2020-9-14 12:57  这个立案是有前提的。见红字部分。 信息一裁减就完全不一样了,虽然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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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楼] 梓厚吾爱
[资深泡菜]
20-9-14 21:59
1121 发表于 2020-9-14 08:47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这一点双方都无异议。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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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楼] 梓厚吾爱
[资深泡菜]
20-9-14 21:56
紫陌时光 发表于 2020-9-14 08:36  路虎是借道,注定是不能影响被借车道的正常行驶,和被借车道上行驶的车辆速度无关!考虑路虎车死人,凯迪拉克又超速,定个55的责任没毛病....... “正常行驶”怎么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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